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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方组织货源。一是充分发挥批发市场的集散功能,调剂市场余缺。1989年,全市批发市场共引进果、菜等农副产品8 123万公斤。二是建立商品引进基地96个,分布在辽宁、山东、河北等10个省、市。仅南岗区站前农贸批发市场就建立了18个果菜基地,有52%的商品来自基地,初步形成了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三是积极组织个体业者开展联购分销活动,减少中间环节。全市已有25个农贸市场成立了个体业者联购分销小组。四是积极吸引国营、集体商业进场经营,平抑物价。各市场管理所通过提供摊位、免收市场管理费等措施,共引进国营、集体商业453户。五是各农贸市场都设立了农民交易区和农民交易专柜,派专人负责管理,促进了产销直接见面。
2.强化监督管理。(1)实行统一的三色价格标签,明码标价,亮照经营制度。实现了价格标签横成线、竖成行,全市有97%的摊床达到了标价规范化要求。(2)对8大类加工、销售“一条龙”的商品实行协商定价,确定合理的销售价格。并对针织品、服装、鞋帽实行报验核价制度。(3)为了控制个体业户乱涨价和哄抬物价,在批发市场实行出具价格凭证和农贸市场索证核价制度。凡从批发市场进货的业者,必须有批发市场出具的价格凭证,经管理所核实价格方可出售。(4)建立了以市场处、科、所为主体的站、点、网三级集市物价监测体系,对集贸市场商品价格进行分析、预测。(5)对肉、蛋、禽、菜等重点商品实行跟踪调查。全年对有涨价趋势的30余个品种实行了控制价格或最高限价。(6)强化业者的自我监督作用,全市有54个集贸市场建立了303个业者物价监督小组。(7)完善了管理人员"三包、五定"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通过上述措施,一是集市贸易繁荣活跃,购销两旺。商品成交总额达134 2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9%,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7.1%;农副产品成交量为30 928万公斤,比上年同期增长24.6%。二是零售物价总指数明显下降,达到了集贸市场控价目标。全年集市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10.2,比市政府下达的控价指标115.6低5.4个百分点。三是给群众生活带来了便利。据统计,城镇居民年人均购自集市的农副产品支出额达221.5元,比上年增长22.7%,占居民购买食品支出额的36%,比上年增长3.1个百分点。
(张立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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