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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概况】
 
 
    1991年,市工商局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城乡集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大中型企业搞活的10项政策措施》和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15条政策措施,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若干措施。并动用企业注册登记职能,支持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支持高科技企业发展。加强与大专院校、大研究所和大中型企业的联系,支持开办高新技术企业,为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服务,派员参与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管理工作。同市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首届消费者评选“哈尔滨名牌”活动,组织、推选出哈尔滨市的10大名牌产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各种难题610件,各级合同、仲裁机关帮助285户企业清理"三角债",追缴、索回被骗、拖欠货款2 018万元。1991年全市登记注册的集体企业3 568户,比上年增长112%,组织个体、私营企业的近20项专利产品和16种优质产品参加了1991年市政府在广州举办的哈尔滨地产品展销定货会和首届全国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产品展销会,销售、签订定货合同金额530万元。个体和私营经济全年为国家上缴税金1.24亿元,认购国库券533万元。在全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面前,个体劳动者共捐款近百万元,为哈尔滨广播电视中心集资102万元。全年新登记注册的"三资"企业达104户,比上年增加2.6倍。为迎接"洽谈会"和卫生城复检工作,加强了市场建设。洽谈会期间进入集贸市场购物的外宾达1.5万人次,市工商局和7个分局均被市政府评为洽谈会工作先进单位。
    市政府于9月决定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商管理体制,改为由市工商局统一领导和管理的体制,原各区工商局改为分局,各区工商局的人、财、物、权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各区工商局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人员、建制也全部移交给市工商局。市工商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市工商局及道里、道外、动力、平房、香坊5个分局被评为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南岗分局被评为市精神文明标兵单位;道外南十六市场管理所被评为省"四职三优"竞赛活动先进标兵单位,所长刘国权被评为全国军转干先进个人。在抗洪抢险期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8个工作组,深入灾区,帮助受灾企业、个体工商户开展生产自救。市工商局被市政府评为抗洪救灾先进集体。
    (王洁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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