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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全市实有广告经营单位144家,其中:广告公司12家,电台、电视台5家,报社24家,期刊杂志68家,兼营广告部35家,广告从业人员955人,广告经营额4 451.4万元,比上年增长68%。
在广告经营单位中,普遍实行了广告专用发票和广告业务员证制度,举办两期广告业务员培训班,培训广告业务人员215名,并为181名业务人员颁发了广告业务员证。为宣传地产品,市工商局、广告协会举办了广告义务宣传日活动。全市50多家广告经营单位为118户企业、325种地产品免费进行义务宣传,在兆麟公园围墙上举办了哈尔滨市第一届地方名优产品广告宣传展评,并对在展评中获十佳称号的广告作品进行了奖励。在广告经营单位发展数量上,坚持总量控制、适当发展的原则。全市有34户申请经营广告业务,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发展了7户,并注意发展广告新媒介及广告设计制作单位。
(安景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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