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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精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放开经营的若干意见》、《关于大力支持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支持乡镇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这些政策和措施主要是:(1)培育市场体系,加强市场建设。全年先后新建、扩建鞋类专业批发、香坊中心、中外民贸、国际贸易城、人和购物中心等19处市场,总投资1.05亿元。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资1 900万元,并与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联办科技商品交易市场。(2)积极创造企业与市场"对接"机会,引导企业瞄准市场转换经营机制,调整营销策略,在企业走向市场的同时,进一步简化办照手续,采取超常规措施。香坊工商管理分局组织轴承专业批发市场,举办专业订货会议,主动邀请全市轴承生产厂家参加,仅3天就签定意向性合同2 300余万元。哈尔滨电缆厂调整内部组织结构后,剥离出一批富余人员,道外区工商管理分局,帮助开办42个电缆经销部,安排了富余人员,扩大了产品销售网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全年共深入企业1 752次,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865件。(3)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采取先予后取、先开后理等措施,促进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的发展。全市登记注册的企业累计达到55 292户,其中各类公司3 828户、集体企业44 116户(乡镇集体企业6 082户)、企业集团30户。(4)开展"哈尔滨著名商标"评选活动,全面放开对广告经营单位发展数量的限制。(5)加强和改善监督管理,重点是市场治假、打骗、扫黄、缉私,制止欺诈行为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全年共组织突击性集中检查、取缔活动56次,出动人员750次、车辆86台次,接待人民群众举报投诉1 360人次,收到举报信(电话)520封次。市、区工商管理部门共查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876起,取缔黑加工点90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676万元。其中假冒名酒15 600瓶,各种假烟22 500盒,劣质输液器52 000支,劣质罐头316 800盒(瓶),注水牛肉204吨,劣质电线、电缆65 600米,进口旧服装9 500件,假冒劣质化妆品60 858盒,假冒劣质化肥300吨,劣质种子2 000公斤。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7起。与有关部门配合先后共组织4次全市性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查处假冒商品货值达210万元,收缴罚没款1 651 441元。(6)继续深化"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全年拒吃请1 262次,拒礼拒贿折合人民币17 135元,收到表扬信117封,锦旗32面,牌匾18块。(7)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小机关、大服务"的原则制定机构和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方案,试行"试岗,待岗、转岗"制度,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管理制度。1992年,全市各级经济合同仲裁机关,受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201起,结案191起,结案率95%。其中调解解决的合同纠纷153起,占结案总数的80%,裁决10起,确认无效和移交司法机关各2起,合同金额1 039万元,解决争议金额1 625万元。对已结案件加强了回访和仲裁建议,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的规定。全年共发出仲裁建议76份,占结案总数40%;仲裁回访97人次,占51%,使仲裁已结案的执行率达到90%以上。运用仲裁职能,帮助企业清理"三角债"1 163万元,其中为企业追款513万元。
工商行政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发布了《哈尔滨市场审批管理办法》,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街面经营活动管理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参与了《哈尔滨市盐业管理办法》等30余项规章的立法协调,制定规范性文件6项,还制定和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扣押、封存、罚没物品管理规定》等强化内部管理的具体措施。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改进建议”、“备案案件审查”、“基层执法情况月报”等制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强法制建设的工作和经验,在全国第二次法制工作座谈会上受到肯定,并加以推广。
1992年,哈尔滨市工商管理局被评为省社会治安综治理先进单位,获市政府授予的洽谈会工作特别奖、创建卫生城先进集体、"打假扫劣"先进集体和市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称号。(王洁纯 梅迎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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