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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是《经济合同法》实施10周年。全市设立了8个经济合同法律咨询处,现场咨询1 000多人次,发放经济合同法规宣传资料万余份。通过电视台对哈尔滨卷烟厂、哈尔滨飞机制造公司等6户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典型单位进行了系列报道。对合同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400多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对基本建设承包合同文本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汽车修理合同文本已在全市酝酿3年以后,得到国家工商局、交通部的肯定,推向全国。开展经济合同鉴证工作,鉴证建筑工程承包合同943份,施工总面积249万平方米,鉴证总金额11亿元。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把私营、个体、合资企业纳入这一活动中来,全市有7户私营企业加入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行列,有249户企业积极申请参加,对其中241户企业进行了考核,市政府命名206户。截至1992年底全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已达1 155户。(吕国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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