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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4月30日,市政府召开了个体私营经济工作会议,出台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补充规定》,为发展个体经济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截至1993年底,个体工商户已达81120户、138513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5.9%和15%。注册资金63 908万元,实现产值58140万元,营业额405 786万元,其中商品零售额达到341186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3%、36.5%、31.3%和38.2%。个体工商户的商品零售额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9%,比上年高8个百分点。年纳税2.3亿元,比上年增长44%,占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的9.7%。认购国库券3430万元,认购房产债券803万元,为社会捐款63万余元。
1993年,哈尔滨市个体经济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数量增加,规模扩大。全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6 584户、47324人,比上年多发展1 024户、3671人,个体工商户的户数、人数均是历史最好水平。在宽松政策引导下,全年有156户个体工商户增加投资,扩大规模后变为私营企业。二是领域拓宽.新兴行业发展较快。全市已发展个体经纪人307户,科研所78户,共完成科研项目100项,获国家专利212项,填补国家空白1项。从事新兴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已达1 567户,比上年增长53%。三是农村个体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在呼兰县建立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试验区已呈现出户数增加、质量提高、市场兴旺、经济繁荣的好势头。1993年,哈尔滨市农村新发展个体工商户5341户、7030人。专业生产加工村屯发展迅速,涌现出阿城市亚沟镇全甸村自行车座垫加工专业村、呼兰县利民镇温家村花草种植专业村和道外区万宝镇化家村针纺织品加工专业村等一大批生产加工村、屯。全市农村已发展各类专业村、屯177个,各类专业户3767户。
(田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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