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
办事互动
动态新闻
修志业务
城市名片
方志馆
哈尔滨概览
画说哈尔滨
志鉴书库
地情丛书
哈埠盛事
哈埠文化
冰城夏都
大事记
哈尔滨风物
史说哈尔滨
您的位置:首页 >> 史说哈尔滨 >> 区县政权史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6.10-1987.10
1976年10月,延寿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树文,副院长孟庆云、栾成烈、郭志勤。
1978年6月,免去孟庆云副院长职务。
1979年1月,副院长郭志勤调出。
1980年9月,在延寿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李树文连任法院院长,栾成烈连任副院长。
1981年8月,王振庭,刘庆宝任人民法院副院长。
1984年2月,张凤琴(女)任法院副院长。
4月1日,在延寿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上,李树文在次当选为法院院长,副院长王振庭、刘庆宝、张凤琴。
中办发(1985)47号文件下发后,人民法院行政级别升格,列入县级政权系统。
1985年6月,人民法院院长李树文离休,王凤翔代院长,同时免去王振庭副院长职务。
1987年7月,免去张凤琴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1987年9月,在延寿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上,王凤翔当选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刘庆宝。
10月,金光日任人民法院副院长。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