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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志》
 
 
第三编 政治
 
 
重要文献
 
 
重要文献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战工作的意见
 
      中共道外区委员会
    一九九四年三月

    一、加强新时期统战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统战工作的战略地位,是做好统战工作的必要前提。统一战线历来是我们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党的一大政治优势。新时期统一战线具有实现广泛团结,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同群众联系,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和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重要职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步战略目标两大任务中,统一战线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做好新时期统战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不仅是统战部门的事,而且是全党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必须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开展新时期统战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开创全党办统战的新局面。区委统战部、宣传部、区委党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把新时期统战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重要任务来抓,采取报告会、专题讲座、党员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认真抓好。
    区委责成统战部每年都要对区二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基层党委、总支和支部,要把新时期统战理论政策作为党课的长期教育内容,每年至少要上一课,使受教育面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道外统战理论研究分会每年要举行一次论文发布会。在普及教育内容基础上不断研究新问题,总结交流新经验。
    二、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要认真落实中央[1989]14号文件,保持党对民主党派工作方针,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提高政治协商的质量,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每年年初,由区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各民主党派负责人的座谈会,就区委全年的主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征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每半年区委召开一次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区情通报会。每月由区委统战部牵头召开一次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参加的碰头例会,沟通情况、协调关系或传达有关文件。如有某项专门工作需要协商,还可委托区政协党组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主管此项工作的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到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进行咨询时要坦诚相见,统一思想,增进共识。要做好协商前的准备和协商后的反馈工作,协商前三四天要将协商的内容和必要材料提供与会者,使其做好充分准备;协商后,对民主党派和无党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后由区委办公室列入区委督办事项,转有关部门解决和提出处理意见,在半年内予以答复和说明,有些事项可请承办部门的负责人同建议者面对面直接对话,沟通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在党外人士的实职安排上,要有所突破。要建设一支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后备干部名单由区委统战部推荐,经组织部考核后确定,统战部要掌握他们的情况,对表现好的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要尊重统战部的意见。在今明两年首先在农业、文教、卫生、检法等部门安排一定的党外人士担任科处级实职。
    帮助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统战部要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党外人士的关系,真诚地为他们服务。各级党组织要支持民主党派成员参加党派活动,尽量为他们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三、把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做为重点
    鼓励和支持各民主党派围绕我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出谋献策。组织民主党派成员为区街工业、乡镇企业开展科技咨询、帮助扶贫等服务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发[1991]15号文件,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区委统战部要加强对工商联党组的领导,指导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增强自身的活力和凝聚力。抓好以吸收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加入工商联为重点的组织发展工作。要在两、三年内使工商联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选拔、培养一批素质好、拥护党、能够与党长期合作的积极分子,并通过他们带动非公有经济人士爱国、敬业、守法,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要按政群分离的原则,有计划地将个体劳动者协会从政府有关部门分离,做为团体会员自愿加入工商联。在条件成熟的集贸市场建立工商联分会,可与该市场个体劳协分会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在有条件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也可先行试点成立工商联分会。
    在党外人士中,继续开展"立足本职争先进,发挥优势做贡献"活动。鼓励归侨、侨眷、台胞、胞属,为区街工业,乡镇企业"三引进"牵线搭桥。
    四、继续做好海外统战工作
    要以中华民族的振兴为目标,进一步做好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国外侨胞和海外华人的工作。要发挥统一战线联系广泛的优势,为促进改革开放和推动祖国统一服务,认真贯彻区委"南改北开"的方针以区侨联、台办为依托,进一步加强我区同海外"三胞"的联系,今年三季度成立区台胞、台属联谊会。支持鼓励我区台属侨眷兴办企业。巩固整顿区侨联现有会属企业,力争在年内发展1-2家侨属和工商联会属企业。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坚持归口、分级、按规格的原则,做好台胞接待工作。做好赴台人员的行前教育和指导。
    五、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社会稳定
    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以继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进步为重点,做好我区民族工作。要加强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民族政策水平。
    全面、正确地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要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在涉外宗教活动中,要防止和打击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
    六、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搞好统战部门的自身建设
    要认真按照中央有关"党的统战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只能发展不能停顿"的要求,保证统战干部的稳定。乡镇街道党委要有一名副书记分抓统战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统战干部。基层支部要设统战委员。统战干部的调动要征得统战部意见。
    要选调年富力强,政治素质好,知识面广的干部做统战工作,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解决实际困难,区委统战部要对专兼职统战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他们业务能力和各方面素养,以胜任统战工作。要保持统战干部队伍的稳定和骨干力量,统战部经费应考虑特殊性、需适量增加,并专款专用,不得挤占。统战部工作用车,办公室要优先考虑。对统战干部的工作,生活方面其他困难要尽力帮助解决。
    各级党组织要把统一战线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区委常委每年要讨论1-2次统战工作。今后要把有没有统战观念,懂不懂统战政策、会不会做统战工作,做为考核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素养、工作水平的一个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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