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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志》
 
 
第三编 政治
 
 
重要文献
 
 
重要文献 关于加强街道、镇武装部建设的意见
 
      中共道外区委员会
    道外区人民政府
    二○○三年七月十六日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城市民兵工作改革精神为依据,加强专武干部选拔配备、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年龄较轻、文化程度较高,热爱党的人民武装事业,具有一定军事素质和组织指挥能力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紧紧围绕本单位工作中心开展民兵工作,提高民兵组织的生产力和战斗力,推动道外区民兵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道外区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街道、镇武装部任务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经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街道、镇武装部建设标准
    1、街道、镇人民武装部的基本设施应完善配套,规范统一,便于工作。各项保障按要求落实到位。街道、镇人民武装部应具备独立的办公室,建立指挥资料室。
    2、政治合格、素质优良。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国防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上级的指示命令,组织纪律性强。热爱人民武装事业,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熟悉民兵工作的方针、政策,精通本职业务。
    3、制度健全、资料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工作秩序良好,干部职责明确,登记统计等各种资料准确、完备。
    4、工作落实,完成任务。自觉接受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以主要精力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作风深入扎实,参谋作用好,民兵整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武器装备管理、兵员征集、预备役登记统计等项工作落实;组织带领民兵开展"六个五"活动成效明显;所属基干民兵营、(连)达标率高。
    5、设施齐全,保障到位。办公室内应有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话等办公用品,并挂《基层人民武装部工作任务》、《基层人民武装部部长职责》、《基层人民武装部干事职责》和其它工作制度等。
    指挥资料室有"一板、二图、三柜、五册"。"一板"即:"民兵工作综合情况显示板",主要内容包括基干民兵分布、主要动员潜力统计、民兵应急分队部署等,对涉秘内容要有一定的保密措施。"二图"即:县区行政区划图、基干民兵分布图;"三柜"即:文件柜、资料柜和战备物资柜。文件柜存放各类指示、计划、规定以及本级文件等。资料柜内分类存放民兵组织实力和动员资料统计表,基干民兵、预征对象和各类民兵分队人员名册,以及各种工作计划、方案、总结等。战备物资柜内存放各类战备物资,如战备包、防暴器材、应急分队服装、头盔等;"五册"即:党委研究武装工作记录册、组织民兵活动记录册(含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开展"六个五"活动)、兵役工作记录册、基干民兵外出人员登记册、武装工作记事册(大事记)。
    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把年度武装工作经费(1万元)列入本级财政开支计划,做到不拖、不欠,按时保障到位。主要用于街道、镇人民武装部、民兵营(连)部建设和组织开展民兵活动等开支。
    四、街道、镇专武干部选拔配备
    街道、镇人民武装部按照黑发[2003]2号文件规定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镇人民武装部部长参加同级地方党委;街道人民武装部部长参加同级党工委。街道、镇武装部部长任免,由区人民武装部与所在街道党工委、(镇)党委提名,组织部门、人武部门共同考察,区委审批后,以区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委的名义任命,并报上级军事机关备案;其他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任免,由区人民武装部与所在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共同协商,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审批,以区人民武装部部长、政委名义任命,区委组织部备案。
    选拔、配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要充分考虑武装工作的特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选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专业干部(从事过军事工作)年龄可放宽到45岁,女性所占比例以区为单位不超过1/5。区人民武装部、区委组织部要协调街道党工委、镇党委配齐配强专职武装干部。
    五、加强街道、镇武装工作领导
    各基层党委、政府要在抓经济工作同时,积极重视武装工作。做到:研究工作不忘武装工作;检查工作不忘武装工作;评比工作不忘武装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分工负责、上下一盘棋的良好工作氛围。第一、要履行职责。街道办事处要设立党的人民武装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街道党工委书记、镇党委书记要树立武装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抓好武装工作。第二、要纳入机制。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考核,要纳入到全区行政干部考核计划一并实施。区人武部每年要会同区委组织部门,对全区街道、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依据。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要纳入区委、区政府党政干部党建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区人武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进行教育培训,积极组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参加军队、地方高等院校函授教育和自学考试,不断提高他们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第三、要关心支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落实好他们的政治和生活福利待遇,解决好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充分考虑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工作特点,按其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保证他们以主要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要站在加强国防建设全局的高度,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对武装工作给予大力支持,解决制约武装工作发展的难点问题,使全区武装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登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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