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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志》
 
 
第四编 文化
 
 
第四章 文化
 
 
第三节 文化市场管理
 
      1991年,主要依据《哈尔滨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实行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管理。道外区管理的范围主要是台球室(厅)、电子游艺室(厅)、书报刊零售、录像带零售。根据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文化市场管理费。对国营、集体经营场所按其成交额的2%计取;对个体经营按台球100元/台·月,电子游戏机40元/台·月,书刊20元/摊·月,录像(音)带20元/摊·月计取。申请开办文化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向区文化
    局提供单位(街道)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待业证明、房产证明、占道许可、经营场所图等资料,经审核勘查后核发经营许可证。1993年,市文化局将歌厅、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等文化经营管理权下放到各区。文化市场管理费采取按年度收缴的办法,由各文化经营单位、个人在办理年检时一次性交纳。文化市场管理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同级财政专户存储,用于文化市场管理和文化事业发展基金。当年,私营、个体文化经营停止交纳工商行政管理费。同时,对营业性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歌舞厅、台球室、电子游戏室、录像厅、时装表演、曲艺、通俗音乐会演出等文化娱乐活动征收特种消费行为附加费。征收额度按每日营业总收入的3%计收。特种消费行为附加费由文化行政部门征收,纳入同级财政,实行专户储存,用于扶持和补助文化作品创作、生产、演出以及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对申请开办文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文化市场专管员对所需资料、场地等进行审核和现场勘察,报区文化局审批后核发经营许可证。由于歌舞厅等管理权下放,工作量增加,区政府决定由区文化局统一管理文化市场,同时将部分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到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形成条块结合的管理体系。1995年,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取缔带有博彩性质的电子游戏经营活动的通知要求,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管理方案。由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派人组成工作队,对全区21家带有博彩性质的电子游戏厅进行监控和检查,至当年初,带博采性质的游戏厅全部取缔停止营业。1997年开始,道外区对文化市场管理实行管理和稽查两条线。管理职责主要是依据有关法规,对文化经营活动单位、个人进行经营资格审核、审批,核发经营许可。稽查职责主要是对从事文化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同年,出动工作人员170人(次),检查电子游戏经营户105家,收缴扑克机等6台并处罚款。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文化市场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全面检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实地视察文化娱乐场所8家,并提出贯彻"扶持有益的、提倡健康的、允许无害的、抵制有害的、取缔违法的、打击犯罪的"和"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要求。1998年,对全区文化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清除"垃圾"、净化市场。经检查,对没有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下达行政执法通知书或依法取缔处理。先后检查文化经营场所四十余家,收缴博彩机10台、集成电路板三十余块,对18家有博彩性质游戏机的经营户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1999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文化行政部门对文化娱乐场所实施监督检查,不再收取任何费用。据此,道外区文化局从当年7月1日起,停止征收文化市场管理费。同年,道外区召开"扫黄打非"领导小组会议,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以及公安、工商、政法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制定集中行动方案和分工责任制。会后,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主管领导带队分两个工作组同时开始集中行动。分别检查出版市场、音像市场、电子游戏市场、台球市场,其中重点检查了7家音像经营部、6家书刊经营摊床、6家电子游戏厅、3家台球室,对违法违规、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博彩游戏等进行严肃处理。2000年,区政府组织公安、文化、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联合行动,历时两个月,对全区文化场所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此次集中整顿先后检查文化娱乐场所314家,其中歌舞厅137家、电子游戏场所70家、台球厅56家、书刊音像经营50家。经检查,证照不全的9家,依法查封1家、限期整改6家、警告罚款21家,收缴违规机器4台、集成电路板23块、视盘书刊等292盘(册)。经整顿,歌舞娱乐场所由92家减少到49家,电子游戏厅由85家减少到70家。当年10月,对娱乐场所进行重新登记。经审核,歌舞娱乐场所保留27家、电子游戏场所9家。2001年,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道外区组织力量进行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服务秩序专项行动。此次行动突出四个重点:一是清理音像集中经营场所,取缔早、夜市非法兜售音像制品,打击走私盗版,打击制黄贩黄;二是书刊市场,规范南极书刊市场经营活动,收缴非法出版物,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三是电子游戏市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内的电子游戏厅,全面检查规范网吧的经营活动;四是歌舞娱乐场所,取缔无证经营,打击卖淫嫖娼、贩毒吸毒、异性陪侍,查处偷税漏税等。2003年,抗击"非典"时期,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的卫生大检查,实行每日走访登记制度,同时印发"致娱乐场所一封信"以及"非典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加强对娱乐场所经营者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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