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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管理
区档案馆 区档案馆1996年成立,实行与区档案局合一体制,负责全区馆藏档案收集、整理、保管、抢救及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区档案馆库房面积710平方米,有五节柜70组,并配备放像机、吸尘器、复印机、录音机、电视机、温湿度计等15台。馆藏档案14种、76369卷;文书档案6600卷、科技档案63卷、动迁档案60000卷、会计档案1595卷、公正档案4900卷、干部死亡档案400卷、地名档案17卷、人口普查档案149卷、审计档案469卷、统计档案19卷、物价档案468卷、人物档案3卷、案件档案1686卷、声像档案3618张(盘),其它资料档案781册。1991-2003年,查考卷宗次数7890卷、99896人次。区档案馆利用档案资料,先后编写《道外区行政组织沿革》、《道外区概况》、《政协道外区委员会简介》、《道外区文件制度汇编》、《道外区组织史资料》、《道外区人大文件汇编》、《中共道外区党代会简介》、《中共道外区文件汇编》等。同时,向社会开放档案1093卷,编制开放目录18930条,开展电函代查、代复制、预测需求、超前服务等工作。2000年,道外区档案馆晋升为省一级档案馆,档案局被评为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市档案工作标兵单位。
管理制度 区档案局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并结合道外区实际,先后制定一系列管理工作制度:一是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主要有《行政处罚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听政制度》、《行政复议制度》、《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制度》、《行政处罚申诉检举接待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二是档案管理制度,对查阅、抄录、拍照、借阅
等做出明文规定;对查阅本单位、外单位档案,对查阅中央文件、区委常委会议纪要和党组织、行政业务档案以及机密资料、人事任免等档案材料的审批权限、查阅方法、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三是档案业务制度,制定《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案卷质量标准》以及保密、保管、统计、借阅等制度。同时,实行系统化、标准化管理,馆藏档案按接受顺序,采用年代--组织机构、年代--问题,分类排序,设总索引和分索引图及案卷目录、专题目录、卡片目录、全引目录等保持全宗联系和历史联系。从而达到借阅有手续、交接有依据、排列有秩序、统计准确、存放安全。
基层指导 开展基层档案省级达标工作,逐步使全区各基层档案管理利用工作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迈进。区直机关、街道办事处全部实现省级达标标准,镇村建立标准化档案室。从1992年开始,区与市档案局联合举办长期档案业务培训班,分片召开专业档案立案工作会议,布置全年工作要点,并以会代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立卷归档程序和操作要领等业务水平。全区共分12个档案工作协作组,每组设一名组长,负责协作组成员间的交流和协作。每年召开一次协作组长会议、档案工作现场会等,交流推广工作经验,共同研究新情况和新办法。1996年达到省二级的1个单位;1997年达到省二级的4个单位;1998年达到省级标准的2个单位;1999年达到省级标准的32个单位,达到市二级标准的2个单位,达到市三级标准的1个单位;2000年达到省级优秀的12个单位,达到市级标准的11个单位;2001年达到省级优秀标准16个单位、省级标兵1个单位,晋升三级标准的2个单位;2002年达到省级优秀标准的9个单位,晋升一级标准的1个单位,晋升二级标准的4个单位,晋升三级标准的2个单位;2003年达到省级优秀的4个单位,晋升一级和三级标准的各1个单位。
二、方志编纂
首届修志 道外区首届志书的编纂工作开始于1984年,历经8年,至1995年4月《道外区志》正式出版发行。志书记述上限不封顶,下限断在1990年,全书80万字,被评为哈尔滨市首届地方志优秀成果奖。
《道外区志》书稿经区志编委会审定后,于1990年6月报送哈尔滨市地方志办公室。10月,市地志办组织专家、学者对道外区志稿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区志办对志稿进行增补、修改,前后几易其稿。1992年10月,报送市地志办终审。11月,市地志办审阅后认为,《道外区志》符合志书体例,思想观点正确,反映了道外区全貌,突出了道外区特点,资料可靠,语言合乎志书要求,达到出版水平。
续修志书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1998年道外区续志工作正式启动,成立《道外区志(1991-2000年)》编纂委员会。当年10月,区委、区政府联合下发《道外区志(1991-2000年)编纂工作方案》,对续修志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本届续志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总结上届修志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强化精品意识,以争创佳志、名志为目标,进一步提高志书质量。续志框架采用篇章节目结构体,达到观点正确、资料翔实、结构合理、语言简明的要求。总体工作分3个阶段:1998-1999年为资料收集和准备阶段;2000年为各承编单位撰写资料长编初稿阶段;2001-2004年为区志续志编写、总纂阶段。2000年11月,道外区召开续志工作大会,常务副区长、区续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张惠涛与区属72个承编单位签订修志工作责任状。会后,各承编单位全部成立续志编纂领导小组,建立相关机构,配备续志工作人员。
为推进续志工作的开展,道外区将修志工作纳入《政府工作一级目标责任分解》和《区委党群系统目标责任分解》。到1999年底,完成资料长编72篇、
240万字。2000年,区志办对各承编单位上报的资料长编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指导。先后召开修改资料长编业务指导会议、驻区单位续志工作推进会议、修志人员培训会议等,先后举办修志业务培训班6期,进一步加快编撰进度,提高编撰质量。到年底,78个承编单位完成资料长编初稿四百余万字。2001年3月2日,召开区修志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表彰20个修志工作成绩突出的承编单位,副区长张惠涛到会讲话,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2002年,道外区进行机构改革,机构和领导人发生较大变化。针对修志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重新调整了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区地方志办公室,新任志办副主任1人,调入科员1人,同时聘用主编和编辑人员各1人。调整后的区志办年内完成五项工作:一是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并根据续志工作的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道外区志编纂方案》。二是重新组建基层承编工作网络,92个单位成立修志领导小组,形成101人的工作队伍。三是重新设计区志篇目,经过调查研究,反复论证,于5月份形成新的篇目征求意见稿,并将此稿上报区编委会、下发92个基层单位,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8月,召开区编委会会议,认真讨论并通过这个篇目。四是根据由区编委会审定的续志篇目和续志工作方案,对92个承编单位的修志人员再次进行培训,同时深入基层52个单位,八十余次就承编单位撰写的资料长篇进行面对面指导。五是完成道外区志试写稿十万余字。当年,区编委会召开全区1998-2002年续志工作表彰大会,会议表彰28个先进集体和44名先进工作者,副区长王璞到会并讲话。2003年,道外区志初稿编撰工作开始,经过一年时间努力,完成续志书稿(初稿)四十余万字。期间,针对编写时遇到的问题,先后举办大型业务讲座3次,专题培训3次,深入基层共同研究和指导百余次。针对少数承编单位工作不力,在规定时间没有完成任务的情况,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对12个单位通报批评并下发督办通知单,限期完成任务。
按市政府统一要求,本届续志断限由2000年下延至2005年,因道外与太平两区于2004年初合并成立新的道外区,因此,市志办确定原道外区续志断限到2003年。区划调整和续志断限的变化给续志工作带来很多新的情况和困难,对此,区委、区政府领导十分重视,于2004年11月再次召开全区修志工作动员大会,针对断限下延和两区合并的实际情况,对新一轮续志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区委副书记孙洪庆到会讲话,常务副区长崔巍德与区属承编单位重新签定续志工作责任状。区志办重新修改续志篇目,经过几易其稿,重新形成《道外区志(1991-2003年)》篇目。依据新的篇目和两区合并的实际情况,重新组建修志队伍,并分4个专题对承编单位的百余名修志人员进行培训。至此,全区续志工作在原有基础上迈上一个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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