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外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根据市政府《哈尔滨市续志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道外区续志上限为1991年,下限为2003年,全书字数80-100万字。为搞好《道外区志(1991-2003年)》的编纂工作,经区编纂委员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真实地记述道外区1991-2003年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组织准备。全区按部门或行业成立相应的修志机构,选调理论水平高、文字能力强、熟悉区情的同志组成专兼职修志队伍。
2、篇目准备。篇目是志书施工的蓝图。各承编单位要以区志篇目为总体依据,篇目设计要符合区志篇目的系统性要求,从实际出发,全面反映本部门或本行业的发展轨迹,达到科学性和可行性的统一。
3、资料准备。资料是志书的基础。在拟定篇目后,以搜集和整理资料为中心任务,广征博采,全面准确,确保资料的全面性、完整性、真实性,为编纂奠定基础。
(二)、撰写阶段
1、认真搞好培训。要在动笔前,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使每名修志人员对志书的体例、特点、要求、行文及质量标准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同时,加强对区情、行业情况的调查研究,全面准确的消化理解资料,为开篇落笔打好基础。
2、撰写部门志或资料长编。这是全区修志出成果的阶段。各承编单位领导要给予充分重视和大力支持,编纂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态度,以锲而不舍精神,认真写好志稿,并不断修改完善。
3、志书总纂。众手修志,总纂一人。要认真谨慎选好总纂人。总纂以各单位编纂的部门志或资料长编为资料基础,按着志书的基本要求,从道外区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突出时代精神,力求达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统一。
(三)、志稿审定阶段
1、召开专家评议会。志书初稿完成后,按类别组织若干次专家评议,请专家、学者、有关领导和修志人员一起,对志稿进行讨论、评议。会后,做好认真的修改工作。
2、区编纂委员会集体讨论审稿。经专家评议并修改的志稿提交区编委会集体审定,就政治思想、史实资料、文字体例等各方面认真把好关。编纂人员按编委会意见认真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3、报送市地方志办公室审批。认真按市地志办的审定意见修改全稿,完成全书编纂工作。
(四)、出版发行阶段
组织专门人员,按着志书出版的基本要求,做好封面、版式、装帧设计,选择高水平的印制厂家印制。
认真搞好组织发动,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志书的发行工作。同时,在全区开展学志书、用志书的活动,发挥志书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基本要求
(一)、严格志书质量标准。要做到观点正确,资料翔实,特点突出,结构合理,文风端正,印制精美。
(二)、坚持实事求是。在编纂全过程都要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调查研究的学风、科学严谨的态度、据事直书的品德,达到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道外区历史发展和现状。
(三)、以改革开放为主线。改革开放贯穿始终,涵盖各个领域,要把改革开放作为全书各篇章记述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作为时代精神贯穿全书。
(四)、突出区情特点。认真研究区情、认识区情、把握区情,在全面记述的基础上,对道外区发展过程中的优势、强势、特点以及发展快、变化大、具有特点的事物以重笔记述,展示本地区的特有风貌。
(五)、采取大编式、编章节体式,事以类从,横分竖写,以目为记述的基本单元。
四、组织领导
1、编纂区志工作在区编纂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由区志办统一组织实施。
2、统一规划、分工实施,谁主管谁负责。各承编部门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负全责,由一名行政领导具体负责修志工作,同时选配好主笔人。
3、按照"一纳入五到位"的基本要求,区政府与承编部门签订责任状,列入督办日程,并作为对各部门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4、要为修志工作创造必要条件,认真解决好经费、办公用房以及修志人员政治、生活、福利等实际问题。要注意保持修志队伍的相对稳定。
5、区志办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的责任。要及时向区编委会和主管领导汇报全区修志情况,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全区修志工作的健康发展。
注:本方案2002年10月8日通过,2004年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志书下限调整的要求又进行重新修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