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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期报表
农业统计 农业统计以全面调查为主,结合抽样调查、典型调查、重点调查等方法进行。基本渠道是:以镇、村统计部门与当地业务部门共同调查统计,由镇统计部门汇总后上报,区统计局会同区农业部门审查汇总。统计的基本范围是:区所辖行政区内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及经济活动,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三资企业及其它经济类型的农业生产及经济活动。1991-2003年,道外区农业统计由区统计局和区农林局协作进行,主要是农业定期报表和农业年报表。
农业定期报表有:A401表 农作物播种面积,A401-1表 市区蔬菜播种面积,A402表 农业主要产品产量预计,A402-1表 市区蔬菜产量预计,A403表 自然灾害情况,A404-1表 粮食产量实割实测推算表,黑A404-2表、A204-1表、A604表 粮食产量实割实测原始数据,A405-1表 畜牧业季报,A405-2表 非农户畜牧业生产情况,A405-3表 畜牧业调查表,A406表 特种作物播种面积,A411表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A407表 特色养殖生产情况,A408表 绿色食品作物播种面积,A409表 绿色畜牧业生产情况,A410表 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情况等。
农业年报表有:A301表 农村基本情况及农业生产条件,A302表 农业主要产品生产情况,A302-1表 市区蔬菜生产情况,A303表 蔬菜、水果生产情况,A305-1表 主要畜禽存栏情况,A305-2表 主要畜禽产品产量情况,A305-3表 非农户畜牧业生产情况,A305-4表 畜牧业调查表,A307表 特种作物生产情况,A312表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A313表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表,A314表 农林牧渔中间消耗表,A315表 农林牧渔中间消耗计算表目录,A316表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A317表 乡镇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G301-2表 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 A308表 特色养殖生产情况,A309表 绿色食品作物生产情况,A310表 绿色畜牧业生产情况,A311表 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情况等。
工业统计 1991年,工业统计定期报表内容有: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及出口产量、分行业工业总产值、净产值、劳动生产率、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7项内容8个表种、141个经济指标。工业年报主要
内容有:工业企业基本情况、主要财务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工业产品单位成本、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和销售去向及构成、村及村以下工业城镇合作、个体工业主要指标等9项内容、26个表种、596个经济指标。
1992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对工业统计指标进行改革,新增工业增加值及工业中间消耗,对工业企业的考核采取工业效益综合指数(%),其中有工业产品销售率、工业资金利税率、工业成本利润率、工业净产值率、全员劳动生产率和流动资金周转次数等。
1998年开始,工业统计实行全面报表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报送方式。年报综合范围是: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和工业活动单位,定期报表综合范围是: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工业年报表有9种,即: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数及工业总产值;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独立核算国有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独立核算集体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独立核算乡办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主要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实物量;村办工业企业主要指标;城乡合作经营工业和城乡个体工业主要指标;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工业定期报表有5种,即:工业生产、销售总量及主要产品产量;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源购、销、存情况;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
商业统计 商业统计报表报送期别分为年度报表和定期报表,主要内容包括: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类值和数量,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财务状况、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限额以上连锁企业情况等。1991年,道外区综合定期报表有5种:E401表 批发零售贸易商品销售总额和分类销售额;E402表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商品销售与库存;E403表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E404表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E405表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类。综合年报表有4种:E301表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E302 餐饮业销售情况;E303表 限额以上连锁店(公司)商品销售情况;E103-3表 财务状况。上述5种报表一直到2000年没有发生变化。2001年开始,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实施全数调查,实施计算机网上直报,直报工作由规模商业企业通过计算机网上传输给哈尔滨市统计局;对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和个体户实施大样本、小样本抽样调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同时还要采取重点调查和利用有关部门统计数据加工推算的办法。此种办法一直延续到2003年。
非国有经济统计 1995年,哈尔滨市统计局下发文件,首次部署《非国有经济主要经济指标调查表》。其统计范围包括区街企业、乡镇企业(含村及村以下)、三资企业、部门所属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统计内容按工业、农业、商业等行业分类,设置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工业总产值(现价)、农业总产值、建筑业产值、财政收入及支出等级指标。1997年开始,对非国有经济报表进行调整。调整后报表分两大类:经济类型和行业类型指标。其中,按经济类型体现国内生产总值即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指标情况。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1991-2003年间,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仅有个别指标调整,整体上变化不大。其中定期报表主要是3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月报基层表,统计范围是全民所有制、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投资额和新增固定资产及房屋的建筑面积和项目个数;固定资产投资完成一览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统计范围是:全民所有制、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投资额和新增固定资产及房屋的建筑面积和项目个数。
劳动工资统计 道外区劳动工资统计的范围是:区属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劳动工资报表分为季报和年报两种。道外区劳资年报每年1月16日上报哈尔滨市统计局,季报每个季度后3日上报哈尔滨市统计局。
1991-2003年,报表方式是:由主管部门的单位把年报报送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区统计局;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年报直接报送区统计局。每年区统计局劳资年报的单位数为900户左右。全区劳资年报主要有:《全民所有制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表》、《全民所有制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构成表》、《工业企业、建筑业职工分类表》、《集体所有制单位从业人员报酬表》、《集体所有制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构成表》、《劳动统计年报标准表》等;劳资季报主要有:《非国有服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各种所有制从业人员劳动报酬表》等。
综合平衡统计 综合统计主要是通过整理综合有关定期统计报表和业务主管单位提供的数据,定期编印全区国民经济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资料、统计简报等。其中,月度整理的统计简报中主要经济指标包括:总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及财政收支情况;年度整理的统计简报主要经济指标内容包括:总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及国内生产总值。1994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开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工作。1995年,正式建立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报表制度,每年报送3次季度报表和1次年度报表。国内生产总值的年报共有6种:《总产出》、《总产出中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构成表》、《国内生产总值》、《国内生产总值中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构成表》、《国内生产总值构成项目表》和《国内生产总值构成情况表》。1998年起,区统计局开始编印全
区工业生产月度统计资料,包括工业总产值的现价及不变价,附表列出国有企业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名单及指标完成情况,公布每户企业的总产值、增幅、产品销售率。
2003年国内生产总值改名为"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口径仍为区属口径。
二、统计普查
第三产业普查 1993年,根据哈尔滨市第三产业普查工作会议要求,成立区第三产业普查办公室。普查范围:区属从事第三产业的所有单位,包括专门从事第三产业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商业、运输业、金融业、保险业、房地产业、信息、咨询、科学研究、文化教育单位和行政机关、部队等;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企业中附属的第三产业单位;从事第三产业的个体户。普查内容:单位数量、从业人员;反映第三产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果的指标,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营业)成本费用、销售税金、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支净额、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收支、预算外收支和专项基金收支等;反映第三产业实物资产情况指标,固定资产原值、库存总值等;反映第三产业重点行业业务活动指标,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等。
工业普查 1995年1月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行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的通知》、决定以当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进行全国第三次工业普查。为此,道外区根据哈尔滨市政府要求,成立区第三次工业普查领导小组。普查范围:区属全部工业企业和附属工业单位。对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和附属工业单位及年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办工业、私营工业、个体工业和生产单位,采取直接发普查表调查方式;对年产品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不足100万元的村办工业、合作经营工业、个体工业和生产单位,不发企业普查表,采取布置简易卡片的形式。普查内容:普查包括16项内容,即: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劳动情况;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库存总值;主要工业产品、销、存;附属工业单位生产情况;工业企业原材料、能源消费和库存;能源加工转换;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主要工业技术指标;工业企业产品生产能力;主要工业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主要工业生产设备技术状况;主要工业产品质量;主要工业产品销售收支情况;工业企业部分合资基本经营情况。
基本单位普查 1996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的通知》。根据哈尔滨市政府的要求,道外区成立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普查范围:区属所有法人单位及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不包括农村乡以下单位)。其中,包括各类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上述法人单位所属从事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社会经济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内容包括4个方面:反映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代码、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所在地和通讯号码等;反映单位的主要属性,行业类别、经济类型、隶属关系、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和机关划分等;反映单位的基本经济活动,包括正式开业时间、营业状态、从业人员、企业实收资本、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反映单位的其他信息,包括执行会计制度种类、法人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归属法人情况等。这次普查历时两年,经准备、普查登记汇总、资料开发3个阶段,1997年10月完成全部普查任务。
2001年,进行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01年
12月31日,普查对象为道外区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地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及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单位所属的在外省、市的产业活动单位。遵照省市的指示精神和市政府的文件精神,道外区成立基本单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基本单位普查和统计登记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和登记中的实际问题。同时,从道外区统计局、工业局及乡镇企业管理局等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道外区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和登记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实施办法,摸底清查、普查和登记、人员培训、资料审核和录入、汇总等工作。这次基本单位普查的范围:道外区区域内所有法人单位及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不包括农村乡以下单位),其中,包括各类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上述法人单位所属从事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社会经济活动的产业活动单位。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反映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代码、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单位所在地和通讯号码等;反映单位的主要属性,行业类别、经济类型、隶属关系、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和机关划分等;反映单位的基本经济活动,包括正式开业时间、营业状态、从业人员、企业实收资本、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反映单位的其他信息,包括执行会计制度种类、法人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数和产业活动归属法人情况等。
经普查,2001年末,道外区共有各类法人单位2979个,各类产业活动单位3998个。
农业普查 国务院决定1997年1月1日为全国第一次农业普查标准时间。根据哈尔滨市政府的具体要求,道外区于1996年2月成立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普查范围:凡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单位(包括所有农户、集体、国有和其他经济类型的单位),全部行政村和建制镇。普查方法:原则上采取全面查点的方式,个别地区无条件开展全面查点的,经批准后可采用变通办法。反映农村状况的项目,原则上以住户和非住户类单位作为基本单位进行全面查点,基础较好的直属系统,采取由系统组织调查,从系统主管部门取得资料的方式;耕地面积调查,采取农户申报和根据土地详查资料在乡或村核查两种方式,农户申报数用于反映耕地的结构和分布,乡或村级核查数用于反映耕地规模;对农村的各类非农单位的基本情况、劳动力状况、村落社会环境状况,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进行全面查点;建制镇基本情况,以建制镇为基本单位进行全面查点。
第五次人口普查 道外区根据哈尔滨市政府的部署,1999年3月16日成立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并立即开始工作。同年3月底,17个镇和街道相继成立人口普查办公室。制定《道外区人口普查实施细则》,编制《道外区人口
普查工作进度图》,相继召开资料分析、数据质量评估、质量验收方法等工作会议。全区划分1268个调查小区,选配1478名普查员,举办培训班17期,在东原街道和松浦镇太阳升村开展人口普查试点。到2000年9月10日,道外区提前完成全区户口整顿工作,核查全区人口139824户、417929人。经数据汇总,以200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全区总人口38.33万人,其中大兴街道37031人;南马街道35094人;胜利街道17226人;靖宇街道34572人;滨江街道33949人;东原街道26961人;崇俭街道13787人;太古街道20808人;仁里街道22342人;东莱街道15234人;南市街道9219人;振江街道11762人;太阳岛街道2273人;三电街道4577人;松浦镇42907人;松北镇29172人;万宝镇26431人。
三、统计抽样
农村住户调查 农村住户调查是以农民家庭为对象,以家庭收入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社会经济调查。1998年开始,道外区开展农村小康监测工作。调查范围:以农村3镇为主体,各抽1个村(万宝镇钓鱼村、松北镇胜利村、松浦镇黎明村),每村抽10户,共30户。调查内容:逐日登记家庭收支、消费构成、主要商品消费量等,每月整理,每季上报。1999年开始,道外区进行农民可支配收入抽样调查,选取8个调查点,其中国家调查点4个。2003年,对农村家庭收入支出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共80户。其中国家调查点40户,地方调查点40户。
工业抽样调查 从1998年开始,道外区开展工业抽样调查,每年抽样种类不等,主要有: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基层表;城乡合作与个体经营单位基层表;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验收表;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验收表;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基层表;目录抽样企业基层表;目录抽样个体经营单位基层表;整群抽样个体经营单位基层表;整群目录抽样企业基层表;整群抽样个体经营工业单位基层表;个体经营工业增加值系数调查基层表;规模以下工业个体单位核查表;规模以下工业目录抽样主要指标核查表等。
人口变动情况调查 从1993年起,国家要求每年都要进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调查范围、内容、项目等由省统一规定。1993-1999年,道外区连续7年被省选定为调查区。调查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组成有统计、计生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调查工作办公室,镇和街道相应成立调查机构,负责登记、汇总、上报工作。
四、资料管理
信息交流 1991-2002年间,道外区与哈尔滨市其它区每季进行一次资料信息交换。交换资料的主要内容是:总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国内生产总值等。交换时间一般在季后20日内。2003年起哈尔滨市各区间的资料信息交换活动取消。
全国16个城市三十多个城区的统计部门每年召开一次信息交流会,道外区均派代表参加,与兄弟城区交换统计资料。全国交换资料主要包括10个方面的内容:综合、工业、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批发零售贸易、外经外贸、交通运输、乡镇企业、财政金融、人民生活等。从2001年开始,全国交换资料的经济指标比照以前简化,主要有九项经济指标:期末人口数、区域国内生产总值、区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区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区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区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
资料发布 1991-2003年间,统计资料按月份整理,每年形成统计信息12期,及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每年2、3月份,定期对外公布上一年度道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公报从工业、农业、流通业、对外经济、财政状况、社会发展、人民生活、人口变动等方面反映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1998年起,将资料整理后绘制成直观的指标图表和哈尔滨市7个区主要经济指标对比图表,包括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税金、财政收入等,为横向对比提供数据依据。从1991年起,每年汇编《道外区统计年鉴》,报送区领导及有关部门,全面系统地反映全区综合变化情况。
执法检查 1994年,为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区政府发出《关于开展统计法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组织力量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和检查。1995年,区计划委等部门联合发文,开展全区统计执法重点抽查工作。同年,区政府召开《统计法》学习座谈会,并向全区下发会议纪要。1997年,召开区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决定组织有关部门对20个单位贯彻执行《统计法》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1998年,组成11个检查组,重点检查区属委办局所属单位1997年统计报表和1998年上半年统计报表情况。经检查,有28件统计违法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改正。2000年,对全区劳资统计情况进行专题执法检查。同年,举办统计人员培训班,重点讲授《统计法》,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素质。2001-2003年间,每年7-8月份,统计局给乡镇、办事处发送统计执法自查通知,在自查的基础上,统计局从经贸局、工业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统计执法检查小组,对乡镇、办事处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存在虚报、瞒报等现象进行通报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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