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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管理
1991年,重点是整顿市场设置、规范管理责任。由工商部门主办的市场不称谓为"摊区",企业创办市场由工商部门负责管理,企业负责日常安全防火、后勤服务、设施建设维修、卫生保洁等,对50个摊位以下的摊点进行撤并,确实无法撤并的按个体业户管理。经整顿,规范了市场的称谓,进一步澄清了管理者的责任。1993年,重点是整顿管理队伍、规范管理行为。从规范管理人员思想、作风、态度、行为入手,整顿管理队伍。整顿中采取集中教育、举办培训班、法规业务知识比赛、请专家讲课、开展岗位练兵等措施,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主要解决不会管、不敢管、管理粗放、重收费轻管理、工作不到位以及管理人员违法违纪等问题。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学习或另行安排,对少数违法违纪的,进行严肃处理。1996年,重点是整顿秩序、规范市场环境。整顿中对无证经营、短斤少两、掺杂使假、伪劣假冒、强买强卖等严管严罚;对重点部位,实行轮流值班、死看死守;对商品摆放实行划行归类,保持通道畅通,形成良好的市场人流、物流秩序。1997年,重点是整顿经营、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经营者必须"三证"齐全、人证相符,使用有效证照;严禁营销伪劣假冒商品和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加强对业户"三包四带"、"自我保洁"等行为的监督,引导教育业主树立良好的经营作风,形成文明经商、优质服务的良好风气。2000年开始,全面推行市场巡查制,制定《道外区集贸市场巡查管理工作规定》、《道外区集贸市场巡查工作实施程序及细则》等,把职责和任务落实到人。为使巡查制正常运行,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和两级巡查网络,所包点、局包片,点片结合,形成人员定位、路线定位、时间定位。由此,对辖区经营主体资格、行业分布、案件受理程序、本岗位职责、重点行业及区域的经营行为等有章可循。当年,巡查办案四百余件,清理无证商贩2650人(次)。2002年,以深化推行巡查制为主要手段,加大商品市场监管力度,对经营范围、台帐标签、上市商品、经营行为等方面进行巡查监管。道外工商分局共有17个所实施巡查制,巡查人员161人,占全局总人数的63%。当年,没收非法勾兑的葡萄酒128箱,捣毁蛋糕黑加工点1个,收缴剧毒鼠药12000包。2003年,创新市场监管方式,突出源头管理,强化监管职能,建立和完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实现标本兼治。没收并销毁未经检疫的生肉一百八十余公斤,罚款2500元,收缴硫磺熏制的保鲜竹笋32公斤,没收剧毒鼠药400包,检查饮食行业862家,其中持营业执照的398户、便民451户、取缔无证商贩39户,收缴冥纸5000公斤。同年,开展金融单位周边秩序专项集中整治,出动检查人员173人,清理机动车4台,人力三轮车42辆,取缔无证商贩39户。在"非典"期间,下大力气清理整顿防治"非典"医药品市场,共立案14起,罚款223万元。
二、注册登记
企业注册登记 1991年,为加快农村3镇企业的发展,道外工商分局采取措施,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照程序,为3镇办理企业工商执照797个。当年,全区共注册登记企业3297个。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正式实施,道外工商分局立即组织人力,深入到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委、办、局,宣传《公司法》,讲解公司登记办法和程序。同时,深入重点企业进行现场办公,帮助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当年,为343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注册登记,并新办506户股份合作制企业。到1997年,先后核查全区4407户企业,清理吊销"三无"(无资金、无经营场地、无机构人员)企业1882户。1998年,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清理吊销不具备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402户。1999-2000年,吊销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企业执照9027户。2001年,登记注册企业4136户(不含私营企业),其中,国有企业838户,集体企业2036户,股份合作制企业851户,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408户,联营等其它企业3户。2002年,登记注册企业4110户(不含私营企业),其中,国有企业831户,集体企业1917户,股份合作制企业286户,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295户,联营等其它企业781户。在企业监督管理中,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实行四级把关制度。2003年,在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中,登记注册企业2786户,其中,国有企业674户,集体企业1146户,联营企业5户,股份合作制企业623户,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338户。
商标注册登记 1991年初,道外区仅有注册商标21件,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企业逐渐增强商标意识,注册商标逐步增加,至1999年,全区共注册商标142件。2000年统计,全区注册商标332件,申请商标注册23件,续展12件、变更3件、转让2件、许可备案1件、发放商标注册证67件,其中获市级著名商标21件,省级著名商标重新确定9件。2001年,对352件注册商标进行重新整理规范,在第三次商标年检中有320件注册商标通过年检。2002年,申请注册商标50件,有6件商标被评选为哈尔滨市著名商标。2003年,商标注册共计312件,其中:通过年检276件,年检率为91.7%;新发展注册商标36件;组织并申报省著名商标1件,市著名商标2件。
三、监督管理
年检验照 1991年,道外区成立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检工作方案,召开企业领导大会和举办企业有关人员学习班,深入企业现场办公。通过年检,查清企业实际情况,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1995年,全区应检企业9378户,实检企业4097户,年检率43.6%,立案查处115户,清理"三无"企业724户。1997年,通过年检,清理"三无"企业4779户。1998年,完成年检企业4297户,年检率为97.5%,年检私营企业611户,占应检企业95%,年检个体工商户7697户,占应检的98%。1999年,企业年检3424户,年检率达95.4%,合格率94%,私营企业年检803户,年检率80%,个体坐商验照1775户,验照率达96%,换照89户,换照率98%,年检个体工商户7438户,年检率97%,处罚违法企业84户,罚款34000元。2000年,年检企业3037户,年检率95.9%,合格率100%,其中法人应检数2722户,实检数2119户,营业应检数1145户,实检数918户,处罚违法企业52户;年检私营企业984户,清理走死逃亡户308户,年检率达95%;年检个体坐商应有1676户,实检1596户,验换照率达95%。2001年,应检企业2363户,实检企业2353户,年检率99.7%;个体工商户应检8034户,实检7793户,年检率97%。2002年,依法整治企业违法登记行为,坚持做到"三清一准",即管辖地域、管理户数、企业性质分类清,行业收费标准准确。应检企业2188户,实检2108户,年检率96.4%,年检合格率100%;个体工商户应检8616户,实检8271户,年检率96%,私营企业应检2296户,实检2182户,年检率9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年检验照工作。2003年,应检企业2361户,实检企业2255户,年检率95.5%,年检合格率100%;私营企业应验2494户,实验2380户,验照率95.4%;个体执照应验10472户,实验10011户,验照率达95.6%;除有限公司及分公司不换照外,所有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全部换发新版营业执照,共为1917户内资企业、714户私营企业换发营业执照。
合同签证 1991年,道外区广泛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举办企业厂长、供销、业务、合同管理等不同层次和类别的培训班。当年,命名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28家,受理办结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75起,合同争议金额128万元。1992年,道外工商分局从解决"三角债"入手,开展"支、帮、促"活动,裁定合同纠纷67件,为企业追回货款250万元。1994年,裁定经济合同纠纷28件,为企业追回欠款87万元。1995年,合同仲裁工作由市仲裁委员会统一受理。1996年,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65家,其中哈尔滨三电厂、哈尔滨中药厂、海斯集团等5家企业被命名为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997年,签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4份,标的额670万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1份,贷款额4019万元。1998年,为同记、向阳等商业企业办理租赁经营合同签证49份,标的额59万元;办理贷款抵押20件、抵押物价值9925万元,抵押贷款8179万元。1999年,办理签证315份,标的金额182亿元;办理动产抵押28件,抵押物价值共1.2亿元,抵押贷款7573万元。2001年,办理签证431份,标的金额206万元;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4件,抵押贷款共47.2亿元。2002年,合同监管取得新进展,大力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抓好合同签证工作,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全年共办理合同签证380份。严格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工作,设立专人负责办理,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0件,贷款额4877万元。当年有20户企业被评为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5户企业被评为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推荐1户"重合同、
守信用"企业。2003年,共办理合同签证1382份,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件,
贷款额877万元。组织"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比活动,有26家企业分别
被评为国家级和省、市"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商标监管 1991年,通过年检和深入工厂企业进行检查和指导,促使企业对商标管理工作做到专人管理,建立档案,把好商标印刷关,健全商标使用制度,提高产品质量。1992年,在评选哈尔滨市十大名牌产品活动中,道外地区大众牌红肠、老鼎丰月饼、笑笑牌三棵针牙膏和丫丫牌羽绒服等4种产品榜上有名。1995年,全市评选的知名商标,道外地区被评上9个,占全市知名商标的18%。当年,对假冒商标和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强打击力度,结案15起,罚款43565元。1997年,第二工具厂的"二工牌"、北方土特产公司的"北方牌"被评为知名商标。1998年处理侵权违法结案29起,罚款26.6万元。当年,在对全区45家商标印制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7家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处罚。到2000年,全区有17件被评为知名商标,其中有5件为著名商标。当年立案、结案36件,罚没款16万元。2001年,帮助36户企业纠正使用商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助电力工贸公司和森林防火设备厂申请哈尔滨市著名商标企业称号,提高企业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的能力,增强商标企业市场竞争力。当年查处有关商标的经济违法案件53起,罚没款70万元,居全省系统商标执法第一名。2002年,通过走访、预约服务共为109户企业提供商标注册咨询服务,动员101户企业参加省市著名商标的申报、复审工作,有6件商标被评为市著名商标,3件被评为省著名商标。2003年,深入企业110人次,走访哈尔滨肉联厂、老鼎丰等知名企业,鼓励企业大力发展商标事业,实施名牌战略。组织申报省著名商标1件,市著名商标2件。1995-2003年,道外区查处假冒商标和商标侵权等违法问题共结案317起,罚没款267万元。
广告监管 1996年5月全国人大颁布《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道外工商分局依据条例对全区户外广告进行认真的清理整顿。1997年,对新设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审核、登记,共发布户外广告42块,其中牌匾33块,墙体2块,高空5块,站亭1块,桥体1块。1998年,加大对损害广告业形象和消费者利益的虚假不实广告的执法力度,处理违法广告21件,罚款金额37800元。1999年,共立案23起,结案23起,罚没款50300元;收缴非法传单小报七千余份;对全区共33户广告企业进行检查,并对23家基本合格的广告企业进行年检和换发广告经营许可证。2000年,全区46户广告企业全部接受检查和重新认定,其中27户基本符合条件的广告企业发给检验合格证;对不符合广告经营条件的14户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对下落不明、走死逃亡的企业按法律程序予以吊销;新发展广告企业13户;组织工艺广告24件;全年立案24起,结案23起,罚没款 58000元,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4万份。2001年,改革完善广告监管机制,按各工商所属地归口,将广告登记管理权下放到基层,当年,查处广告案件20起,罚没款18.6万元,收缴违法印刷品广告五万余份。2002年,有各类广告经营单位53户,比上年增加10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56件。当年,对辖区广告企业的信用情况逐户进行调查登记,并录入微机,查处有关商标的经济违法案件67起,罚没款78.9万元,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4件,罚没款19万元。2003年,新发展广告经营企业10户,有3家广告公司获得市级"讲信誉"单位称号,5家广告企业被评为广告资质三级企业。查处广告案件23起,收缴罚没款20万元。"非典"期间,对71条违法医药、保健食品广告进行查处。当年办理店堂牌匾广告登记1248件,户外广告登记130件,收缴登记费6.24万元。
四、行政执法
反不正当竞争 1991年,道外工商分局查处江西省不法商人倒卖劣质牛肉罐头案,案值近百万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1993年12月1日,《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颁布实施。1994年,道外工商分局组织力量,深入企业和集贸市场,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办案部门力量,增加办案人员数量,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全年受理经济案件27件,罚款二十余万元。哈尔滨市工商局在道外区召开现场会,推广道外工商分局的经验。1995年,采取定人查案、定期检查、定期汇报、定期结案等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并明确规定办案人员不准私自受理案件、不准私自放弃已定案件、不准无证值勤、不准一个人到企业执行检查任务等,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全年依法查处案件56起,罚款48万元,将4名严重违法分子移送司法机关。2001年,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75起,罚没款136万元,收缴罚没物资折合人民币二百余万元。2002年机构改革后,道外工商分局由过去只有专业执法队伍办案,转变为由专业队伍和工商所共同办案,同时加强执法技能学习培训,组织开展争当"识假能手、办案能手、执法能手"活动。当年,道外区开展以装饰材料、汽车、摩托车配件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157起,罚没款二百多万元,查处无照经营861户,补办营业执照830户,取缔31户。2003年,以专业执法队伍为办案龙头,其它业务部门为专业执法补充,基层工商所为执法基础,开展溶剂油、汽车配件、农资、空车配货、针纺织品等15个行业和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在溶剂油市场专项整治中,检查相关企业212家,加油站12家,取缔13家非法炼制柴油和汽油的窝点;查处无照经营235户,补办营业执照123户,依法取缔81户。道外区从19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至2003年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512起,罚款1248万元。
打击制假贩假 1991年,道外区工商分局运用多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有关法规,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提高生产经营者守法和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1992年,收缴假冒伪劣商品12500件,销毁价值35万元的有害商品。 1993年,先后对南极小食品市场、南五建材市场和一些经销企业检查,共收缴假冒伪劣商品一千二百余件,立案16起,移交检察机关6起,收审6 人。1994年,共检查企业1325户,查处经销伪劣商品154件,收缴罚款51万元,捣毁黑加工点2个。1995年,查处假冒伪劣商品40起,罚款48万元。1996-1999年,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市场的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及假酒等进行专项治理。其中1996年检查企业638户,收缴假冒伪劣商品二十余种,折合人民币五十余万元,罚款39万元;1997年检查企业二百余户,收缴假冒伪劣商品及商标标识三十余种,折合人民币61万元,罚款36万元;1998年对重点地区进行重点清查,特别是对假电器、假农药、假种子、装饰材料和山西假酒进行专项整治,罚没款四十余万元。1999年立案50起,罚没款49.8万元,收缴假冒伪劣商品二十余种,折合人民币40万元。2000年,开展"打假保名牌"活动,与23家知名商品生产企业签订联合打假协议,与11家大中型商业企业签订无假货协议书,分别在7个行业建立19个执法监督岗,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网络。全年立案42起,结案39起,罚没款55.3万元,收缴罚没物资折合人民币七十余万元。2001年,与8家国有企业签订联合打假协议书,保护名优产品和重点企业。畅通执法监督网络,"有举必接、有假必打",通过监督网络查处的制假售假案件共有36起。2002年,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类专项整治,查处侵权假冒和伪劣商品案件300起,罚没款397.91万元。2003年,查处仿冒"鳄鱼"名牌皮带、冒牌日产"尼桑"汽车配件等重大案件;查处借"非典"之机销售假冒伪劣消毒剂、卫生用品等违法行为,对全区136个医疗器械企业、24个医药经销企业、2个医药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查处案件18起,立案14起,移交物价部门处理3起,移送公安机关1起,罚没款23.32万元,没收过氧乙酸653500毫升,扣押口罩15294个,查处制假、售假窝点1处。查办并移送公安机关的华珍科学器件有限公司制售假冒过氧乙酸案,成为哈尔滨市"非典"期间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994年11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颁布实施后,道外区消费者协会召开消费者学习座谈会,请专家为企业法人、消费者讲课,运用广播、板报、画廊、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8年,邀请区人大、区政府有关领导以及物价、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对企业、市场等进行联合检查,解决和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2001年,开展"揭谎月"活动,发动消费者揭发违法经营活动121件,立案查处8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当年,受理消费者咨询6200人次,受理投诉86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调解成功率达到98%。2002年,以"科学消费年"主题,通过开展送法律下乡、送科技下乡、送文艺下乡、送名优农资下乡、送名优消费品下乡"五下乡"活动,提高农村消费者的社会监督能力。当年,受理消费者咨询12316件次,受理投诉414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67万元,调解成功率达到98%。2003年,在企业、机关、学校、街道、农村和集贸市场等建立24个消费者协会分会,举报站14个,联络点102个,有监督员1432人,形成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当年,受理消费者咨询9763人次,受理投诉294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三十七万余元,调解成功率达到98%。1991-2003年,共接受并处理消费投诉10170件,结案率99.5%。道外区消费者协会多次被评为全国消协系统先进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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