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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就业
1991年,道外区根据本地区劳动力资源状况,对失业人员进行登记管理,提供服务,为企事业单位办理招工手续,对企业辞退、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进行管理、存储档案。当年6月18日、22日两次举办职业介绍洽谈交流会,每次组织五十余家企业招工,有近万人参加洽谈交流会,发布用工信息千余条,成交人数三千余人。1992年,将6月18日和6月22日固定为职业介绍洽谈日。当年,安置就业6288人。至1995年,道外区劳务市场共安置就业31348人。1998年,区劳务市场更名为区劳动局职业介绍所。当年,道外区再就业工程全面启动,下发《道外区再就业工程实施方案》,成立各级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23个、再就业服务中心13个、下岗职工托管中心39个。区政府组织人力对下岗职工情况进行调查,形成调查表5000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7270人,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58%。 区劳动局、各街道办事处等想方设法多渠道安置下岗职工,当年创办下岗职工练摊大集,两千多名下岗职工参与经营,全年安置下岗职工4571人。1999年,举办下岗女职工洽谈会,当场安置下岗女工343人,全年安置下岗职工3883人。2000年,全区共安置下岗职工21550人,进入下岗职工托管中心3727人,发放生活保障金3752万元。2001年,全区托管企业22户,下岗职工6887人,有3983名下岗职工进入各自企业的托管中心,向各托管中心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3400万元。当年12月末,成立区实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为区委宣传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20个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负责确定年度就业工作目标和失业率调控指标,组织实施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002年,区职业介绍所改建更名为道外区劳动力大市场。2003年1月,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组建道外区就业局,并在全区下岗失业人员中,通过考试录用51名社区劳动保障员,组建起由区就业局、12个街道办事处和51个社区搭建起的区、街道、社区三级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同年7月,为促进道外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区委、区政府对实施就业和再就业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区长、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并增加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一步加强对再就业工程的领导。
二、劳动培训
就业培训 1991年,主要是对城区待业青年进行就业前培训,对企业技术工人进行等级培训和技师考评工作。当年,待业青年就业前培训678人。1994年,就业前培训756人。1996年,就业前培训660人。1997年,市劳动局将专业技术培训业务上收,道外区把培训重点转移到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当年,就业前和转岗培训1020人。1998年,区劳动局与区教委联合成立道外区下岗职工转岗培训中心。当年,转岗培训3600人。2002年,道外区下岗职工转岗培训中心,被确定为哈尔滨市第一批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至2003年,相继创办9所职业技术学校,举办培训班198期,开设服装设计、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二十余个专业,培训下岗职工19518人(次),并实现培训、安置"一条龙"服务,优先安置5158名经过培训的下岗职工。
在职培训 道外区对在职职工培训主要包括: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专业技术培训、技术工人培训、技师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及转岗培训等。1991年,在职培训197人(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1006人(次)。1995年,在职培训220人(次)、专业培训177人(次)、技术工人培训216人(初级40人、中级80人、高级96人)、技师培训99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1077人。1999年开始,道外区加强对外来劳动人员培训,并推行资格证书制度。2000年,加强对更夫、门卫等人员培训,有820人接受专门培训。到2003年,累计完成就业前培训8375人(次),在职培训3469人(次),专业技术培训2707人(次),技术工人培训1900人(次),技师培训177人(次),特种人员培训7482人(次),转岗培训15742人(次)。累积培训各类人员43379人。
三、劳动工资
1991年,道外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资基金管理的通知》,加强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统一使用《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区劳动局每年根据工资总额调控办法,编制年度区属企业工资总额使用计划。实行工效挂钩、股份制和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根据核定的挂钩工资基数、效益工资提取和结存情况自主编制。未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按国家下达的工资额计划,审批其年度和季度工资总额使用计划。1994年,对企业工资进行调整,兑现效益工资升级指标。1996年开始,封存企业职工档案工资,依据企业经济效益的情况调整职工工资。1997-2003年,开展企业用工年检工作,对区内各企业的用工情况和工资计划进行监察。
四、信访监察
劳动信访 1991年开始,劳动部门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日益增多,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是: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拖欠职工工资、拖欠下岗职工生活费、单方终止劳动关系等。1994年,全区有535户企业组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998年,区劳动局建成劳动争议仲裁庭。2000年,区劳动局设立劳动法律咨询处、劳动信访接待站、劳动信访之家等。1991-2003年,道外区共接待劳动信访31420件,其中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492起,结案率达100%,受理来信来访31420件。区劳动仲裁办公室被国家劳动部授予全国劳动仲裁先进集体光荣称号,被省劳动厅命名为标准化仲裁和文明窗口达标单位。
劳动监察 1994年,《劳动法》正式颁布实施。1995年重点抓基础建设,在全区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先后走访企业36家,召开企业负责人、职工代表座谈会14次,分类建立工业企业、商服企业、乡镇企业、街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企业业务台帐。1997年,执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当年,道外区在哈尔滨市率先开展用工年检专项检查。当年,组成10个工作组,检查企业327户,补办用工手续1080人(次),补办劳动合同468人(次),清退风险抵押金十余万元,补发拖欠工资27万元。1998年,主动监察610户、年查企业439户、补办用工手续2400人。1999年,主动监察689户,补办用工手续2600人,清退童工9人。2000年,主动监察710户,年检企业600户,补办用工手续3256人。2001-2003年,道外区劳动监察部门走访企业2550户,检查企业用工情况2849户,年检企业4239户,补办用工手续15699人(次),鉴证劳动合同189145份,为职工和农民工追讨企业拖欠工资154万元,召开企业监察座谈会78次,接受举报案件399起,结案率达100%。1997-2003年共签订劳动合同50914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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