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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域
道外区水域主要包括松花江、金河两部分组成。总水域范围:城区西起滨洲铁路桥,东到港务局铁道口,全长5.7公里;农村西与肇东接壤,东到呼兰河口,松花江主航道以北,全长30.9公里。总水域面积824万亩,自然水面241.3万亩。松花江达到警戒水位118.10米时,江中各岛全部淹没。
松花江道外区段流向为西南-东北,弯度系数为1.27。河道坡降平缓,为0.03‰左右,河宽400-1000米,平均水深3-6米,平均流速1.0米/秒。滨北桥以下1000米处断面南北分流,南分流断面3010平方米,北分流断面3530平方米。由于受两岸堤防、桥梁、引堤等限制,该段河槽具有宽窄相间的特点,江水分汊明显,形成江心洲,即滨北桥与滨洲桥之间的江心岛、江北太阳岛、滨洲桥下江心岛等。此外,河漫滩较多,高度在海拔116米左右,洪水期河漫滩地全部淹没。滨洲桥以西太阳岛水域河道宽、浅,水流分散。滨北桥至水泥厂江段,河道外型变化较小,水泥厂以东河段河道较为弯曲。
二、水情
松花江水位一般在113-115米,防洪警戒线为118.10米,水位年变幅在2.18-7.17米之间,历年最高水位多在8-9月份,最低水位一般在1-4月份。历史最高水位出现在1998年,松花江道外区江段水位为121.14米。正常年份平均水位变化不大,属缓涨缓落型。滨北桥江段,枯水期水面平均比降为0.05‰,与河床比降相近;汛期水面平均比降为0.07‰,其中滨洲桥以东的水面比降大于以西江段。流速变化不大,最大为1.99米/秒,最小为0.53米/秒。岸边流速一般在1.14米/秒左右。
水温受季节变化影响很大,春季气温回升时,水温逐渐随之上升,到7月份时水温最高。每年5月份松花江水温一般在13℃左右,7月份可达24℃,10月份则降至8℃左右。松花江道外江段江水结冰期约130天,封冰时间为每年11月中旬,冰层厚在1-1.2米。每年解冰时间多在4月上旬,并出现4-6天的流冰,行凌速度在0.8-1.0米/秒。
松花江以降雨补给为主,每年6-9月份降雨补给量占全年的70%以上,水位大升形成伏汛。每年10月份至次年3月份为枯水时期,4月份以后江流开始解冻,冰雪融化而使河水量渐增,进入春汛。河川径流量与河流补给相一致,每年6-9月份径流量占全年径流量的40%。
三、洪水
松花江具有阶段性偏丰和偏枯的特点,年最高水位、年最大流量呈现一定周期性变化。其洪水成因从河流水源分析,多以嫩江水为主。其特征是每年4月份出现春汛,最大洪峰流量在8月份出现次数最多,占年总次数的41%。
道外区江段有记载以来出现大洪水的年份是1932、1934、1953、1956、1957、1960、1969、1986、1991、1998年。
1991年8月,松花江水位高达120.09米,发生大洪水,前进乡双口面民堤、松浦镇东方红民堤决口。7个自然屯被洪水浸泡,受灾房屋2543间,其中倒塌房屋1617间,受损房屋926间。1998年8月,松花江哈尔滨江段发生超历史特大洪水,道外江段最高水位达121.14米。此次洪水发生早、形成快、来势猛、最高水位持续时间长,洪水期长达30天。据不完全统计,道外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2.5亿元,受灾户数7969户,受灾耕地面积6013.8公顷,其中绝产3443.9公顷。全区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的75%,绝产面积占受灾面积的50%,农林牧渔经济损失达7802万元,粮食减产26745吨。因内涝造成停产企业15家、部分停产企业3家。因抗洪抢险造成经济损失112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损失6696万元,原材料损失2539万元,产品损失1923万元。水毁桥梁1座,经济损失181万元;水毁公路6条、19.26公里,经济损失558万元;水毁涵洞4道,经济损失8万元;毁坏园林经济损失191.7万元。遭洪水灾害4个村和2个街道办事处、5个居民委、419户、1550人;倒塌房屋1630间,涉及人口986户、7179人;损坏房屋4477间、120559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691万元;有3所小学全部被淹,受灾面积达898平方米;3所学校受内涝灾害,经济损失83万元。国堤损失24.8公里,其中城堤0.8公里,农堤24公里,城堤损坏严重,路面塌陷达0.5米;农堤浪蚀严重,平均深达0.3米,修复资金348万元;工程设施损坏63处,修复资金1189万元。
四、泡沼
道外区共有较大泡沼21个,面积9.1万亩,自然水面2.3万亩,蓄水量630万立方米。其中,郝家大泡位于松浦镇,面积1.2万平方米,蓄水量三十多万立方米。
五、水资源量
地表水年均径流量变化不大,约70%集中于6-9月份,而春灌期水量占年水量的20%左右。地表水资源量人均34立方米,耕地亩均106立方米。
道外区地下水埋深2-3米,水层厚10-20米,储量500千万立方米。地下水位较浅,属于潜水,靠降水补给。地下水温在3-9℃。
全区总用水量为8661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用水量为4836.01万立方米,畜牧业用水量为2.73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量为3047.91万立方米,生活用水量为774.38万立方米。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平均为42.5升/日.人;农村生活用水平均为31升/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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