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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
公务员过渡 1993年,公务员过渡前期准备工作启动。道外区先后举办公务员制度基础知识培训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岗位培训班、国家公务员制度骨干人员培训班等,为公务员过渡工作做准备。1997年,进行全区职位说明书的编写审定以及人员过渡资格的审定工作。先后编写职位说明书913份,审查认定符合过渡条件的干部894人转为国家公务员,确定不符合过渡条件的分流人员214人。
公务员录用 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其基本程序是:发布招考公告、资格审查、公开考试、择优考核、审批录用。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并接受培训。1997-2003年,共组织6次公务员录用考试,录用76人。其中,研究生学历4人,占6%;大学本科学历52人,占69%;大学专科学历14人,占19%;录用农村国家公务员6人,占8%。
公务员考核 国家公务员考核,按管理权限进行德、能、勤、绩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道外区根据《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将考核内容量化打分,实行量化测评的考核方法。即:总分100分,90-100分为优秀;70-89分为称职;60-69分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从1998年开始,实行未位诫免谈话和告诫制度,即对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公务员实行诫免谈话和告诫。对被考核人不能确定等次的实行告诫制度。考核工作每年年末进行。1999年,考核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333人,其中政府系列公务员1021人,经考核为优秀的170人、称职849人、基本称职2人。考核事业单位人员6040人,经考核为优秀792人、合格5246人、不合格2人。2000年,考核国家公务员1014人,评出优秀167人、不称职3人。2001年,考核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370人,其中政府系列公务员1026人,共评优秀160人、称职861人、基本称职2人、未定等次3人。考核事业单位人员5776人,优秀840人、合格4849人、不合格1人、未定等次86人。2002年,考核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011人,其中政府系列公务员748人,共评优秀123人、称职612人、不称职1人、未定等次12人。考核事业单位人员5891人,优秀891人、合格4888人、不合格2人、未定等次110人。2003年,考核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共计1022人,其中考核政府系列公务员738人,共评优秀121人、称职599人、基本称职2人、不称职1人、未定等次15人。考核事业单位人员5977人,优秀等次773人、合格5083人、未定等次121人。
公务员工资 1993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机关与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将工资外补贴纳入工资,实行特殊岗位补贴。其中,机关工资实行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1995年,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关于《1995年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工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两年考核称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晋升一级职务(职等)工资。1997年,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199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要求,对两年考核称职或优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晋升一级职务(职等)工资。1999年,根据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通知》要求,对两年考核称职或优秀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晋升一级职务(职等)工资。2000年8月起,对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工资集中支付,每月由代办银行发放工资。2001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从2001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调整了工资标准和两年考核称职或优秀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晋升一级职务(职等)工资。2003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从2003年7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调整了工资标准和两年考核称职或优秀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晋升一级职务(职等)工资。
公务员退休 1991年,制定《道外区退休干部管理办法》、编制《退休干部联系网络图》等。1993年,建立区人事保险公司(1997年更名为道外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统筹及其它保险事宜。同年10月,开展登记参保和收缴工作。全区全民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110户、5770人参加基本统筹养老保险;62户事业单位参加合同制养老保险;对区域内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的流动人员办理待业、养老等保险;为农村3镇干部开展参保工作,有56人参保。2001年,机关进行机构改革,按照文件精神,为机关352人办理了享受政策提前退休和离岗休养手续,(其中退休87人,离岗休养265人)。至2003年,全区退休干部3780人。
二、人才调配
接收安置 1991-1998年,国家实行毕业生按计划分配的制度,道外区每年召开1-2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见面洽谈会,实行以计划分配为主、辅以双向选择的安置办法。根据指令性计划,道外区1991年安置大中专毕业生156名,到1998年共7年中,各年逐次安置139名、190名、187名、269名、262名、234名和250名,安置的主要方向是教育系统。2001-2003年,道外区主要采取双向选择和计划分配相结合的安置办法。2001年完成计划分配171人,2002年154人,2003年156人,安置的主要方向仍是教育系统。1991-2003年,全区共安置毕业生2168人。
1991-2003年,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34人、退伍军人108人、随军家属9人,主要安置方向是企、事业单位。
调配交流 1993年6月,召开区人才交流会,有六百余人到会洽谈,36个单位现场招聘,达成人才引进协议133份。1995年,在区人才交流大会上,78个单位现场招聘,接待洽谈人员三千余人,签订人才引进协议170份。1998年,成立社区服务中心,人才市场进入社区。当年召开人才交流大会,28个单位到会招聘,签订人才引进协议86份。1999年,组织6家乡镇企业参加哈尔滨市举办的人才招聘大集,办理招聘登记144人。除定时召开人才交流会议招聘人才以外,把向用人单位推荐介绍人才列入日常工作,累计推荐1440人。对社会"五大"毕业生,采取个人联系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录(聘)用干部243人。根据市人事局《提高选派支援乡镇、区街企业和农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的几点意见》要求,道外区先后为乡镇和区街企业选派干部70名,接收市选派干部97名。2001年,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及市场管理全部纳入计算机系统,并建立人才市场人才信息库。2002年,召开两次大型的人才招聘大会,共接待求职者一千多人,为178人安置工作。全年办理"五大聘干"10人,养老保险20人,调入档案31本,调出19本,引进人才9人,为以工代技人员办理市人才中心培训26人。2003年,人才分市场的建立工作被纳入全区重点推进项目,在市人才中心的指导、扶持下,当年,建立分市场的有关审批手续就已办结。此外,通过深入企业调查人才需求状况、参加全市人才招聘大会和日常引进交流等形式,加大人才引进和为全区部门、企业的服务力度,全年登记求职人员两千多人,招聘单位三百多个,提供岗位五百多个,引进人才375人。
职称评聘 全区有专业技术人员9856人。1991-2003年,共评高级职称1016人,中级职称3957人,初级职称4883人。
1995年开始,评定农民技术职称,到2003年,共评定农民技术职称331人。
三、机构改革
1996年6月,道外区党政机关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机构改革。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哈尔滨市区级党政机构改革总体方案》规定,道外区党政机构设31个,与改革前相比减少6个,精简16.2%,其中区委机构由7个减到6个,精简14.3%;区政府机构由30个减到25个,精简16.7%。区编制下达后,预留5%-10%机动编制,按党委、政府、其他机关各占区直编制12%、81%、7%比例分配;街道办事处党群、行政按各占街道编制15%和85%比例分配;区直和街道编制按62%和38%的比例分配。区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为761人,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为91人,合计为852人,减少133人,精简13.5%;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为28人;乡镇机关行政编制为125人,机关工勤编制为15人。
2001年,按照关于市辖区党政机构数额的规定,确定全区党政机构设置数额25个。其中,区委机构7个,政府机构18个。精简机构7个,精简比例为28%。区直党政机关人员编制平均按照23%的比例精简,其中区委、区人大、区政协机关按20%的比例精简;区政府按23%的比例精简;群众团体机关按25%的比例精简;街道办事处按23%的比例精简。全区党政机关由行政编制754个,精简为581个。机关工勤人员编制按行政编12%的比例核定为76个;老干部工作人员编制控制在45-5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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