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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网络
道外区计划生育委员会 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工作规划、措施、实施人口计划、落实目标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贯彻政策法规,搞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开展生殖保健、避孕绝育、普查普治、优生优育等为主的技术服务;对基层技术服务点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基层专兼职计生干部;掌握信息、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道外区计划生育协会 区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组织、团结全区计划生育干部和热心计划生育的各界人士,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活动。各街(镇)、委(村)、居民组和农村自然屯均设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和宣传服务点。主要工作和活动是以"人口婚育学校"为载体,开展课堂教育以及讲座、培训等活动。1991-2003年,区计划生育协会举办计生优生知识讲座264个班次;先后有两万余对新婚夫妇接受"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系列教育;评定10个村、15个委为计划生育样板协会。道外区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作用的工作经验,多次在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作介绍。1999年,国家计划生育协会在道外区太古街道办事处召开现场汇报会,国家计划生育协会领导走访太古街道十一居民委,并题写"计划生育协会开展社区服务模范"的横幅。太古街道十一委被评为省先进居委会计生协会工作单位,名列全省十佳单位之一。2003年,街道、镇计划生育协会进行换届选举和整顿,优秀协会和合格协会达到90%以上。
道外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于1989年成立,有行政及医务人员4人,配备乳腺远红外线扫描仪、微波治疗仪、波姆光治疗仪等治疗检查设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咨询、辅导、诊治以及初级生殖保健服务。
基层服务网络 1991年,道外区已初步形成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网络,主要包括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和生育生殖保健技术服务网络两部分。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由各街、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或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村(委)、社区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屯(组)计划生育小组组长组成。主要负责开展计划生育科普知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育龄群众生殖保健检查、计划生育统计等。生育生殖保健技术服务网络,由各街、镇、社区、村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站(室)组成。主要负责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及生育生殖技术服务、咨询等。到2003年,农村各镇均建有科室齐全、设施完备的甲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各行政村建有专门计划生育服务室29个,与村卫生所共办服务室4个,均统一配备妇检床、药具柜和宣传设备,达标率100%。
二、生育政策
1991年,以《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为依据,对全区生育节制、优生优育、技术服务、奖励处罚等进行管理。同时,把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作为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和标准。1993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的计划生育"七不准"规定。其主要内容是:不准非法关押、殴打、侮辱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及其家属;不准毁坏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家庭的财产、庄稼、房屋;不准不经法定程序将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财务抵交计划外生育费;不准滥设收费项目、乱罚款;不准因当事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株连其亲友、邻居及其他群众;不准对揭发举报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准
以完不成人口计划为由而不允许合法的生育;不准组织对未婚女青年孕检。为此,区政府下发《关于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大清查工作方案》,对全区范围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进行清查,重点是政策性照顾生育二胎指标发放和计划外超生费征收情况。对滥发二胎生育指标以及贪污、占用、挪用超生费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将执行政策法规情况,列入评比计划生育合格村、创建计划生育合格居民委活动的重要内容。1994年,道外区在生育政策、征收照顾生育社会抚养费、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农村统筹款用于计划生育比例等方面,严格遵照《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黑龙江省计划生育行政处理办法》、《关于党政一把手对计划生育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的八条标准》等。1997年,道外区委、区政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明确计划生育的指导思想、管理体制,并对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等提出要求。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对生育审批程序、独生子女奖励费、早婚和非婚生育、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等情况公开公示。1999年,区政府制定下发《道外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实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领导责任制,把执行政策法规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之中,作为重要工作指标进行部署和考核。2000年,以修改后的《黑龙江省计划生育条例》和《黑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为依据,严格执行《黑龙江省计划生育行政处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坚持依法行政。2002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施行。2003年,黑龙江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再生育审批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三、计划生育管理
目标计划 1991年,年初制定计划生育率目标为99.26%,年底实现99.94%;年初制定人口出生率目标为10.46‰,年底统计为8.2‰,当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41‰。1994年,年初制定计划生育率目标为99.4%,年底实现99.73%;年初制定人口出生率为8.94‰,年底统计为5.6‰,当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出现负增长,为-0.28‰。2003年,年初制定计划生育率目标为98%,年底实现99.3%;年初制定人口出生率目标为7.21‰,年底统计为4.35‰,当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8‰,连续10年为负增长。
技术服务 道外区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中心放在农村,着力建设农村乡镇技术服务站。1992年,松浦镇技术服务站扩建,面积达三百多平方米,设4个科室。投资5万元,增配B超、心电机、离心机、高硅氧、波姆光以及冰箱、洗衣机、药具柜等设备。1994年,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松浦镇召开现场会,推广松浦镇技术服务站的建设经验。1997年,扩建松北镇、万宝镇技术服务站,面积分别达150平方米和216平方米,分别增设3个科室,并增配波姆光化验等设备。至此,农村3镇技术服务站均达到甲级标准。1998年,道外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成立,设宣传咨询、技术服务、物理诊断、药品药具等科室,配备B超、微波、乳腺诊断仪、尿十项分析仪、心电机等设备。2000年,建立以区服务中心为龙头、镇服务站为主体、村服务室为基础的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服务条件,强化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2001年,全区围绕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生殖感染干预"三大工程",采取生殖保健普查、普及优生优育知识、查环查孕、妇女病防治等多种措施,大力开展孕前管理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作。2002年,开展生殖保健普查普治工作,对松北镇的技术服务站和部分村服务室进行改革,实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联合,资源共享,人员竞聘上岗。2003年,开展创建优质服务街道、镇活动,采取城乡并重、多方联手、亲情服务等一系列举措,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孕前管理 1994年,农村3镇共做人流手术1550例,出生人流比例1:0.22。1996年,认真落实《哈尔滨市计划生育孕前管理办法》,加大孕前管理工作力度,落实各种避孕措施,减少人流例数。到1998年,综合节育率为98.9%,长期有效节育率为98%,出生人流比为1:0.019,农村3镇仅做人流手术26例。1999年,成立孕前管理生殖保健工作推进组,实行"表格项目管理办法",用好"三表、一册、一卡、一证",使孕前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2000年,普遍实施孕前管理与服务,推行避孕措施的知情选择,在农村知情选择达到42%,城区达到100%。3镇长效避孕率达96.5%以上,综合避孕率达到96.3%。2001年,育龄群众对药具的知情率达85%以上,城区综合节育率为100%,农村长效措施落实率为84.5%。2002年,本着双向选择、自由选择,以长效避孕措施为重点、群众满意的原则,加大对避孕药具使用知识的宣传指导,提高避孕措施的落实率、及时率和有效率,综合节育率达到100%。2003年,综合避孕率达到98%,避孕有效率达到93%,出生人流比为1:0.16。
生殖保健 1995年,松浦镇在道外区率先开展生殖保健工作。1998年,区技术服务中心成立,开始城区生殖保健普查工作,并对317名居民委主任进行有关生殖保健知识的培训。当年城区普查9368人,实施治疗2873人,占普查人数的30.7%;农村3镇普查18806人,实施治疗6532人,占普查人数的34.7%。1999年,下发《道外区继续开展生殖保健工作方案》,开展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育保健综合服务。农村3镇共查出患有各类妇科疾病的妇女10650人,治愈5270人,治愈率为49.5%;城区普查6577人,建档4960人,随访二千余人。当年,召开道外区计划生育系统"学东莱"经验交流会,交流和推广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工作的经验。在"三下乡"活动中,区技术服务中心派出医生,为农村3镇妇女446人进行体检和诊治,同时对镇技术服务站医务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普查育龄妇女6937人,建档4960人,实施治疗1896人。2000年,建立"2、3、4、5"运行机制,即:2个工作程序、3个行为规范、4个服务流程、5项工作制度。召开大兴地区生殖保健工作现场会,推广大兴地区开展生殖保健优质服务试点经验。当年,城区已婚育龄妇女普查率为84.9%,建档率100%。2001年,全区已婚育龄妇女普查率达93.8%,建档率100%。育龄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治疗率达80.8%。2002年,普查已婚育龄妇女24134人,普查率达97.5%,建档率100%,查出患病妇女8713人,治疗6331人,治疗率达73%。2003年,共普查已婚育龄妇女25978人,治疗9797人,为农村3镇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制作、发放《生殖保健服务证》16068本。
综合治理 1991年12月,国家计生委下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道外区从1992年开始,在广泛宣传和学习教育的基础上,依据《办法》的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全社会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1994年,区计划生育委员会、道外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统一使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的通知》。1995年,按照市公安局、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流入、流出育龄人口(女18-49周岁、男18-55周岁)进行全面登记验证和清查工作。区政府与公安、工商、劳动、城建等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加大齐抓共管的工作力度。当年,在全区开展禁止早婚、非婚怀孕及计划外生育专项清查。1997年,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在道外区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现场会,区政府介绍了"适应新形势、探索新途径、切实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工作经验,区工商局、南马街道办事处等也在会上介绍了相关经验。区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规范》,得到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当年,区政府还下发《关于加强企业下岗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明确管理原则、管理任务、管理程序,并提出对下岗职工计划生育提供优质服务的要求。1998年,道外区3234名流动人口生育证明核发率100%,生育证明查验率99.47%,存档率100%。区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依法管理,开展清理清查工作的通知》,加大综合管理工作力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并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区计生部门发出"给育龄人口一封信",对早婚、非婚怀孕者采取补救措施。1999年,针对外来人口流动频率高、没有婚育证明多、登记管理难度大等实际情况,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发《道外区贯彻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实施方案》。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效果检查率96%,婚育证明查验率96%。2000年,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分析形势,明确工作重点。到年底,婚育证明核发率100%、查验率91.82%,孕检率100%,存档率90%。2002年,修订下发《道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协调会议,完善管理与服务的职责。当年,为1051名流出成年人口办理了《婚育证明》,为流入成年人口无《婚育证明》的人员办证3126件,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100%,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核发率100%,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查验率96.8%。2003年,推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联合办公、窗口服务的工作机制,为流动人口上门办理《婚育证明》103件,与道外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共同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流入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查验率98.1%,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核发率100%。
队伍建设 农村3镇技术服务站成立之初,医务人员只能作上环、取环、人流等一般性技术服务。1992年,选派7名医务人员到市卫生学校进修,取得中专学历。1993年、1995年,为万宝镇、松北镇技术服务站选配3名医疗专业中专毕业生。到2003年,镇技术服务站有主治医师2人、医师2人、医士3人,达到能诊查、能治疗和进行生殖保健服务的医疗技术水平。与此同时,
统一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医务人员的任务和职责。1994年,制定《乡镇技术服务站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规范》、《村技术服务室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规范》等。同年,启用《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手册》,以村为单位,由镇技术服务站管理,使用有效期35年。1995年,农村3镇技术服务站增设《服务站管理档案》、《技术人员档案》。1999年,3镇技术服务站统一使用医疗文书。2000年,建立大兴搪瓷社区试点小区,召开道外区大兴地区生殖保健工作现场会,建立计划生育与医疗卫生联手服务的运作机制。2002年,落实查环、查孕、查病的工作机制,实施随访、转诊、录入、归档的动态管理。当年,为街道社区统一配备药具柜53个,安装售套机65台。2003年,为各社区统一配备药具展示柜和自动售套机,在机关安装药具自取箱,初步形成免费供应、有价销售、市场供应的药具供应发放新格局。
四、人口统计
1991年,对计划生育统计数字进行认真研究,严格统计原始凭证的管理与使用,加强对两地交界和条块结合以及流动人口的统计和管理。对各街、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普查,特别是对计划外怀孕、避孕节育措施、出生人数进行认真清查。1992年,根据省《人口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人口计划管理,明确人口计划形式、指标体系、编制原则及保证条件等。居民委、村启用《哈尔滨市计划生育管理手册》,每年填写一册。1993年,根据省"统一建立人口计划表"的要求,制定人口目标管理规范,包括总目标、目标分解、目标实施、考核奖惩等,并在靖宇小区进行规范化试点工作。当年,在各街、镇建立家庭计划生育档案,全面记录计划生育情况。1994年,为落实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人口计划管理实施办法》,结合道外区实际,调整人口计划和人口计划表上报时间,编制出人口计划管理全年日程表,重新修订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当年,开展创建计划生育统计质量信得过单位活动。1995年,针对在《计划生育一孩证》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做出新规定:适合计划生育一孩证的发放审批,男女双方必须依法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生育一孩时间必须在双方达到或预计达到法定婚龄9个月等。1996年,开展生育节育抽样调查,松浦镇灯塔村、太古街道第六居民委、崇俭街道第七居民委为样本点。1997年,开始启用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统计对象为所辖行政区居住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部人口。1998年,松浦镇太阳升村、松北镇团结村、万宝镇化家村被市计划生育委员会选定为计划生育统计观测点。1999年,开展1990年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的清理调查工作。为搞好调查,培训51名街、镇计划生育干部和518名调查员。抽查清理76个村(委)、2880户居民。查出计划外出生220人,总漏报人口5713人,并做出相应处理。2000年,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制定《道外区计划生育群众自我管理试验村方案》,建立村计划生育自我管理小组,完善公开办事、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监督、定期服务等制度。到年底,全区实现村民自治为30%。2001年,推进人口统计改革,实行横向信息交流与核对人口统计数字,减轻基层工作量,提高人口统计质量。当年出生人口1620人,人口出生率4.44%,人口自然增长率-1.32‰,符合政策生育率99.32%。2002年,22个村实行村民自治,村民自治达标率73%,在农村取消《计划生育一孩生育证》。当年全区出生人口1741人,人口出生率5‰,人口自然增长率-2.91‰,符合政策生育率99.54%。2003年,下发《关于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信息交流制度的通知》,每季度与公安、民政、卫生部门核对出生人口相关数据,使各项统计数据更加准确。将农村《家庭计划生育档案》更换为《计划生育家庭户卡》,共22500户,街、镇计划生育人口统计全部换成微机,松北镇6个村均配备微机,安装农村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利用微机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模式。
五、宣传教育
道外区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主要采取经常性教育与阶段性宣传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其内容是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科普知识、优生优育、生育文化等。1991年,在中学生中开展"知国情、懂国策、为国分忧"的征文活动;组织街道和镇开展"生命之花--计划生育专题演讲比赛"。1992年,组织街道、镇村以计划生育为内容,举办"生命之春"文艺汇演、"春天演唱会"等,把宣传教育寓于群众娱乐活动之中。1993年,以优生、优育、优教为重点内容,举办青少年书法绘画大赛、计划生育专题漫画巡回展览等,有12个街道和16个单位参加活动,受教育对象九千余人。1994年,举办以家庭为单位的"生命之泉"计划生育知识竞赛,有51个家庭参赛,16个家庭被评为道外区优秀独生子女家庭。1995年,为使宣传教育多样化,农村3镇计划生育服务站配备电视机、录像机、照相机、录音机等宣传设备。区计生委组织拍摄的电视宣传片《小村庄启示录》在哈尔滨市举办的"生命之光"电视专题片汇映中荣获最佳摄影、优秀策划和优秀组织奖。1996年,开展"生命之魂"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组织专题演讲比赛18场;区计生委创作拍摄3集电视系列片《致富之星》,在农村3镇巡回放映四十余场,一千四百余人次观看。1997年,宣传教育的重点是生殖保健知识,成立各镇、村人口学校"一条龙"服务小组,深入各村、户开展"二村三户"转化工作,广泛进行宣传教育,收到明显成效。当年"二村三户"转化率达标,村转化率85%,户转化率90%。1998年,首次举办城区街道计划生育户下岗育龄妇女再就业招聘活动,推荐招聘2625人。当年,还先后举办生育文化知识抢答赛、生育文化消夏晚会专场演出等,街道、镇共17个代表队参加,出席观看的国家及省委领导给予高度评价。1999年,道外区制定《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方案》,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单位开展教育活动。当年,全区设立宣传活动站54个、发放百题知识问答宣传品12.6万份;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万人签名活动,举办以婚育新风为主题的消夏晚会、文艺汇演、知识竞赛、图片展览、讲演比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2000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要求,道外区制定下发《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的活动方案》,先后举办贯彻《决定》培训讲座26次,对两千多人进行培训。同时,举办宣传月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四万余份。2001年,区委党校在党政干部培训班中开设邓小平人口思想理论课,在四十余所人口学校和中小学中开展国情国策教育和生殖科学、新型生育文化专题教育。结合"三下乡"活动,开展送医送药、送知识、送科技、送致富信息有奖知识答题等活动。在城区主要街道和社区设立彩色喷涂宣传板,在3镇主要街道设立14块大型宣传板,当年,松浦镇被评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集体。2002年,把学习宣传"一法三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纳入到"四五"普法规划之中。当年发放宣传教育材料十万余份,并通过《调查问卷》摸清育龄群众的生育情况、独生子女费发放情况、政策规定奖励兑现及生殖保健普查情况。各街、镇及村、社区设立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板或公开栏,把计划生育办事程序及收费项目向群众公开。2003年,各街、镇新增和改进计划生育宣传栏26块,制做30套、180块彩色喷绘宣传板。组织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知识竞赛56场次,参加人数达两千八百多人。当年,群众对计划生育知识和法律知晓率达90%以上,对宣传教育的满意程度达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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