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续志  
 
 
《道外区志》
 
 
史料补记
 
 
 
 
史料补记 天兴福第四制粉厂
 
      本文提供人邵越千,是天兴福创始人邵乾一之子,1955年公私合营时的天兴福第四制粉厂副厂长。他根据其父和原天兴福高级职员李进裕、赵子宽等人的回忆整理成文。

    天兴福创立于1861年,地点在辽宁金县城内南街。当时资金只借有200元小洋钱,开了一个小杂货铺,干了二十多年,没有什么发展,所得只能维持家人生活。后来,在中日甲午战争和日俄战争中发了财,发展成中型杂货店,并于1906年在大连开设了天兴福支店。到了1924年,我们邵家已在东北独家资本中居于首位,拥有新式大型制粉厂四座,即:长春天兴福第一制粉厂,哈尔滨天兴福第二制粉厂,开原天兴福第三制粉厂,海参崴天兴东制粉厂;先进制油厂两座:大连天兴福制油厂,大连天兴福第二制油厂;有中型金县杂货店,大连代理店;有金县四平方公里大苹果园;在肇东置土地近万垧;在大连、金县、长春、哈尔滨买了大量房产;还有天兴福钱庄、天兴福医院等,邵家资本企业遍布南北满,可称兴旺昌盛。
    1924年10月,邵家开始分裂,三个伯父故去后,支撑家业主要是我父亲。由于我父亲管家严厉,把钱紧,谁多花一个钱也不行,这样就限制了晚辈的享乐,触犯了他们的利益,所以晚辈人都对他不满。就在闹分家的时候,海参崴天兴福掌柜的,带着天兴东制粉厂全部账本逃回长春,向父亲交差,几十万元又没了。正金银行也来卡脖子要贷款,开原天兴福第三制粉厂告急,父亲脱不开身,毫无办法,只好取消天兴福第三制粉厂,以厂抵债。这样,邵家四大制粉厂,只剩下天兴福一、二厂了。如果再这样闹下去,邵氏家产就要毁掉,我父亲一狠心,分!分家后,又由于管理不善,天兴福一厂失火,损失惨重。我父亲没有办法,要了一些保险金,还要了8台美制脑达克制粉机,决心自己开业,在哈尔滨道外北马路创建了天兴福第四制粉厂。只用半年时间就建好厂房,安好机器,于1926年开始出粉,日产2000袋。后来又到上海恒丰公司购买6台美制脑达克制粉机,产量增加到日产4200袋,居于哈尔滨制粉业的大厂之首。
    天兴福第四制粉厂刚营业时,总资本只有50万元(银元),后来营业渐旺,颇有盈利,我父亲为了扩大再生产,总资本增加到一百万元(银元)。1928年,在哈尔滨朝鲜银行兑入西香坊日满制粉厂,兑价25万6千元金票,分5个年头付款,每年5万金票,日产5400袋,定为天兴福第四制粉厂支厂。产品商标和四厂统一为"天官牌"。这样,两厂加起来面粉产量就达日产近万袋,从产业发展的势头看,确有振兴邵家大业之势。另外在肇东买了熟地800顷,生地二百多顷,作为以防万一的基础金。
    天兴福第四制粉厂为总经理制,就是由总经理邵乾一一人领导,高级职员具体负责。天兴福四厂分为营业、总务、工务、保管、采购、推销等部门,各部分头把关,高级职员领导所属范围的职工从事业务工作,除了工务技师以外,其他各部门负责人(掌柜的)一般都吃有身份股。天兴福四厂可分七种人:①东家;②有身份股的资本家代理人和高级职员;③具有一定工作年龄和工作能力的普通职员;④不满三年工龄的店员或叫学生意、练习生;⑤大车、磨头;⑥领班和生产工人(和临时季节工);⑦杂工、伙夫、更夫、清扫工。这七种人分为两个阶层,基本分为帐房和工厂两部,资本家对待这两部分人的工资、生活待遇、录用手续也不一样。在录用人员上:①采用帐房职员,必须由经理人亲自决定,并要符合3个条件,一是亲戚、朋友或同乡;二要有体面的介绍人(如同人、亲属、社会名流等)作保;三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不得低于高小文化程度。②采用工人,必须由工场长和技师来决定,不管介绍人的身份,没有保证人也可以。但是,那时候工场长和技师如同封建把头,社会势力很大,我父亲深知他们的作为,也不好干涉,因为还要利用他们管制工人干活。在工资待遇上:总的方针是低工资、高奖励,为的是刺激生产,缓和劳资矛盾。①职员工资是年薪,一年一发劳金,工资以外还有分红,有红白事还可以多发一点。②工人是月薪,每月一开支,只许积压工资不许长支,也没有花红。③对待技师和厨师、更夫等人员的待遇既不同于工人,也不同于帐房人员。因为他们多数为雇用者,他们病假不扣工资,工资以外有花红,数目多少由企业经营情况的好坏和资本家的心愿来定,除此之外一切都和工人一样。在生活待遇上:①帐房人员,有住家例假,一年一次40天,二年以上者,假期为3个月,住家期间工资照发,并发给往返路费,病假照发工资,但不管医疗费。工人则没有这些待遇,干一天给一天工资,缺一天少发一天工资,没有假期等待遇。②在伙食上,帐房人员和技师由企业负担,吃上等饭的有高级职员、大车、磨头、领班,每天中午四个盘(炒菜)二碗。吃下等饭的有一般职员、练习生、勤杂员,每天大锅饭大锅菜。计件装卸工人则是吃自己的,单立伙房,企业以半价供应面粉。在对人员要求上:规定三不许,对车间工人到掌柜一视同仁,没有任何区别,即不许夜不归宿,不许宿娼赌博,不许腐化奢侈。而计件装卸工人就不受这种约束,下班后回家行动自由。在工作管理上:制粉工人分为磨头、汽力技师、电力技师、领班、看箩、看筛、烧油、包装工、修机师等工种,除技师以外,一般技术工人都是从扫地工升到加油工,再升到技术岗位上,这主要看本人努力程度如何,而不是厂方有意识培养技术工人。
    天兴福第四制粉厂的机械设备,主要分为动力、净麦、制粉三大部分,另外附设有简单的修理机械铁工部。"九·一八"前,天兴福第四制粉厂的动力设备主要是瓦斯锅炉,用汽力发动,这个锅炉烧块煤,最后能出焦炭,很省钱。"九·一八"后,天兴福第四制粉厂首先改换汽力机为电力机,是从日本买的三菱二百马力电动机,后又买一台富士牌四百马力电动机。天兴福第四制粉厂共有18台制粉机,全是美制脑达克大型制粉机,平均每台能日产333袋。机械安装不是严格按机械设备要求安装的,而是按多出粉的原则,即使减少机械寿命,只要能多出粉就行。当时我父亲算了个细帐,正常规格安装制粉机,一台一日只能出粉200袋,从机械价值和出粉价值比较,多出粉还是有利的。他说:不按规格安装,也不一定不符合机械性能。我父亲常到厂房考察制粉机的运转情况,和技师一起研究了一套符合天兴福制粉厂和小麦质量情况的机械安装规格。小麦质量,各地差别很大,泥土杂质混合较多,假使清麦设备筛选不够,麦门关小,产量就更少了。这就要求必须排除清麦设备的限制,只有加强净麦设备,产量质量就可提高。于是天兴福四厂增添了五号立直打麦机和风箱等设备,又因面筛不合理,粉路太短,又添置圆筛辅助,放宽粉筛后路,利用风力,加强吸灰,大大发挥了清降麦粒作用。同时为了防止粉塞,也提高了辗磨转速,这样就使出粉率超过了外国原来的设计标准。外籍工程师和我父亲说:不按图纸安装,机器负荷太重,会损坏机器部件,缩短使用年限的。双合盛制粉厂就按图纸安装机器,平均每日每台出粉200袋,50台机器可出一万袋,能延长使用年限。我父亲不听,说那是光要机器不要钱,多出粉,多得利,为什么不干呢!他破除这些洋框框,和制粉技师(磨头)、班长一起,反复摸索研制一套符合天兴福第四制粉厂生产工艺过程的生产程序。这个生产程序是这样的:小麦上仓子→总推送机→筛麦机(去尘土杂物)→麦仓子→烤麦机(去小麦水份)→吸铁机(去小麦中的金属物)→筛麦机(再去尘土杂物)→净草籽机(清除小麦中的黑白草籽)→重净草籽机→净燕麦机(清除燕麦)→净电机(再清除小麦中的杂物)→打麦机(将小麦两头打去)→麦仓子(又回麦仓)→打麦机→刷麦机(将小麦皮、脐内尘土刷净)→刷麦机(再次清尘和糖)→润麦机(将小麦润湿,以防麸皮过碎)→净麦仓子(以上净麦工作完了,小麦入仓)→吸铁机(再次吸铁,以防损坏机器)→自动原杆秤(将小麦过秤)→碾粉机(将小麦粉碎)→晃罗筛面粉→平罗筛面粉→晃罗(筛粉分类)→刷麸皮圆罗(筛出麸皮)→放面机(把面粉装成袋,麸子装成袋)。这就是四厂的制粉全过程,实践证明,机器运转效能都很好,产量也由3800袋增加到4200袋,麸皮也比较干净。
    天兴福第四制粉厂不仅注意抓机械制粉能力,同时也注意抓原料。我父亲深知原料的好坏,直接影响面粉的质量和数量,要求四厂必须精选原料,不得半点马虎。北满是小麦的产地,质量又比进口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麦子好。因此,四厂的原料来源主要是就地购买的小麦,既减少损失,又节省运输费用。在伪满统治前的自由经营时期,有四种方式购买小麦:一是在哈尔滨粮业代理店买现货;二是在哈尔滨郊区集市收购;三是派专人到北满产麦区的市县粮栈收购;四是在哈尔滨粮食交易所买期载。哈尔滨粮食交易所是粮食倒把市场,它不作当时的现物交易,全是定期买卖。所谓定期就是分三个期,近期一个月,远期两个月,卯期三个月。四厂明知道这是买空卖空、投机倒把的地方,也要参加交易,目的不是去冒险搞投机买卖,而是为了保证生产原料。当然,不是盲目的到粮食交易所买期货,要根据面粉销路情况、库存小麦多少和生产能力来定,如果面粉畅销,现存小麦够两个月生产用,就买远期,三个月内交货。为什么要买远期而不买现货呢?因为买现货,有很多不利的地方,比如买现货积压资金,如果资金不足,就得抵压到银行,拿利息。所以买现货造成资金不足,不得周转,而且进麦时需要大量的保管设备,所以天兴福四厂多数是买远期定货,而不买现货。天兴福四厂在欠收年时,也曾买过外国进口小麦,但磨粉时,不是单独使用外国麦子,必须用东北麦子合起来制粉,才有销路。因为外国小麦皮黄肚大出粉率高,可达70-85%,但筋力小,只有5%左右;东北小麦是皮紫肚小,虽出粉率稍差些,可是筋力大,可达30-40%,能出砂子面,营养价值也比外国麦子高。所以在欠收年,只能用外国小麦接济一下生产,这种混合麦子制粉时间不能太长,否则会影响"天官牌"面粉的信誉。
    伪满时期,哈尔滨市制粉业经过日伪政府"统制",全市只剩下14个厂子。日本资本控制的有日满制粉会社共5个制粉厂,康德会社1个制粉厂;中国民族资本厂家有:双合盛、成太益、义昌泰、裕昌源、天兴福二厂和支厂、天兴福四厂和天兴福8个工厂。1941年,天兴福二厂失大火被烧。1944年,日满制粉厂又烧掉3个工厂。到光复前,哈尔滨制粉厂只剩下10个,其中民族资本制粉厂只剩下了7个,而且都是奄奄一息,靠卖机器过日子。1941年7月25日, 伪满政府又颁布了物价停止令,这是日伪对东北人民最残酷的一种法令。制粉厂都得接受日伪专卖署的检查,天兴福四厂经常接待日伪专卖署派驻工厂的人员(日本人),不准中国人吃大米、白面,我们得整天看管职工,千万别犯这个法令。如有人吃了白面,就称经济犯。1943年,在我任经理时,天兴福四厂成品保管员姜兴麟与外面人勾结,夜间把面粉运出卖给饭馆,被道外警察署经济警察发现,将人抓去。道外警察署叫西田的日本人带领一名伪警察到天兴福四厂把我和高相臣副经理带到警察署讯问经过。当时我确实不知道,鬼子就按经济犯把我关进监狱押了3天,以后花了钱,托了人情才把我和高相臣放回。1943年8月30日,伪政府废除小麦和面粉专卖法,改为农产公社一手统制,全部控制了供、产、销各个环节。这样,制粉厂不但没有利润可得,反而还得赔钱。1944年,日伪又提出多种大豆和杂粮,限制小麦的播种面积,再加上连年小麦欠收,制粉业生产逐年下降,有的制粉厂长期停工,有的改为加工苞米面,全年开工还不到60天,所得加工费甚少,物价又不断上涨,工厂消耗不断增大,流动资金几乎等于零。为了生存下去,在日本正金银行以工厂抵押贷款25万元,基本上破产倒闭。敌伪百般刁难,使父亲心灰意冷,性情暴躁,直至管理不了天兴福第四制粉厂,最后告老还乡。
    1946年4月28日,民主联军进驻哈尔滨,人民政府成立。在人民政府关怀下,濒于破产的各家制粉厂,经过短时间筹备,先后开机生产。天兴福第四制粉厂是吸收外资恢复生产的,当时哈尔滨的商人董彦恒、白彦文临时合作4个月,因原料不足,只开5台制粉机。当时物价波动很大,存钱不如存货,有的粮商借机囤积面粉,造成面粉供不应求,市民们排队抢购。我和别的制粉厂经理人一样,也趁这个机会抢购原料,多产面粉,采取予售办法,先交钱后付面,获得很高利润。至此,天兴福四厂不仅把解放前欠正金银行的25万元返还了,企业和职工还都分得了红利。
    1947年,土改高潮到来,外县农民进哈尔滨到处抓地主。因我邵家在肇东一带买了不少土地,仅在我父亲邵乾一个人名下就有八百多顷熟地,解放前他就回金县老家了。我怕被农民抓住,便和副经理高相臣商量,请他全权管理天兴福第四制粉厂,我急忙跑到道里中国二道街的一个亲属林维卿家躲起来了。等到土改稳定后,我才敢回到工厂。1947年10月,国营东兴公司取消了由粮米商代卖米面的办法,一律改为各区消费合作社代销,通过这些措施,直接打击了粮商的非法活动,同时也限制了制粉厂的投机行为。但是,在市场上,制粉业仍能兴风作浪,操纵面粉交易,在年节供不应求时抬高面粉价格,谋取暴利。1948年春节时,我乘国营企业经营面粉不足的机会,参加了以双合盛、义昌泰为首的集体囤积面粉、抬高面粉价格的会议,和国营经济对抗,造成了市场混乱。后来随着国营经济迅速增强,迫使我们私营经济自产自销逐步缩小,再不能和国营对抗了。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对私营工商业采取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哈尔滨对私营工商业采取了又照顾、又改造、又扶助、又管理的政策,既发挥了制粉者的积极性,又限制了投机性。1950年,制粉业各厂在自愿的原则下,由政府帮助组织成立了制粉联营处,统一采购原料,统一推销面粉,同业者之间也能互相监督,遵守政府法令,使市场基本稳定。当年,小麦欠收,制粉厂没有加工任务,政府号召各粉厂要"生产自救"。天兴福四厂就利用起伪满时被淘汰的香坊支厂成品仓库开养鸡场和化学工厂(专做电气插销,衣服扣子等),并利用院内养猪,维持全厂职工开支。这年,国家在香坊建大型轴承厂,需要占天兴福四厂支厂这个厂房,经市政府同意,将养鸡场迁移到北京西城区继续经营。为了扩大自己的家业,我又与旧友在天津共同开办了木材公司。北京养鸡场经营不到二年,由于管理不善,小鸡得瘟症,基本死光,因此而废业。天津木材公司也相继废业,损失几十万元。
    解放后,劳资关系发生了变化,职工生活待遇也发生了变化。劳动时间缩短了,1946年10月,由12个小时改为10个小时,以后又改为8个小时,职员和工人一样,有了一定的上下班时间。医药费由企业负担,病假不扣工资,并且由企业负担医疗费。临时工人和力工从1947年改为企业的固定工人,资本家已不能随便解雇了,同时也取消了把头的中间剥削。工人伙食也与职员一样由企业供给,并且不分等级,都吃一样的饭菜。职工宿舍的环境和卫生也改善了,并且增添了洗澡、理发等福利待遇。还为职工准备了文娱活动和学习的场所,并买了文娱和体育活动用品。职员和工人的工资也进行了改革。工厂还建立了工会,由工人当家作主。1955年7月1日,政府批准天兴福第四制粉厂为公私合营企业,任命我为天兴福第四制粉厂副厂长。生产能力由公私合营前日加工玉米面120吨,提高到合营后的193吨。1958年,经过技术改造,日产量增加到250吨。以后,本厂职工又创造了"自动输送带"和"自动码垛机",代替了笨重的体力劳动,还降低了运输费用。1959年上半年,天兴福四厂日产量为374吨,不但数量提高,而且质量也符合标准。天兴福第四制粉厂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前的1966年。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