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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政府工作报告》
1991年1月19日,在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们共提出意见和建议317件,受理277件。其中,交由区政府办理的237件(政权建设方面32件、社会治安方面23件、城市建设方面25件、房产管理方面76件、市场环卫方面31件、工农业生产方面7件、其他方面43件);由驻区等有关部门办理的40件。1992年3月7日,在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提出各类意见和建议154件,其中,交由区政府办理的75件(经济工作方面16件、综合治理方面4件、城市建设方面24件、科教文卫方面24件、政权建设方面7件);由其他有关单位办理的79件。1993年2月26日,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们提出意见和建议124件,其中,交由区政府办理的53件(政权建设方面14件、社会治安方面4件、城市建设方面19件、科教文卫方面12件、工农业生产方面4件);由其他有关单位办理的71件。1994年1月28日,在区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37件,其中,交由区政府办理的89件(社会治安方面7件、城市建设方面58件、市场管理12件、科教文卫方面12件);由其他有关单位办理的48件。1995年2月25日,在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29件,其中,交由区政府办理的90件(工农业方面11件、社会治安方面10件、城市建设方面43件、科教文卫方面18件、劳动人事工资方面8件);由其他有关单位办理的29件。1996年1月28日,在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154件,其中,交由区政府办理的75件(经济工作方面16件、综合治理方面4件、城市建设方面24件、科教文卫方面24件、政权建设方面7件);由其他有关单位办理的79件。1997年2月24日,在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130件,其中,交由区政府办理的94件(经济工作方面11件、社会治安方面16件、城市建设方面41件、科教文卫方面11件、市场管理方面15件);由其他有关单位办理的36件。1998年2月19日,在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56件,其中,交区政府办理的41件(经济工作方面6件、城市建设方面6件、科教文卫方面4件、群众生活方面22件、其他方面3件);由其他有关单位办理的15件。1999年1月18日,在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80件,其中,交由区政府办理的60件(经济工作方面9件、城市建设方面21件、科教文卫方面3件、群众生活方面11件、公检法方面5件、其他方面11件);由其他有关单位办理的20件。2000年1月23日,在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154件,其中,交由区政府办理的75件(经济工作方面16件、综合治理方面4件、城市建设方面24件、科教文卫方面24件、政权建设方面7件);由其他有关单位办理的79件。2001年1月14日,在区人大十二届六次会议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共74件。其中:经济工作方面23件;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方面24件;政法方面10件;文教卫生方面7件;群众生活等方面10件。2002年2月4日,在区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共87件。其中:经济工作方面11件;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方面31件;政法方面5件;文教卫生方面15件;群众生活等方面25件。2002年12月16日,在区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共96件。其中:经济工作方面24件;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方面35件;政法方面4件;文教卫生方面7件;群众生活等方面26件。
二、依法监督
评议会 道外区人大召开评议会始于1994年。当年9月区人大召开第五次常委会会议,对区乡企局局长、区司法局局长、区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任职情况进行评议。会议听取述职报告及人大常委会评议考察小组对3名被评议干部工作情况的考察报告。经过评议,委员们一致通过任职情况的评议意见。1998年11月,区人大召开第八次常委会会议,对区环卫局局长、区民政局局长、区商委主任任职情况进行评议。会前,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考察小组,深入实际进行考察,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形成评议意见。会议听取述职报告,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同讨论,通过了评议意见。1999年9月,区人大召开第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对区教委主任、市政局局长、审计局局长任职情况进行评议。通过评议,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通过评议意见。2000年12月,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区公安分局的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区公安分局把为经济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地发挥了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为地区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2001年9月,区人大召开第二十七次常委会,对区计生委主任、区商委主任、区法院民庭庭长任职情况进行评议。2002年12月,区人大召开第七次常委会会议,对副区长陆家蛟、区法院副院长孙毅、区环保局局长刘志范任职情况进行评议,会议听取述职报告及常委会评议考察工作小组对被评议干部工作情况的考察报告,委员们一致通过任职情况的评议意见。
代表建议 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1991-1993年),共收到代表意见和建议596件,受理529件,占建议总数的88.9%;办复495件,占受理数的93.8%。其中已解决的443件,占办复数的89.5%;暂缓解决的53件,占办复数的10.5%。刘金生代表提出的《加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建议,得到区政府重视。经多方工作,在城市改造规划中保证了初级卫生保健用房。丁云程代表提出的《解决中小学门前周边环境》的建议受到工商部门的重视,对中小学周边的网吧、摊床进行清理,使中小学周边的环境治理得到了解决。李桂荣代表提出的《居民吃水难》的意见,受到道外供水公司的重视,领导亲自到现场,仅用一周时间便解决了该地区居民吃水问题。
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1994-1997年),共收到代表意见和建议550件,受理481件,占总建议数的87.5%;办复440件,占受理数的91.5%。其中已解决的364件,占办复数的82.7%,暂缓解决的78件,占办复数的17.3%。郑志华代表提出《承德街258号楼取暖问题》,因产权所属省直单位,通过与省、市人大协调后,拖延5年的问题得到解决,使老百姓住上了暖屋子。张玉斌代表与市代表康世春共同提出《修复船厂至松浦镇0.82公里过水路面》的建议,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拨专款将路修好,农民拍手叫好,把这条路称为"代表路"。张玉桂代表提出《农村妇女体检问题》的建议后,得到区卫生局的重视,组织下乡医疗队,为农村妇女体检,受到农村妇女的欢迎。三镇代表联合提出《减免松花江大桥过桥费》的建议,得到区人大、区政府重视,多次向上级反映,并在十一届人代会上联名提出议案,经多方努力,使问题得到解决。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1998-2002年)期间,共收到代表意见、建议416件,受理392件,占建议总数的94.2%;办复392件,占受理数的100%。其中已解决的362件,占办复数的92.4%;暂缓解决的30件,占办复数的7.6%。王玉杰代表提出的《关于太古街占道经营问题》的建议,受到区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组织专项整治分队,负责管理工作。宿秀英代表提出《关于群众入厕难》的建议,区政府要求环卫局落实此事,当年,便在已有公厕的基础上新增加水冲公厕2座、旱冲公厕2座,缓解了群众入厕难的问题。侯建波代表提出《关于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的建议受到区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区劳动局制定社区、市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具体方案。一些代表联合提出的第四医院门前、玛克威周边、中小学校园周边等地无照商贩占道经营现象严重的问题,受到政府有关部门重视,由执法局等6个单位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清理取缔,收到较好效果。王淑波代表关于启动名校工程、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建议得到区政府重视,结合实施"民心工程",采取相应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增加对名校的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2003年)期间,代表提出意见、建议96件,受理96件,全部办复。其中已解决87件,占办复数的90.6%,暂缓解决的9件,占办复数的9.4%。侯建波代表提出的关于修建特色休闲广场的建议,得到区政府的采纳,成立危改重点项目办公室,下设6个专项工作推进组,精心打造靖宇公园、教育园区、沿江休闲广场和阿拉伯世界工程等。
1991-2003年间,区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658件,其中解决1256件,占建议总数的75.8%。
代表视察 1991年5月中旬,区人大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区公安分局看守所贯彻执行监所管理条例进行视察。代表们提出要对犯人严加管理、严厉打击牢头狱霸、改善监所条件的建议。同年7月,部分区人大代表就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验收,代表们认为区政府和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认真承办,效果较为明显。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个别承办单位投入力量不足,办理较慢;二是对落实有困难的建议和意见,办理信心不足;三是答复过于简单,只是为办理而办理,没有把问题解决到实处。9月中旬,人大代表视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是:各级领导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健全初级保健管理体系;希望卫生部门选配责任心强,有一定医疗水平的专业人员充实到初级保健队伍中去;尽快解决工作用房、经费、设备等问题。
1992年4月,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道外区危棚房改造和旧城区改造开发工作情况进行视察。通过视察,人大代表提出关于道外区旧城区改造应加大城市配套工程的建议,受到市、区政府的重视,市政府在道外区危棚房改造过程中给与政策倾斜。当年10月中旬,区人大组织部分代表就减轻农民负担问题进行专题视察,针对农民反映小学民办教师多、工资问题等也是农民负担过重的一项内容,通过人大监督,学校采取措施,逐步辞退民办教师,使农民负担得到减轻。
1993年4月中旬,区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对中小学周边环境情况进行视察。代表们提出"要加大清理、整顿力度,还孩子们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的建议。代表们的意见得到区政府的重视,由政府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的地摊、游戏厅等进行清理。同年10月中旬,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哈尔滨鞋城和北环商城进行视察。代表们针对哈尔滨鞋城和北环商城周边交通问题,提出《关于加强哈尔滨鞋城、北环商城周边车辆规范管理的建议》,受到市、区有关部门的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使交通秩序混乱的状况很快得到解决。
1994年4月中旬,区人大安排各代表组,就本地区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调查活动。人大代表走访中了解到,南头道街有一根高压电线柱损坏严重,有倒塌危险;南二道街、南勋街、南六道街电压低,居民用电困难,经常停电,影响群众正常生活和学习等。代表们视察后,及时找到有关部门领导反映情况,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将问题全部解决,居民群众非常满意。
1995年4月中旬,区人大组织各代表组就《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落实情况进行视察。代表们提出了文化市场比较混乱,歌屋、酒店半夜扰民现象严重等问题。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区政府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对文化市场进行大检查,对违规经营者进行处罚和整顿。同年8月中旬,区人大组织部分代表就文明村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并先后对松浦镇灯塔村、前进乡红光村、万宝镇薛卜村进行实地踏察。代表们提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的建议。12月中旬,组织部分市、区代表视察南极小食品市场。通过视察,代表们提出:南极小食品市场在全国比较有知名度,今后要加强管理,堵住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市场的路口,要把市场做好、做大。
1996年6月中旬,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就松浦镇船厂至松浦路段,晴天"扬灰路",雨天"水泥路",垃圾遍地,道路泥泞的情况进行实地踏察。代表们提出要尽快修复0.82公里过水路面的建议。市、区政府对此建议非常重视,下拨专项资金120万元,建成水泥路。同年10月中旬,组织部分市、区代表对贯彻落实《教师法》情况进行视察。代表们对区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教师法》,依法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作表示满意。同时提出,贯彻实施《教师法》对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
1997年8月中旬,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就大方里小区动迁居民回迁进户问题进行专题视察。代表们指出大方里工程是百姓安居工程,能否按期保证动迁居民的回迁,是关系到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维护社会安定的大问题。市、区政府对代表们的意见极为重视,有关部门通过集资、向生产厂家赊欠材料等办法,解决了工程资金短缺的问题,实现了3400户居民在春节前回迁进户的目标。
1998年6月,区人大组织部分代表对保障小学、南和小学、南马幼儿园改建工作进行专题视察。代表们提出要建立工程项目监督保证措施,确保按期完成。
1999年3月上旬,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就特大洪水过后的重建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中听取区政府关于防洪排涝、水利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代表们认为区政府在洪水过后,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修复水毁工程,为人民群众办了一件实事。当年5月下旬,由各代表组组织代表就经济工作情况进行视察。代表们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10月中旬,组织人大代表对下岗职工再就业情况进行视察。代表们对各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下岗职工创造条件,积极帮助他们二次创业,给予充分肯定。
2000年3月下旬,区人大组织各代表组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活动。松北镇的代表们就滨北街改造、前进路修复等问题,提出建议,镇政府非常重视,将其列入全年完成的10件大事当中,并按时完工,改善了松北镇交通环境。同年9月中旬,区人大组织部分代表视察东金集团,考察东金空调车间、东金果园,并就个体私营经济园区的发展问题进行座谈。代表们建议,要抓住龙头企业,要上档次,向高科技、有特色的方向发展。11月下旬,区人大组织部分代表,就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进行视察。代表们先后视察2个村的农田大棚温室生产,实地考察了5个乡镇企业,认为全区农业正在转型,农民的富裕程度不断提高,乡镇企业发展很快,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科技兴农意识,抓住机遇,选好科技项目,搞好科技培训,进一步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
2001年4月,区人大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道外区小商品市场拆棚入室情况进行视察。代表们提出要规范小商品市场、旧物市场及北环商城的建议。同年6月,部分代表就道外区政府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情况进行视察、验收。代表们认为:区政府和承办单位对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非常重视,认真承办,效果明显。同时指出在今后承办工作中,要强化办理答复工作的力度,各承办单位必须将办理答复意见当面向代表汇报,征求意见,并请代表就办理答复填写"意见表"。同年9月,部分人大代表视察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代表们提出要保证初级卫生保健用房的同时,要重视配备责任心强、有医疗专业水平的人员等建议。
2002年4月,部分人大代表对旧城区改造工程基础配套设施、南十四高架桥建设及清真广场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视察。当年9月,组织三镇代表视察"费改税"工作情况,代表们提出要把减轻农民负担等问题落到实处的建议。
2003年4月,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建设生态园林城区情况进行视察,提出改善生态环境、加大绿地面积的建议,受到区政府重视。同年6月,部分人大代表对中小学规划及设置进行视察,提出启动名校工程,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建议。9月下旬,部分人大代表就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进行视察,先后考察无公害生产基地、东方红村、东金果园等单位,对无公害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及订单农业的发展给予充分肯定。
三、依法任免
区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1991-1993年),依法任免区政府及区检察院、区法院工作人员76名。其中,1991年4月4日,决定任命刘剑壮为区政府副区长以及25名区政府组成人员。同年9月26日,免去政府组成人员1名。11月27日,任命区检察院检察员2名。1992年1月22日,决定任免区人民检察院法职职务各2名,免去检察委员会委员2名。同年4月23日,任命区检察院法职职务3名,区法院法职职务4名,免去区法院法职职务1名。5月29日,任命张子德为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免去张益宪区政府区长职务。8月24日,任命区检察院法职职务1名,免去副检察长1名。10月15日,任命区政府组成人员4名,免去区政府组成人员3名。12月7日,免去区政府组成人员1名。1993年4月14日,任命区政府组成人员10名,同时免去区政府组成人员4名。9月24日,任命曲丛钰为区政府副区长,王永明为区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邹作连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同时免去杨兴副区长职务。11月23日,任命区政府组成人员3名,同时免去区政府组成人员2名。
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1994-1997年),依法任免区政府及区检察院、区法院工作人员123名。其中,1994年2月26日,决定任命石磊为区政府副区长,同时任命区政府组成人员29名。4月21日,任命区检察院法职职务3名,免去区检察院法职职务2名。6月3日,任命区检察院法职职务4名,区法院法职职务1名。9月8日,任命区检察院法职职务1名。12月9日,任免区法院法职职务各1名。1995年4月6日,任命区法院法职职务13名。7月31日,任命区检察院法职职务3名。9月26日,任命区法院法职职务1名。12月26日,任命区检察院法职职务7名。1996年6月6日,任免区法院副院长各2名,任免区检察院法职职务各3名,任命区政府组成人员7名,免去区政府组成人员10名。1997年2月7日,任命区政府组成人员2名,免去区检察院法职职务2名。3月27日,任命区法院法职职务8名。9月9日,任命王铁强为区政府代区长,王心刚、赵新民、杨森为区政府副区长,任免区政府组成人员各1名。任命蒋文友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10月9日,任命区法院法职职务4名,任免区政府组成人员各3名。
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1998-2002年),依法任免区政府及区检察院、区法院工作人员101名。其中,1998年2月7日,任命区政府组成人员25名。7月28日,任命区检察院法职职务3名。1999年3月29日,任命区法院法职职务10名。5月5日,任命区检察院法职职务8名。7月27日,任命区政府组成人员3名。2000年5月17日,免去区政府组成人员1名。11月22日,任命唐春发为区政府副区长,任命区政府组成人员3名。12月27日,任命区法院副院长1名,任命李玮为区政府副区长,任命区政府组成人员2名。2001年3月27日,任命刘杰为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区法院法职职务5名,免去区法院法职职务4名。5月10日,任命孙毅为区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区法院法职职务3名,任命区检察院法职职务1名。12月11日,任命区政府组成人员10名,免去区政府组成人员3名。2002年1月15日,任命王璞、陆家蛟为区政府副区长,任命姜滨库为区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区法院法职职务5名。2月25日,任命周书明为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任命区政府组成人员3名,免去区政府组成人员2名。3月14日,任命殷切望为区法院代院长,免去李绍仁区法院院长职务。
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2002-2003年),依法任免区政府及区检察院、区法院工作人员49名。其中,2003年3月5日,任命区政府组成人员17名。11月28日,任命区法院法职职务12名,任命区检察院法职职务17名。12月25日,任命区法院法职职务2名,任命区检察院法职职务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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