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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是哈尔滨市形成较早的老城区,历史悠久。商、周和先秦时期,这里是肃慎族居住地区。两汉、三国和两晋时期,属扶余国。南北朝(492年)时勿吉族兴起,灭掉扶余,这里成为勿吉族的辖地。隋朝,勿吉族车骨部突起,松花江、牡丹江流域以及黑龙江中上游都为其所有。唐代,这里正式纳入疆域版图,先隶属河北道,后归属于渤海国漠颉府。五代时,女真族迅速兴起,分布于松花江、黑龙江下游地区。之后,辽建契丹国,这里成为生女真族的领地。金灭辽(1125年),这里隶属于金,是金代上京会宁府(今阿城市城南白城)西北部的边缘地区。现道外区万宝镇后城村系金代古城遗址,是屯粮聚草的军粮城。元朝(1271-1368年),此地归硕达万户府管辖。明朝为巩固封建统治,在东北各地设立了众多的"卫"、"所",这里先归属于岳希卫,后划入阿什卫。清初,清政府放开封禁,加强东北边防,将原宁古塔将军管辖的黑龙江北岸毕占河以西之地划出,归属于新设的龙江将军。龙江将军与吉林将军在哈尔滨地区的管辖范围是以松花江为界,江南、江北分属为两个将军辖地。康熙年间(1662-1723年),清政府在今道外区前进乡境内设置了水师营,营周围还设立了许多官庄。雍正四年(1726年),设吉林阿勒楚喀协领衙门,地址在上京会宁府,至此,这里便属阿勒楚喀副都统管辖,人们相沿称呼这里为"马场甸子",后来逐渐形成岗家店、五家子(傅家店)等村落,这就是道外区的前身。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组成了"傅家店办事公所委员会",进行地方自治管理。同年,吉林将军达桂会同黑龙江巡抚程德全,联合奏准在傅家店设置了"吉林滨江关道",道台府办公地址位于现道外北十八道街建业一巷8号院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清政府准予设立"滨江厅江防同知",厅署设于现道外南十一道街,治理傅家店、岗家店、四家子等村。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滨江厅江防同知何厚琦,认为傅家店的"店"字意义狭窄,将"店"改为"甸"。从此,傅家甸便成为道外城区最早的区划名称。清宣统元年(1909年)四月,为加强治理,东三省总督奏请清廷,将滨江厅江防同知改称双城府滨江厅分防同知。宣统三年(1911年),又把双城东北隅61个村屯划归滨江分防同知,使其辖区扩大到西起苇塘沟,东至阿城界,南至双城府旗屯营地,北至松花江南岸,东西宽七十余华里,南北长四十余华里,一百一十余个村屯,四万余垧耕地,五千二百八十余户人家的地区。
1913年,滨江分防同知撤销,改设滨江县。滨江县仍管原有辖区,实施行政司法合一的体制。改同知为县知事,县知事兼理司法,归吉林省滨江道管辖。1916年,为繁荣傅家甸,县知事将"四家子"辟为新市街,并逐步扩展到二十道街。同年12月,滨江县署迁往"四家子"新署址(现十六道街市第四医院门诊部)办公。1918年,实施行政、司法分立体制,于北五道街成立了滨江县审判厅,专管司法事务,县知事不再兼管司法。1919年,民国政府内务部决定,将圈河、太平桥划归滨江县管辖,辟为商埠,设立滨江县商埠局管理,后因羌帖(流行于滨江地区的沙俄货币)短缺而中止。1920年,为开发建设松花江北岸地区,在与傅家甸隔江相望的松浦地区(今道外区松浦镇)设置了马家船口市政局(1925年改称松浦市政管理处),计划连同马家船口等地向北扩展为大松浦市区。1921年,恢复滨江县商埠局,以傅家甸为中心,将圈河、太平桥、三棵树等方圆一百五十余万丈土地辟为商埠,扩大了滨江县的城区范围。1929年2月,按民国政府设治局的新制规定,滨江县公署改为滨江县政府,县知事改为县长,滨江警察厅改为滨江县公安局,同时设立滨江市政筹备处,划傅家甸、四家子、圈河、太平桥为滨江市辖区,由吉林省直辖,滨江县则只管原县属农村部分,实行市、县分治。当时滨江市下设5个区:第一区管界为升平街、北七道街、定兴街、吴兴街、长兴街一带;第二区管界为北十九道街、北十五道街、北十四道街、东原街、大兴街、大新街一带;第三区管界为大保定街、太平街、永安街、纯化街、南勋街、保障街一带;第四区管界为南新街、南十八道街、仁里街、崇俭街、太古十四、十五、十六道街一带;第五区管界为太平桥。1933年7月1日,日本侵略者为加强其殖民统治,实行所谓大哈尔滨计划,撤销滨江市政筹备处,划由新设立的哈尔滨特别市管辖。将原滨江市辖太平桥划出,其余管界划为东傅家区和西傅家区,正式成为哈尔滨的组成部分。东傅家区下辖南市场、南新街、尚朴街、仁里街、大同街、大新街、北新街、太古街、东原街、北十五道街、大兴街11个分区。西傅家区下辖承德街、永安街、纯化街、景阳街、升平街、吴兴街、定兴街、南勋街、水晶街、北七道街、许公路、滨江街、保障街、保定街、沟沿街、太平街16个分区。东、西傅家区的区划,一直延续到1945年"八·一五"伪满政权解体。
1946年4月28日哈尔滨解放。当年9月建立东、西傅家区政府(东区驻靖宇街144号;西区驻靖宇街366号,后迁至景阳街120号),两区共设28个街政府(东区13个街,西区15个街),实行警政合一,区政府与公安分局合署办公。1947年初,按照东北行政委员会指示,将街政府改为街公所,职能不变。1948年5月,区政府与公安分局分开办公,同时建立街公安分驻所,由公安分局直接领导。同年7月,市政府决定调整行政区划,设立北傅家区(区政府驻道外十道街),辖原东傅家区大兴、大新、大同3个街道地区,原西傅家区光明、正道、解放、靖宇4个街道地区和永安、升平两个街道的大部分地区。同时把街公所改为街政府,把原来28个街划分为56个街(东傅家区21个,西傅家区20个,北傅家区15个)。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为加强对城市集中领导,市政府调整了区街政权机构,撤销北傅家区,其辖区仍归回东、西傅家区;取消了区、街两级政府,在区设立了市的派出机关区公所,区公所下不设职能机构,由区长直接领导秘书和助理进行工作;街成立了民政、优抚、卫生、文教4个委员会(群众组织),在区公所领导下承担原街政府管理的有关群众性工作。1950年10月25日,由于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和工作任务的需要,市政府决定把区公所改为区政府,区工作人员由27人增加到53人(东区25人,西区28人),并向每个街派驻在员2人,驻公安派出所,负责全街的战勤和民政工作。1951年,区政府股改为科。同时每个街又组成若干群众性的居民委员会,设立义务正、副主任各1人,委员若干人,分管文教、卫生、战勤、公益、妇女等各项工作。1953年,东、西傅家区分别召开了首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区长、副区长和区人民委员会委员。区人民政府改为区人民委员会,东、西傅家区共建立19个街道办事处(东区10个,西区9个)。1956年10月,东、西傅家区合并为道外区(区政府地址在靖宇街321号),除19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15个街道办事处,又在与太平、南岗交界处设大方里街道办事处。这样道外城区共16个街道办事处。市郊滨江区的松浦乡划归道外区管辖。1958年,道外区把16个街道办事处合并组建8个城市人民公社,同年4月,建立区一级的哈尔滨市道外人民公社,随之把8个街道人民公社和农村人民公社一律改为分社,在城市分社每3-5个居民委员会设一个生产、生活管理区,管理区设党支部,直接管理居民委、组工作。各分社还设立了分社妇联、团委、人民武装部,并把公安派出所下放给分社党委领导。分社内部设立行政、工业、经济生活、福利、文教等办公室,实现了全区人民公社化。1962年,道外人民公社的城乡机构发生变化,在城区,经济工作按行业上收,由市有关局直接领导;在农村,将对青山、乐业两个农村分社划归呼兰县领导;松浦分社划归滨江区。当年,道外区8个城市分社重新组合,划分为16个城市分社,恢复为纯城市区。
1967年4月,成立道外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地址在靖宇街321号),1968年11月,改称道外区革命委员会,城市分社改称公社,由原16个城市分社组成8个公社,并成立公社革命委员会。1972年8月,滨江区撤销,其管辖的松浦、前进、万宝3个农村人民公社划归道外区管辖。1973年,为了适应基层工作的需要,把8个城市人民公社分成16个公社,恢复了原来的名称。
1979年11月,道外区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立道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道外区革命委员会,恢复道外区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的办公地址都设在靖宇街321号)。同时,撤销城市人民公社,恢复城市街道办事处。1983年,郊区3个农村人民公社改建为3个乡政府,撤销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建制,恢复村屯的名称。1984年5月,道外区召开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区长、副区长。1985年,松浦、万宝两乡改建为镇。1987年,城区16个街道办事处调整为12个街道办事处,农村仍为两镇一乡。1988年1月20日,建立三电街道办事处,同年7月17日,太阳岛街道办事处划归道外区管辖,至此,道外区共设14个街道办事处和两镇一乡。1995年,前进乡撤乡建镇。2000年,因城区改造、动迁等原因,南市街道与太古街道合署办公,称太古街道办事处。2001年,农村3个镇由原33个行政村调整为22个。至2003年,道外区设14个街道办事处,其中江南城区街道办事处12个,江北郊区街道办事处2个;农村设3个镇、22个行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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