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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沿革
1991年1月,经区政协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八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常务委员会。委员188名,常务委员36名。
1994年1月,经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九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常务委员会。委员211名,常务委员34名。
1997年10月,经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十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常务委员会。委员195名,常务委员35名。
2002年12月,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常务委员会。委员182名,常务委员31名。
二、工作机构
政协道外区委员会工作机构设办公室和文教卫生城建委员会、提案文史外事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工作部门职能分别是:
区政协办公室是区政协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反馈;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等准备和服务;大型活动、调查视察等协调服务;有关文件和文书的制发、机要通信、印信使用管理;干部、工勤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对外联系、接待、信访以及机关安全、财务、资产、用品管理等行政事务。
区政协文教卫生城建委员会是组织相关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本委员会委员学习交流有关政策、法规、信息,为委员知情履行职能创造条件;联系本委员会委员和相关人士,开展专题调查、研讨、视察,通过提案议案等献计献策。
区政协提案文史外事委员会是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能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指导组织委员开展视察、调查、访问、座谈、学习等活动;收集提案、审查立案、确定承办单位,督促办理落实并组织提案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经验;文史资料搜集、撰写、整理;组织归侨、侨眷、台胞、台属等加强与国内外各界人士的联系;对外工作联系、来信来访接待。
区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是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就经济和科技重大问题开展活动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重要经济科技信息;组织委员听取讨论有关经济科技发展规划以及专题调查、视察、考察论证等;反映委员意见要求和建议;联系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牵线搭桥。
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是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就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活动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委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交流信息;反映委员对社会生活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委员参与讨论、协商社会生活、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问题;组织委员开展专题研讨、调查、考察、视察等活动;协调沟通,为委员知情、参政服务。
三、政协领导人
1991-2003年间,担任区政协主席职务的共4名,担任副主席职务的共1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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