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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土地》
 
 
第一篇 土地资源
 
 
 
 
第一篇 土地资源
 
 
  哈尔滨自清朝"京旗移垦"以来,随着行政区域的建立和演变,土地幅员不断扩展,由分
散的居民点和小村镇,逐渐连成一片形成城市。新中国成立后,经过4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
到1990年,哈尔滨的土地幅员已达1660.26平方公里(249.04万亩)。其中:城市区域167
.81平方公里(25.17万亩);郊区1492.45平方公里(223.87万亩)。
  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由"京旗移垦"时期以开垦耕地和建居民点为主,逐渐发展为耕地、
林地、园地和居住用地、工商业用地、交通用地等多方面。不仅土地的用途广泛,而且利用
方式增多,使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由低价值向高价值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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