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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土地》
 
 
第二篇 地籍管理
 
 
第三章 土地登记
 
 
第六节 土地登录
 
 
  1937年伪哈尔滨地籍整理支局进行地籍整理时,在完成划分地籍区域,划分公有土地和
私有土地实施地籍测量之后,即进行土地登录。由土地所有者和公有土地使用的有关人员,
就每宗地提出申报登录。登录内容为土地所在地、地号、地目、面积、等级,以及土地所有
者、使用者的住所、姓名,取得土地权利的证明文件等。申报书有固定格式,并贴有印花。
申报的地目分为两种:第一种地目包括宅地、旱田、水田、林地、山荒、牧场、荒野、湿地、
池沼及第一种杂地;第二种地目包括社寺庙地、忠灵地、墓地、公园地、军用地、飞机场地、
铁路、道路、水库、江河、沟渠、自来水用地、堤防、码头等及第二种杂地。申报提出后,
由伪哈尔滨地籍整理支局进行审查、验契。根据地籍测量查明确属正确无误,并在土地权利
和边界方面无纠纷时,加盖验契章。验契后,将登录内容载入土地登录簿,制成地籍图,经
伪哈尔滨市公署地政科检查无误,发给伪地政总局的土地执照。1940年7月,哈尔滨市开始
办理土地登录,1942年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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