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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哈尔滨市各有关部门、民间团体和企业,先后在以色列、香港、法国、澳大利亚、日本、波兰、德国、泰国、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开展招商和外联活动。全市新批外商投资企业318户,其中合资经营企业176户、合作经营企业23户、外资企业119户,累计批准三资企业1 503户;投资总额7亿美元,累计达26亿美元;协议外资金额3.39亿美元,累计达11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1.31亿美元,累计达2.3亿美元。
1994年,哈尔滨市利用外资工作呈现如下特点:一是招商引资质量有提高。户均外资额达10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64%;新批总投资1 0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21个,累计达41个;新批协议外资金额100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所占比例为19.6%,比上年高5.8个百分点;实际投入外资1.1亿美元,累计到位率达20.6%。哈飞汽车、东安发动机等特大型项目实现了当年审批、当年投入、当年生产。全年,大中型企业引资改造完成9户,累计达64户,75个项目。二是三资企业效益日趋明显。1994年三资企业新开业393户,累计达905户,累计开业率为60.2%;就业人数达5万余人;实现涉外税收1.09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65.9%;出口创汇1.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4%;实现产值3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增长136%。三资企业已进入收获期,并成为哈尔滨市经济发展具有活力和潜力的增长因素。三是投资结构趋向合理。到哈尔滨市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已达32个,港、韩、台、美、日等国家和地区企业户数占88%,投资总额占90.65%。特别是韩国、日本、美国的投资有较大幅度增长,一些大的商社:财团和跨国公司开始来哈尔滨市投资。到1994年底,三资企业涉及投资的领域有电子、机械、化工、纺织、房地产、城市建设等14个行业。房地产项目得到有效控制,生产型企业所占比重达66.6%。城市基础建设项目已达到11个。四是利用外资工作制度逐步完善。1994年经省、市人大批准,颁布了《哈尔滨市外商投资条例》。在市第三次利用外资工作会议上,出台了《哈尔滨市利用外资工作有关办事制度汇编》,利用外资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曲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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