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辖有8区10县(市),承担19部区、县(市)志编纂任务(其中:道外区、香坊区各承担2部,松北区属新设,没有区志编写任务)。我市区、县(市)新一轮志书编纂工作于2000年开始起步,至今已有9年时间,到目前为止,完成初稿16部,验收志稿3部,出版志书2部。同时,各区、县(市)地方志机构还承担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和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按照在"十一五"期末全面完成区、县(市)编纂工作的总体规划,时间已过去80%,但总任务量完成还不到一半,而且多数志书初稿质量不高。地方志工作发展不平衡,进度慢、质量差是当前区、县(市)地方志工作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影响地方志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障碍,其主要原因是队伍建设工作还不适应地方志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因此,切实加强修志队伍建设,是我们当前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当前区、县(市)修志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区、县(市)队伍建设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应该说取得了长足进步,并涌现出呼兰区、巴彦县、道外区、阿城市等一批好的典型。特别是呼兰区(原呼兰县),在队伍建设上坚持"四有",即有一个重视支持地方志工作的良好环境;有一支素质过硬的修志队伍;有一套科学可行的工作制度;有一个科学先进科学的技术手段。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新一轮县志编纂任务,并为地方志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但是,从长远发展、特别是科学发展的角度来看,我市区、县(市)修志队伍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潜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是"三多、三少"和"三低":
"三多、三少"是:
1.修志人员聘用的多、在职人员少,聘用人员占修志人员总数的2/3。
2.年老的多、年轻的少,年龄在60岁以上的占2/3。修志队伍缺少中、青年骨干,没有形成梯次结构,后继乏人。
3.没修过志的多、修过志的少,没修过志的占80%以上。我市首轮修志工作是于1999年底全面完成的,许多老同志年事以高,不能继续从事修志工作,一些当时的中青年修志人员,也相继离开了修志岗位,保留下来的骨干极少,在现有修志人员中不到20%。
"三低"是:
1.修志机构定格太低,各区的地方志机构均为科级单位,各县(市)地方志机构有1家(方正县)是科级单位,有9家是股级单位,其中有3家配备了科级干部。
2.修志人员职级偏低,在42名专职修志人员中,只副处级1人、正科级14 人。在职人员发展空间小、成长慢。
3.聘用人员聘用费较低,最多的每月800元,最少的每月400元。修志是一项十分艰苦、辛苦的脑力劳动,聘用费太低,体现不出对知识、对老同志应有的尊重。聘用费太低也难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认识不到位。仍有相当一部分区、县(市)的领导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缺乏认识,没有把地方志工作当成一项重要的长期的任务来抓,抱有单纯的任务观念和临时思想,认为只要聘几个老同志把这本志书编完了,上级验收了,就算万事大吉了,没有长远打算,也不肯在修志机构队伍建设上投放力量。致使一些单位修志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缺少精兵强将。修志工作、修志人员不受重视,积极性不高,修志工作迟迟打不开局面。
2.体制不顺。首轮修志时,我市区、县(市)修志机构均为区、县(市)政府所属的一级独立机构,区为处级单位、县(市)为科级单位。2002年政府机构改革,把各区、县(市)地方志办公室划到区、县(市)档案局,降为科、股级单位。2005年市编委发文,将各区、县(市)地方志办公室整建制划到政府办,虽然从行政角度得到了加强,但修志机构定格太低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由于县(市)区修志机构级别太低,一是影响了干部的选拔配备,现在多数县(市)区志办的具体负责人都是职级很低的年轻同志,志办主任多由政府办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志书主编多是依靠聘用的老同志。而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自身的工作都十分繁忙,往往无暇顾及修志工作,而聘用的老同志虽然发挥了很大作用,但由于其年事已高,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已有6个县(市)区因聘用的主编去世或患有重病,半途离开主编岗位,使修志工作受到很大的影响。另外,地方志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事业,不是临时性工作,靠临时聘用人员来做也不利于人才的培养和事业的发展。二是阻碍了年轻同志的发展空间,不利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三是缺乏必要的行政权威,使修志的组织工作和横向协调工作都受到很大影响,落实编写任务难、搜集资料难一直是影响本轮修进度和质量的主要问题。
3.队伍结构不合理。从地方志工作长远发展的角度讲,修志队伍应以在职的中青年骨干为主,聘用老同志为辅,而现实情况恰恰相反。在职人员能够胜任志书编纂工作的人极少,多数为年轻同志,只能从事联络、协调、服务、打字等事务性工作,志书编纂工作主要依靠聘用的老同志。一些在领导或专业、技术岗位退下来的老同志,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地情、并有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驾驭文字的能力,是修志队伍中一笔宝贵的财富,是修志工作中必须借重的力量。但修志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事业,不能把工作完全压在老同志身上,必须重视培养和使用在职的中青年骨干。
4.选人用人标准低。俗话说:"修志是好汉不愿意干,懒汉干不了"。修志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没有较高的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的人是做不了这项工作的,因此必须选用"精兵强将"。而现在各区、县(市)选用的在职修志人员,能够胜任修志工作的不多,只能做一般性的事务工作,修志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专业化程度低,缺少人才,这也是目前志书编纂工作进度慢、质量差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5.培训工作不到位。市志办虽然每年都进行业务培训,但能够受到培训的多是在职人员,而这些人员多数又不具体从事修志,具体从事修志的多是聘用的老同志,却又多数受不到培训。
三、加强修志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针对上述修志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就今后加强修志队伍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思考性意见: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地方志队伍建设的前提条件是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的认识,着力克服不适应、不符合地方志工作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如单纯的任务观念、临时性工作的观念、完全依靠聘用离退休老同志的观念等。编修地方志是我国优良的文化传统,是继往开来、造福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特别是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确立了地方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法律地位,是地方志工作全国性法规,这就是说各级地方政府如何对待修志工作不仅仅是重视不重视的问题,而是执行不执行国家法规的问题了。因此,各级政府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条例》,站在依法修志和科学发展的角度,切实抓好修志队伍建设,并要把解决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创新体制机制,实施人才战略,改善队伍结构,优化修志环境,抓好队伍培训,从而提高修志队伍整体素质,以适应编纂高质量志书的需要和地方志工作科学发展的需要。
2.理顺修志体制。重点是解决区、县(市)修志机构定格太低,不利于开展工作、不利于人才发展的问题。组织机构建设是队伍建设的根基,只有根基稳,队伍发展才有了基础。《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志机构的职能任务,其地位应与其承担的责任相适应。为此,建议省、市地方志办公室应积极与省、市编委沟通,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理顺区、县(市)地方志工作体制,将区、县(市)地方志办公室列入区、县(市)政府直属一级职能机构,即县(市)为正科级单位,区为正处级单位,并相应解决干部配备及人员编制问题,为我市地方志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在人员安排使用上,由过去"以聘用老同志为主、在职人员为辅"转变为"以在职人员为主、聘用老同志为辅",适当增加在职人员编制,减少聘用人员数量,建立梯次结构,形成良性循环的机制,为地方志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保障。
3.实施人才战略。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培养人才是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编纂地方志是一项专门的学问,没有高素质的人才和队伍,修志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编纂高质量的志书也就更无从谈起。因此,各区、县(市)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地方志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修志队伍。一要完善修志人才选拔、培养、教育、奖励的人才工作机制,为吸引、吸收优秀的专业人才创造良好的条件。特别要加强对中青年修志人才的选拔和培养,选拔政治素质好、精通业务、熟悉地情、文字能力强、具有一定修志实践经验的中青年干部作志办主任或志书主编,改善修志队伍结构,解决目前修志队伍存在的老化、弱化的问题。二要对修志人员进行定期的岗位培训,丰富他们的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既要抓好对在职修志人员的培训,并引导、要求、鼓励他们"既挂帅又出征",承担志书编纂任务,在实践中培养、提高;同时,又要特别重视对聘用的老同志的培训工作。因为,目前这些老同志是承担志书编纂任务的主体,但他们中间大多数人也未修过志,在修志岗位上他们也是新兵,他们的业务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志书的质量。因此,要积极为聘用老同志的培训工作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他们的修志专业能力,以适应编纂高质量志书的需要。三要吸收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修志工作。地方志面向百科,也要百科走进方志。要按照"专家修志"的要求和发展方向,注意吸收各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修志工作,全构筑人才优势,为地方志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4.优化修志环境。环境是生产力,良好的修志工作环境,不仅可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而且可以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人才的工作热情。因此在优化修志环境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到用"事业留(引)人"、用"感情留(引)人"、用"待遇留(引)人",通过政治上关心,事业上支持,生活上关爱,形成强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感召力, 把优秀的人才集聚到修志事业中来, 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修志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不断激发修志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