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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范围按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进行编制。规划范围为哈尔滨市区和十二个县(市),总面积为53 100平方公里。
1.市域城镇体系发展战略是建设成为具有全方位、外向型、多功能、高科技、现代化的城镇体系,维护城镇间的合理分工与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发挥哈尔滨市首位中心城市及其市域在全省及东北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把哈尔滨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
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内的人口规模是,1995年总人口为946.23万人,2000年控制在990万人,2010年控制在1 100万人。
3.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内的人口城市化目标是,1995年为46.92%,2000年为55%,2010年为60%。
4.城镇体系经济分区是,哈尔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从地域空间的组织出发,划分为3个城市经济区,即西部经济区、东部经济区和南部经济区。西部经济区是以哈尔滨市为中心,包括双城市、阿城市、呼兰县、宾县、巴彦县在内的生产、生活紧密联系的经济协作区。人口规模控制在800万人左右,将建成第二、第三产业发达、功能完善、门类齐全、分工协作的大都市区。南部经济区包括尚志市、五常市、延寿县,将建成以食品、建材、纺织等为主的链条式产业发展基地和旅游基地。东部经济区包括依兰、方正、通河、木兰四县,将建成以轻工业为主的生产基地和重化工业基地,在跨行政界限的基础上形成工农协调区。
5.城镇体系空间布局结构是,哈尔滨市域城镇体系总体布局将建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主要交通干线为主轴,以核心强辐射区为主要发展空间,重点发展和培植次级中心城市的多极、多中心的城镇空间网络体系。
6.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是,哈尔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为四级城镇体系规模结构,形成大、中、小城市、小城镇相结合的等级规模结构网络。规划培育发展5个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即阿城、呼兰、双城、尚志和五常市。规划增加5~20万人的小城市、卫星城作为三级小城市群体,即依兰、宾州、巴彦、方正、通河、延寿、木兰、王岗和东风等。规划四级小城镇群体由一般建制镇组成,人口规模规划不超过5万人,数量为131个。
7.城镇体系职能结构是,以特大城市哈尔滨市为市域首位增长与辐射极核,以阿城市、尚志市、方(正)--通(河)集合体等未来的市域内中等城市系统为支点,以市域内小城镇为基础,形成产业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多元化、专业化和特色化相结合的现代化的城镇职能结构体系。到2010年,城镇体系将形成一级职能中心城市1个,哈尔滨市兼有省域中心城市双重职能;形成二级职能中心--区域中心城市2个,即尚志市和方(正)--通(河)集合体;形成三级职能中心--地方性中心城市及县域中心城镇9个,有阿城、呼兰、双城、五常、依兰五县(市)、宾州、巴彦、延寿、木兰四镇;形成四级职能中心——县域重点城镇31个,主要有兴隆、玉泉、王岗、东风、周家、康金等;五级职能中心--一般建制镇115个(含规划期内新设建制镇)。到2010年,城镇体系将具有综合性城市、贸工农型、加工型、旅游型、交通枢纽型等多种城镇类型。
8.城镇体系基础设施规划是,逐步形成以哈尔滨市为中心,十二个县(市)为重点,乡镇为基础的基础设施配套体系,构成以交通为轴线、城镇为节点的网络结构。依据国家加速"两横两纵"国道主干线公路建设原则及黑龙江省实施的以哈尔滨市为中心的"OK"型公路、铁路网规划格局,对内全力推进“二干二环十辐射”的放射状与环状相结合的骨架公路网体系建设。以哈尔滨市区内铁路枢纽建设为重点,加速铁路电气化进程,新建第三铁路江桥。重点治理哈尔滨至沙河子段航道,打通松花江干流和黑龙江中下游经俄罗斯人海的江海联运主通道,与乌苏里江、嫩江、第二松花江形成"HI"字型国际贸易水上通道。供电以哈尔滨市区500千伏超高压半环网为中心,向周边地区供电,新建的220、110和63千伏均将实现环网供电。电信网络建设主要以增强全网的综合通信能力,提高网络技术水平为重点,加快数据通讯网、移动通讯网、智能网、数字同步传输网和电信管理网的建设,逐步建设一级城市之间的信息高速公路,增加信息传递量,提高传递速度和信息共享程度。防洪工程主要以松花江干流堤防消险加固为重点,提高堤防防洪标准,增强防洪抗灾能力。
(陈 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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