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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起草了《哈尔滨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哈尔滨市测绘管理条例》、《哈尔滨市建筑日照间距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行政规章,组织起草了《哈尔滨市保护建筑和保护街区图则》。完成了《哈尔滨市城镇规划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城乡结合部规划管理办法》、《哈尔滨市雕塑规划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建筑立面装修规划管理办法》等规章上会前的协调工作。召开了贯彻落实《城市规划法》先进单位表彰大会,对严格遵守《城市规划法》的22个建设、施工、设计单位进行表彰。制定《违法工程处罚报批时限的规定》等规章,规范执法行为。公开办事制度,实行群众上访首问负责制,在规划公园网站建立了《规划监察执法》栏目。建立了24小时群众举报热线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进行接待。不定期召开义务监督员会议,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全年共检查建设项目427项,立案查处违法工程278项,违法工程查处率达到了98%。拆除违法建筑32项,拆除面积19870平方米。实质性违法工程数量逐年下降,比上年下降27%,降低21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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