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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哈尔滨市规划局起草和发布各类规章、办法和制度21项。起草了《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稿)》、《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哈尔滨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建筑署名制办法》等。规范了听证工作制度,受理利害关系人、行政相对人听证申请35件,召开听证会30次;强化了复议应诉工作,被复议和应诉案件结案共237个,胜诉229个,胜诉率达到96.6%。
开展规划、行政执法等五部门联合执法行动,采取科技监察手段、实行责任追究等措施,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工程346项,下达行政处罚300项,收缴罚没款1 300余万元。拆除违法建设工程28处,拆除总面积4.1万余平方米,拆除违法广告设施3处,拆除面积360平方米。完成群力三环以东地区征地拆迁任务。拍卖收缴房屋和车辆价值330万元,接待上访群众2 000余人次,受理“12319”城建热线信息1 498件,承办应诉案件127起,复议案件15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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