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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对1986年国务院批准的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对城市性质、人口、用地规模、住宅、道路用地、功能布局、基础设施以及城市绿化、环境等方面的规划作了相应的调整,重新提出了城市规划区的界定范围。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调整,编制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组织编制了安国、安松、安德、宣德、文教、香茗等63片住宅修建性规划,规划用地面积230公顷,规划建筑面积350万平方米;组织编制了道里、南岗、道外、香坊中心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面积9.5平方公里;编制了打通宽城街、经纬街,改造中山路南段、通达街、前进路和建设安发跨线桥、西大直街立交桥,以及马家沟河中段改造、依兰丹清河风景区等13项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了9个乡(镇)域规划;同时,对宾县、方正、依兰城镇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
全年共审批各种建设工程520件,总建筑面积38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40万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批准各种管线工程252件,管线总长215公里。
1992年规划法规监察有所加强。全年共查处违法建设案件183起,面积18万平方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其中维持原处理决定8件,撤销原决定6件;行政诉讼案件9件,胜诉6件。(唐国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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