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城建 环保》
 
 
城建规划
 
 
【中央大街步行空间环境规划】
 
 
    中央大街始建于1900年,是一条集商贸、金融、办公于一体的商业街。1986年被市政府确定为保护性街道。中央大街南起经纬街,北至松花江,道路总长1 450米,车行道宽10.8米,路面为古典欧式方石路面。
    1.规划指导思想。建立中央大街的步行空间环境,保护和继承中央大街建筑特色,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名街的建筑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为全市街路环境整治树立一条示范样板街。
    2.规划原则。突出以人为中心,美化建筑立面,净化总体环境,改善空间效果,完善使用功能;注重建筑风格定位,在建筑风格上继承和发展原有历史文脉,以欧式风格作为街道风貌的主基调,重点突出新艺术运动风格;首层立面以现代化商业气氛为主要内容,历史文化和现代文化互相交融,相辅相成;设计上求精求细。在主街上步行者可视范围内的所有“视觉信息”(建筑立面、市政设施√J、品、标牌等)均要精雕细刻,争取使整条街道成为建筑精品街;坚持近远期规划相结合,此次规划为近期规划,其规划内容要考虑与远期规划的有机结合,为将来道里商业中心区全面改造打下基础。
    3.整体空间的组织。中央大街步行街体系由4个间距为250米休闲空间和一条线型主体空间构成,使中央大街的整体艺术效果和人文活动有机地融为一体。既扩大街道视觉范围、丰富空间,又减弱长距离的步行疲劳,为人们提供休息、观赏、交流的活动场地。(1)西十三道街休闲区--休息性质。改造现有百花园商亭和金帝商城的地下出口,力求利用现有绿化借"绿"入街,同时将哈尔滨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建筑景观借"景"入街。新建雕塑喷泉,增设座椅和欧式灯具。(2)中央商城门前休闲区一一文化性质。处于步行街中心地段,是人流缓冲地带,可供人们休闲、冷饮及观赏视线范围内的建筑艺术。增设欧式雕塑、精巧的活动座椅,清理规范现有各类设施。(3)西六、西七道街休闲区--娱乐、商业性质。此休闲区是封闭2条街道端头50米长,增设彩色地面砖,统一地坪标高,增设带雕塑的喷泉,加强绿化、彩化,增设休息、观赏服务设施。(4)金谷大厦、车辆厂住宅休闲区休闲性质。利用金谷大厦骑街楼地坪和对面住宅楼前空地,增设步行街人文活动内容;增设休闲设施、座椅和绿化。
    4.交通环境组织。中央大街规划为限车种步行街。即允许部分公交车辆(2、13路公共汽车)通行之外,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包括自行车);保留并拓宽4条横穿中央大街的道路,分别是西二道街、上游街,西五道街、红霞街,西十二道街、霞曼街,西十四道街、红星街。其余横街实行封闭、半封闭。
    打通一面街、尚志大街、经纬八道街,拓宽与中央大街周边区域交通相关的安国街及地段街,为交通分流创造条件。在中央大街副街上开辟机动车停车场4处、自行车停车场10处。将通江街改为由南向北单向行驶、高谊街由北向南单向行驶,以形成中央大街西部地区交通循环体系。形成尚志大街、西十四道街、红星街、通江街、上游街单向循环体系。迁移公交站点。修建跨友谊路人行过街设施。
    5.建筑立面改造。对1 7栋一般形式建筑进行整体造型改造和立面欧式装修。对一层非商服用房有条件的,改造成商服门市用房。对25栋不同程度破损失修建筑,重新维修、清洗。对所有商家门面装修进行清理规范。整条街建筑色彩统一规划,对建筑物进行清洗粉刷,拆除改造范围内的违章占道建筑物。(陈  烨)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