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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完成住宅新区和河松、松罗堡、文政等9个危棚户区及单位自有生活区住宅建设详细规划200万平方米;完成正阳河地区控详规划188公顷;完成中心区可开发用地调整15平方公里,对铁路、高压走廊、"三沟一河"等特殊用地控制范围进行认定;对全市单位自有生活区进行全面调查,认定单位自有生活区44片、1 472公顷。完成全市6个区的路灯建设规划和公交路网规划;完成道里、南岗两个区的地下商业城规划;完成动力广场和西大直街、和兴路交叉口广场规划;完成全市35个乡(镇)域规划;完成哈尔滨市近远郊风景区规划;完成市辖4个县级市城区、8个县城关镇、88个建制镇和146个乡集镇的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的核定和复核工作。1997年审批413个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60万平方米;完成基础设施工程审批169项、管线总长155公里,审批公厕5座、人防工程3项、道路9条。制定出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日照间距规定》,4月1日和6月7日在全市开展两次大规模《城市规划法》宣传活动。
(陈 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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