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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曾有俄人和本县商人在县城与二层甸子两地分别办过小型火力发电厂,供火车站和部分居民照明用电。民国14年(1925年),商人杜秀峰在县城南大街创办华东电灯厂,民国15年因杜违例私与俄人合营,被警察署报吉林省指令停业。民国16年商人于险舟、杨图南等16人集资哈大洋8万元,在城内又建耀东电灯股份公司,因耀东二字与东宁县电灯厂重名改为阿什河电灯公司。其发电厂机械设备,有英国马尔沙工厂产130马力锅驼蒸气机1台,发电机发电电压220伏、功率75千伏安,设计安装10-25瓦电灯2 300盏。电费按灯头以每瓦每月收费一角计算。实际装灯量各年不一,最低为 l 778盏,最高达2 800盏,有灯户数不到县城总户数的一半。发电厂有工人22人。
伪康德4年(1937年),从哈尔滨发电厂到阿城火车站西,架高压输电线路,建变电所,设伪满洲电业株式会社阿城营业所,对阿城供电。1965年从吉林丰满发电厂至哈尔滨路经阿城镇的送电线段下线建立了阿城一次变电所,对阿城直接供电。同时,还对尚志、延寿、宾县、五常四县及亚布力、苇河两森林工业局供电。
1949年,全县总用电显为1 347千度,其中工业用电786千度,占总用电量58.35%,农村用电33千度,占总用电量2.45%,市政生活用电528千度,占总用电量39.2%。1985年总用电量达265 460千度,比1949年增长196.07倍。其中,工业用电量占80.45%,比1949年增长270.04倍;农村用电量占11.42%,比1949年增长917.48倍;市政生活用电量占8.13%,比1949年增长40倍。
1977年,全县农村所有村屯都接通了电,屯里农户安上了电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富民政策的落实,城乡居民购置电视机、洗衣机、电饭锅、电风扇、电褥子、电冰箱等家用电器设备与日俱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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