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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建筑
1949年,老城区的房屋多是清朝时期建造的青砖瓦房,有成排的“兵营式”官衙、学校房屋,有一堂两厢或一堂四厢的三合院、四合院的住宅房。清末民初,仅有1908年波兰人在阿什河西岸建的糖厂,1912年英国人在西岗子建的医院为楼房。伪满时期日本关东军在阿什河东建的军医院(今阿城继电器厂),伪县公署办公楼和男子国民高等学校等处由外国人和伪满统治者建造的二层楼房及本城商人建的鸿泰楼、宝盛楼、永远裕火磨、庆源长、大德生等青砖楼房,全镇总共有十几座楼房。
1951年,老城区共有公房581栋、3 701间、33.24万平方米,均为土改时收缴之房产。新中国建立后,镇内公、民用房屋建筑面积不断增多。70年代以前,阿城糖厂、阿城继电器厂、县亚麻原料厂(改黑龙江新华印刷二厂)、黑龙江纺织印染厂及县属各工厂所建的职工住宅仍沿袭老"兵营式"的建筑格式,建造起一排排红砖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职工住宅建设开始转向多层次、现代化楼型建筑,节省土地,美化了市容。80年代兴建的涤纶厂,厂房和职工住宅区均为多层楼房。老城区牌路大街、解放大街、民权大街和继电大街,新建的多层次新楼群体已形成。
职工住宅建设投资,1979-1982年四年总投资为1 870万元。比1970-1977年八年总投资额多289万元。1985年住宅建设投资额高达637万元,比1970-1974年五年的投资总额还多229万元。1970-1985年房屋建设投资与竣工房屋造价表(附表8-4)、阿城镇1985年房屋建筑情况表(附表8-5)
二、房屋管理
房地产管理形式有三种:一是国家管理的公产房,二是单位管理的全民房产和集体房产,三是个人自管的私有房产。
县房地产管理处管理的公产房,有1946-1948年土地改革运动时没收敌伪和官僚地主房屋1.71万平方米;还有1956、1960年,两次改造私有房产7.61万平方米。1956-1972年,县房地产管理处对所收管的公产房进行了大中程度维修和翻盖,增加房屋面积2.03万平方米。1971-1979年,县投资41.8万元,新建住宅房2.63万平方米。1982-1985年,县投资和单位筹集资金171.9万元,由县房产处营建7栋住宅楼,137户职工住进新楼。1985年,全镇公产房总面积为13.42万平方米,占全镇房屋建筑总面积6.85%。
国营企事业、国家机关、学校等单位自管房屋(全民房产),1985年总建筑面积为143.5万平方米,占全镇房屋总建筑面积73.33%;集体单位自建自管房屋7.9万平方米,占全镇房屋总面积4.06%。
个人建私有房屋,1985事总建筑面积为30.85万平方米,占全镇房屋总建筑面积15.78%。个人私有房屋,按规定税率,每年向国家交纳房产税。公产房屋,由县房地产管理处管理的房屋,实行以收租养房的办法维修管理。收租金额,按房产质量划定三级,委托职所在单位按月收缴房租。冬季集中供热的居民搂房,每个取暖期每平方米收费8.5元,职工本人负担40%,其余由职工听在单位给予补贴。公房分等租额表(附表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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