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体商业,1985年全县474户(不含供销合作社及所属店),从业人员2 599人。其中,商业2 65户,饮食服务业209户。这些企业,大体分为合作商业(包括饮食服务)、青年办商店两种。
一、合作商店
(一)商业合作店
农村的合作店是农村供销社1962年划出来的一部分过渡私人商贩,根据他们的特长,组织为合作商店(组)。城内的合作商店,是原来小商小贩,在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组织起来的。有光明百货商店、烟酒合作商店、建设合作商店。其中,光明百货合作商店,归口于百货公司,烟酒合作商店,归口于糖酒公司,建设合作商店,归口于蔬菜公司。
(二)饮食服务合作店
农村有旅店、饭店、理发共4户,分布在玉泉、亚沟、小岭三地。县城内有汇宾饭店,东方理发社。其中,汇宾饭店有4个分店。回民饭店,是照顾少数民族生活习惯单独成立的饭店,这些都归口于饮食服务公司。
(三)供销合作店(合作小组)
县城内有四新合作商店、旧物合作商店、旧物合作小组,归口于县供销合作社。合作商店实行统一核算、共负盈亏;合作小组是分散经营,自负盈亏。
二、青年商店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城内各系统相继办起了青年商店、饭店、药店、五金装配修理等青年店,安置待业青年。到1985年共办456户,其中商业260户,饮食服务业169户,修理业27户。1981年销售额为49.25万元,向国家缴纳税款16.51万元。
集体商业零售额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比重,1980年为5.2%,1981年为9%,1982年为10.8%,1985年为39%。阿城县1981-1994年商业局系统集体企业经营情况表(附表9-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