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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康德4年(1937年)以后,阿城县的经济统制加重,民需日用品相继实行专卖、配给。康德7年(1940年)3月,伪滨江省发布大豆、豆饼、豆油及主要粮谷禁止出省运输令。康德8年(1941年),太平洋战争开始后,全面实行物资统制,县城实行了低标准的粮食配给,农村实行粮谷强行出荷。
一、粮食配给
城内民需粮食,伪康德8年(1941年)起实行配给制,以户发"通帐",配给脱谷粗糙的高粱米(只推一遍)每人日量0.5公斤,面粉每人月量1.1公斤。以户为单位到指定粮食配给店购领。其品种,主要是高梁米、玉米面,间以豆饼面、土豆粉面、橡子面代之。康德10年(1943年)4月,减缩了粮食定量,名日"规定'决战'下配给量"。规定具体定量是:1-2岁3公斤;3-6岁6公斤;7-10岁8公斤;11-12_岁12公斤;26-40岁11公斤;41-60岁10公斤;60岁以上为9公斤。还规定大米为中国人禁食品,食用者被警察发现,即以"国事犯"抓去下狱,惨遭刑讯。农村吃白面的人被警察发现,也以"经济犯"抓去罚款。
由于粮食配给量少,粮质低劣,市场禁止交易,所以居民生活困苦已极,沿街乞讨者日多。
二、粮谷出荷
农村,强迫农民送粮。开始是从当地私营粮业收购,继而深入农村直接去买。后来.通过村屯行政监督催逼和兴农合作社强权收购。春季,伪县公署派人同村区职员一起,逐农户核定"契约量",强令签订出荷粮契约。秋季,无视收成如何,以低价强行按数交送。伪康德9年(1942年),竟提出:按"决战下绝对需要之数量进行出荷","除出荷不得做其他处理,违者严加取缔"。从这年起,春季由村公所按县给数字向农民摊派,秋后村公所人员下乡催送,白天逐家搜查,夜晚对没完成者施以酷刑,跪砖头、抽皮鞭,拳打脚踢。伪康德9年(1942年),阿城全县大豆、高粱、谷子、玉米、小麦、大麦、水稻、早稻等9种粮食总产量90 060吨,而强行出荷量则为45 735吨,占总产量,的50.78%。根调查,原三家子村(今杨树乡)伪满康德11年(1944年),全村粮食总产量1 512.3万公斤,当年出荷粮总量是749.9万公斤,占当年粮食总产量的49.6%。农民一年所收粮谷,送完了出荷粮,交了地租,所剩无几。
康德7年(1940年),阿城县市场卖粮总量为22 942吨。康德8年(1941年)实行粮谷出荷后,年出荷量大增。以康德7年市场卖粮数为基数100,各年的出荷粮总量是:康德8年为204.49,康德9年为199.35,康德10年为181.55。阿城县伪满康德8-10年粮谷出荷情况表(附表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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