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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集市
清末民初,阿城县城内先后开设6个专业市场,这些市场,多为"半天集",上午集市,近午即散。这6个集市的一般情况是:
粮市(见第九篇第二章)。
柴市 始于清末,位子旧城柴市门外广场,是木村、枝柴、茅柴交易的市场。伪满康德8年实行柴炭专卖后,柴市场撤销。
菜市 始于民国初期,位于旧城菜市门里,春夏秋三季,每日凌晨,菜车、菜担分列街路两旁,买卖双方自行交易,八九点钟后散去。此集市场一直延续到50年代。60年代,移地自然形成南北街3个菜市场,80年代经整顿扩建,菜市场纳入中心市场、南市场、北市场、车站、继电、纺织等6个综合性市场之中。
草市 始于清光绪年问,位于今县人民政府门前广场,是买卖谷草、稗草、苫房草的市畅,伪满初期此市场停止。
工夫市 民国和伪满时期一直存在,地点和粮市同一所在。是贫苦人出卖短工市场,季节性较强,夏季最盛,春秋次之。每当拂晓,卖零工者持锄或镰等工具,集于此地待雇,早饭时即散市。此市场于1945年"九·三"后始停。
马市 始于清末,原位于现在的南市场,伪满时期迁至柴市街路南,是大牲畜交易的场所。来市交易的大牲畜,有牛、马、骡、驴等,以马、骡为多。每日近中午,自行离散。“九·三"后,马市一度中止。50年代自然恢复,70年代移于阿城大车店北。为固定场地,80年代移地于县城北,辟建一处大型牲畜交易市场。
除县城外,平山、玉泉、料甸、蜚克图、永源、巨源等小街,亦有自然形成韵买卖柴、菜的小市场。
二、市场建设
1945年"九·三"后,县城内有3个市场,平山、玉泉、蜚克图、巨源等地亦有小市场。1961年全县小集市共25处,多是场地窄小,通行堵塞,人员拥挤,交易场地不固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场进行了辟建、扩建。1980年,曾筹集资金3万元,初步将永源、玉泉、小岭和城内的中心市场进行了简易建设。1983年,新建了大牲畜市场和亚沟、蜚克图市场,扩建了县城内中心市场,改建了小岭市场,市场面积达9 000平方米。1985年,又扩建了车站、亚沟、交界、继电、纺织等市场,全县形成了20处综合性农贸市场,有16处达到了"五有"。有1 480延长米顶棚,2 650延长米售货台,780延长米围栏和3 820平方米封闭式商亭。市场规模设施可观,基本达到能防雨淋、防日晒。城内中心市场设立了7栋永久性铁制防雨防晒棚,场地平整。大牲畜市场可容3 000头牲畜进行交易。阿城县1985年主要农贸市场建设情况表(附表10-1)
三、集市管理
1956年,贯彻《关于工商业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市场管理所对服务业和手工业产品的质量和商品价格、集市市场、牲畜交易等进行管理。
"文化大革命"中,市场管理部门被撤销,一度放弃了对市场的管理;后来在"左"的错误的影响下,则又管的过死,对于二类农副产品的肉、蛋、禽一律不准上市。由于过死的管理,则在县城原西南门外(今气象局门前)自然形成了卖粮、油、肉、蛋的所谓"黑市"。1976年初,阿城、玉泉两镇实行了期集制。1976年10月,学习推广哈尔套经验,在玉泉搞了“社会主义大集”试点,关闭了玉泉的“期集",社员出售农副产品只能卖给供销社,不准个人在市场交易。社员不愿卖给供销社,不得不暗自游街串巷。这个“社会主义大集"刚推行,因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而终止。阿城镇在“期集”以外,社员零售青菜瓜果,当时也只准每天早晨上市2小时。所以,到1979年,"期集制"基本形成了"七日集"和"日日集"结合的集市市场了。
1979、1980年贯彻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4月党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执行了《黑龙江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试行办法》,阿城县放宽了对农副产品、水产品、鲜菜和紧缺商品的管理,集市贸易发生了新的变化。一类农副产品1979、1980两年上市额为127.76万元,比上三年上市总额增长136.23%,二类农副产品1979、1980两年上市额为175.33万元,比上三年总额增长14.95%。
全县集市市场由于集市贸易政策放宽,上市金额大为增加。1979、1980两年为1 310.5万元,比上三年上市总额增长71.95%;成交额也有增长,1979、1980两年为911.23万元,比上三年上市总额增长41.2%。
1983年,开放了工商小商品市场;允许国营集体企业进入集市购销;允许个体工商业者从事合法经营;允许按政策规定自产自销产品上市;允许符合政策规定的贩运活动.市场营业划行归类,指定地点,个体户签证,明码标价,商品摆放整齐。当年,市场短缺的花生米、地瓜、粉条、鲜鱼等大量上市。全县集市贸易上市额6 195万元,成交额1 565万元,比上年增长50%。1985年,城乡较大的市场,旺季民警执勤,场内由经营者内确定治安员、行业组长划片协助维持市场治安秩序。当年,全县贩运商贩123户,贩运鲜鱼8万公斤、蔬菜19万公斤、干豆腐15万公斤、粮食100万公斤、大牲畜1 000头,总共贩运金额达1 500万元。全年集市贸易上市额7 000万元,比1984年增长80%,成交额3 800万元,比1984年增长36%。集市贸易成交额占全县商品零售额15%,比1984年上升3%。
在集市政策放宽的同时,加强了市场管理。1983年,进行了4次大型市场整顿,查处违章案件600起,取缔无证商贩150人,没收走私手表71块。1985年,工商、公安、卫生、计量、城建、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大街小巷71处商亭、摊床进行了3次整顿,检验秤3 OOO杆,对严重有问题的120杆秤予以没收处理,查处痘猪肉8起,共300公斤,全部废弃;查处违章违法案件293起,比1984年下降50%。
四、打击投机倒把活动
1960-1962年,由于前两年的"大跃进",造成国民经济失调,加上连续三年自然灾害影响,产品短缺,市场物价猛涨,投机倒把活动抬头。1963年后生产好转,市场管理的加强,投机倒把活动明显减少。"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社会秩序混乱,投机倒把活动增多。1969年县成立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1979年撤销后,专案工作纳入工商局市场股。1973- 1981年,查处投机倒把案件6 557件,其中万元以上案件41件。1985年查处36起非法倒卖国家重要生产资料、紧俏耐用商品和汽车等案件,其中国营单位9起、集体单位20起、个人7起,没收非法收入和罚款44.2万元。其中万元以上大案6件,为当年此类案件总数的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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