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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县志》
 
 
第十一篇 财政 税务
 
 
第一章 赋税
 
 
第二节 伪满时期的赋税
 
       
    一、县财政的收支
    伪满时期,阿城县财政收入主要是靠征收捐赋来平衡。康德元年到康德3年,阿城县《财政收支决算书》载,捐赋占县财政经常收入的比例:康德元年财政收入15.39万元,其中捐(县税)、赋占96.67%,杂收占3.33%,康德2年财政收入12.65万元,其中捐赋占53.46%,杂收占45.3%,其它收入占1.24%,康德3年财政总收入25.62万元,其中捐赋占96.62%,杂收占1.32%,其它收入占2.06%。
    大同元年,阿城县财政收入总额为97 116元,支出总额为92 029元。支出科目共22项。其中,用于维持日本侵略者实行殖民统治的警务局支出31 730元;保卫队支出2 706元,用于防视人民反日行动而建设的探照灯、电网、电话等费用为18 231元;用于教育局支出17 887元;用于其它各项支出21 475元。阿城县伪满部分年度赋捐支出情况表(附表11-3)
    全县21个街村的经费开支,全部靠征收的地费、门户费、保甲费和各项摊派款来平衡。由于街村费开支的扩大,街村费的年征额也逐年增加。伪满康德6年22个街村收支决算数(收支相等,下同)为40.49万元,康德7年为50.2万元,康德8年改变为21个街村,收支决算为69.5万元,康德9年为77.1万元。其增长比例,以康德6年为100,则康德7年为147,康德8年为172,康德9年为191。
    二、赋捐的负担    
    伪满洲国时期,阿城县每垧耕地要负担地税、地捐、地费、义仓、摊派等多项费用。以康德9年为例,全县耕地15.7万垧,每垧地平均负担赋捐4.95元,全县土地负担总额为77.71万元,超过了"九·一八"事变前全县各项杂捐(24万元)负担的总合。每1户负担国、省、县、街(村)、铁道局、协和会、农事合作社、其它机关等8个方面6种大项税捐和10种摊派。康德2年(1935年)每1户平均负担国税额6.32元,每人平均负担1.17元;康德9年户均负担则为7.51元,人均负担为1.19元。每垧土地负担捐税额,康德4年为2.74元,其中地税0.62元、地捐O.77元、地费1.05元、义仓0.20元、摊派O.10元,康德9年为4.95元,其中地税O.62元、地捐0.77元、地费2元、义仓O.35元、摊派1.21元。康德9年比康德4年每垧土地负担捐税额增加了80%。
    伪满康德9年,阿城全县负担总额为181.93万元。平均每户负担45.20元,平均每人负担7.15元。阿城县伪满康德9年捐税负担额表(附表11-4)
    三,赋税种目及征收
    伪满时期,阿城县设立税捐局,征收名目繁多的捐税,而且征收额逐年增多。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全县缴纳的国税为10.22万元,大同2年为14.04万元,康德元年(1934年)为14.02万元,康德2年则增加到25.35万元。当时所征各税,就其大范围可分为国税,省地方税、县捐。康德元年到康德2年,在本县开征的国税、省税有粮石税、木税、矿区税、营业税、牲畜税、屠宰税、烟税、酒税、货物税(包括棉花、果品、油类、药材、皮张、鱼类、其它等税)、牙税(包括牙店)、当税、印花税等14种。阿城县伪满两个年度征收税额情况表(附表11-5)
    税种多,负担重,人民不堪其苦。滞纳、漏税被查出后,除追征税款外,还要遭到日伪机关的苛罚。阿城县伪满康德元年—2年漏税受罚情况表(附表11-6)
    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据《阿城县地方财务处收支决算表》载,征收垧捐16 466元、出口粮捐12 350元、特别车捐712元、房捐7 497元、妓女捐45元、经纪捐8元、旅店捐27元、屠宰捐685元、车牌捐4 374元、各项公捐5 813元、营业捐9 983元、五厘捐4 887元、补助费35 000元。
    伪满康德3年(1936年),实行"新税制"后,增加了不动产捐、户别捐和附加捐,实行捐上加捐。本年,阿城县征收的捐(县税),其种目和征率情况是。
    国税附加捐  其中营业税附加捐,征营业税额的50%,矿区税附加捐,征矿区税额的25%;矿产税附加捐,征矿产税额的65%,木捐,征木税额的25%。
    地捐每垧地年征收O.77元。
    房捐  县城及二层甸子,征出租房年租价的3%,不出租房评定年额征收。
    户别捐  县城及二层甸子,每户按上年收入额或按当年预计收入额,纳捐十分之一二不等。
    杂捐其中车捐,自用乘人马车每台年捐20元;营业用乘人马车每台月捐1元;货运车载重1吨以下的,每台年捐50元,载重超1吨时每增半吨年增收5元,农用大车年捐,一套马每台1元、两套马的2元,三四套马的4元,五套以上的6元,不动产捐,按不动产价2%征收,屠宰捐,宰牛每头征1.70元,宰马、骡每匹征1.70元,宰猪、驴每头征O.70元,宰羊每只征0.20元,观览捐,捐入场费额的7%,粮捐,捐运粮石价格的2%。
    伪满县公署为了搜刮人民财富,扩大捐收,还用飞机航测土地面积,依此计征附加捐。以伪满康德9年为例,其征收额,已航测土地中,宅地的地税额为1 941元,附加捐额为5 822元,旱田地的地税额为11.45万元,附加捐额为34.34万元,水田地税额为9 372元,附加捐额为28 116元,其它地税额为2 035元,附加捐额为6 105元。未航测土地征收地税额为13 671元,附加捐额为11 117元。
    除了上述县捐以外,街村还征收街村费,如门户费、地费、房费、保甲费、杂税等。伪满康德4年滨江省公署令,城乡居民家犬,每只交费0.30元,发给1枚税牌,系于犬颈。此外,各街村向市民农户尚摊泼名目繁多的摊派款,有的以土地、有的以户、有的以人口摊派,以康德9年为例:
    街公所摊派的款项有:祭祀费、卫生费、消防费、劝业费、交际费、各机关土木援助费、警察费、县旗公署归署诸费、各团体机关诸费、“组合”费、其它摊派。
    村公所摊派的款项有:行政事业费、村屯办公费、自卫团费、教育费、社会事业费、村屯土木费、治安工作援助费、铁道警护费、警察费、其它摊派。
    伪满时期田赋,私人土地征收大租、典卖房地产征收契税,公产亦征租赋。康德9年公产租赋征收总额为33 314元,其中耕地征11 187元,宅地征21 907元,砖窑征220元。大同元年,阿城县共征田赋总额60 237元,大同2年为12.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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