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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县税务局1973和1975两年先后接办驻阿城县的省、地(市)属国营企业利润监交工作。1977年,全县利润监交企业7户(不包括外贸科),到1980年末,除对县外贸科继续办理监交外,其余驻县省地营企业的利润监交工作,均移交省、地(市)主管局。同时,按省指示,驻县的8户省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由县财政部门办理。
阿城县税务局在监交期间,对省地营企业利润监交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对企业实现的利润,监督企业及时足额地组织上交国库,对亏损企业的应弥补的亏损额,坚持审查,在批准指标内核实退库,超计划或计划外亏损数额,不经上级财政与主管部门批增指标,一律不予退库。
通过对监交企业经常性监督检查和年终决算的初审,帮助企业发展生产,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节约挖潜,堵塞漏洞。对企业乱挤、乱摊和扩大不合理开支,经过审查,指出纠正。阿城县1977-1979年部分监交企业生产经营效益表(附表11-21)
据7户监交企业统计,1977年11月末本期交库利润占应缴利润累计额84.64%,1978年11月末,本期交库利润占应交利润累计额75.31%,1978年比上年同期降低9.33%。亏损累计额比上年同期减少76.97%,年初未退库额比上年同期未遐数减少25.6万元。阿城县1977-1978年监交企业利润交库、退库情况表(附表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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