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门户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县志  
 
 
《阿城县志》
 
 
第十二篇 金融
 
 
第五章 基建拨款与贷款
 
 
第二节 基建贷款
 
   
    1977-1979年,基本建设投资实行财政拨款的办法,建设银行阿城县支行只办理少量短期的施工企业贷款共12万元和出口工业品专项贷款共44万元。1980年起,试行了拨款改贷款。是年,建设银行阿城县支行在黑龙江涤纶厂、黑龙江省无线电一厂、阿城县石油公司、阿城县乳品厂、阿城县饮食服务公司5个单位进行贷款试点,贷款总领376万元。当年贷款完成323.5万元,占支出的86.5%。1981年起,对独立核算有还款能力的企业单位,全面推行财政拨款改由建设银行贷款,贷款总额915.3万元,实际完成574.2万元。1980年11月7日,成立阿城县地方投资公司,管理地方挖潜、革新、改造资金,办理各级财政、税务部门交办的小型技措贷款业务,利用存款发放小型贷款。放出的贷款按月息3.6‰计收,利息收入40%上缴总行,30%给投资公司作为手续费,30%缴给交存单位。投资公司建立后,1981年,接受财政等部门用于挖、革、改资金55万元,下贷了13个单位短期贷款38.2万元。
    1981年,贯彻国家对建设银行"有计划地组织利用闲散资金和间歇资金,大力吸收存款,积极利用存款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吸收存款工作。1981年末,各种存款户达110户,存款额达971.9万元,平均月存余额250万元。
    1983年,坚持了贷前词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原则,经办各种贷款49户、累计发放587.6万元,回收贷款741.2万元。1984年,基本建设存款487.3万元。1985年11月21日起,建设银行阿城县支行正式纳入银行系列,基建信贷计划全额纳入国家信贷计划a基建银行阿城县支行,1985年贷款累放1 988万元,累收523万元,年末余额1 464.7万元。
 
     
  附件: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技术维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资料信息处
电话:(0451)86772465  E-mail:dfz_lx@harbin.gov.cn
地址: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15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