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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县志》
 
 
第十二篇 金融
 
 
第六章 信用合作社
 
 
第一节 组织沿革
 
       
    1953年,县供销社成立信用股,配备7名管理干部,在农村供销社建立信用部。首先创建的是岳吉村供销社信用部,其任务是通过存贷款业务,打击农村高利贷,支援农业生产。
    1954年10月,阿城县人民政府于舍利供销社进行建立信用社试点,宣传信贷政策。发动农民入社投股。股金根据社员生活水平,分5元、10元,自愿入股。在试点的基础上,全县普遍推开。到1954年末,共建起19个信用社,7个信用部,社员36 971人,入社户为22 078户,占农户总数50.2%,吸收股金11.25亿元(旧人民币)。当时,全县147个行政村,有100个村建立了信用合作组织,占68%。
    1955年6月,信用社发展到22个社和4个信用部,入社户为28 051户,占总农户的68.7%。社员42 885人,入社股金为15.34万元。此时,县供销社将农村信用社工作移交给县人民银行。1955年7月21日,中共阿城县委做出决定,提出整顿巩固信用社的标准和做好利率调整与股金分红以及加强领导的具体措施。
    整顿的标准是,业务开展的好,民主管理健全,帐目清楚,执行国家金融政策,群众拥护。
    经过整顿,信用社又有了发展。到1955年末,全县信用社为30个,社员45 251人。股金为17.11万元。
    随着银行机构的分并和人民公社的增减,信用社也相应调整。1979年,农业银行阿城县支行建立后,设立了信用合作股,加强对信用合作社的领导。1981年,全县信用社为20个,有职工94人,社员股金为19.68万元。1983年,选出19个理事会、监事会,1985年,实行银行营业所和信用社拉开,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业务上的灵活性)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增设了网点。全县由1984年8个储蓄所增加到14个(包括两个分社),共206个信用站。股金达35.54万元,信用社利润实现13.6万元。阿城县部分年度信用社股金和盈利情况表(附表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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