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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队伍
1949年,全县职工3 641人,1981年增加到53 151人(包括中央、省、地、市驻县企业职工),比1949年增加15倍。全民所有制事企业职工情况是:1966年职工数为17 474人,其中固定工14 225人,1976年职工总数为37 152人,其中固定工为31 827人,1978年职工总数为47 869人,其中固定1135 583人,1981年职工总数为53 151人,其中固定工42 860人,1985年职工总数为56 005人,其中固定工43 630人。阿城县1985年职工分布情况表(附表16-9)
二、工资形式
1946年,企事业的职工,以实物代替工资。阿城糖厂的工人,按家庭人口每月每人发放高粱米15公斤,每个职工和家属还发放白糖、木柈、煤炭等。1947年几个较大的官僚资本主义企业收为公营,也以实物代替工资。
1948年,企事业单位实行工薪分制,按月发放,以粮、油、布、盐、煤五种生活必需品为工薪标准,以分为计算单位,每分计算标准是,粮:混合粮815克,布:自解放一布6.6平方厘米,油:大豆油17.6克,盐:海盐22.5克,煤:有烟煤2.75公斤。
1949年,每分值标准,由东北行政委员会在《东北日报》上公布。4月以后,工薪分支付办法是实物工薪票和现金各50%。
1955年,根据国务院指示,将工薪分全部支付现金,地区之间的物资差价,发放物价津贴。阿城县物价津贴额为职工工资的3%。1956年,实行工资制,取消工薪分制和物价津贴,直接用货币规定工资标准。职工工资平均提高14.5%,阿城县为四类工资区标准。实行工资制后,在很小范围内实行计件工资,如:食品厂的糖果车间的包糖工、木材加工厂的电锯工、砖厂的脱坯工、铁木农具厂的木工。
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期,批判"金钱挂帅、物质刺激",取消计件工资。1972年以后又在具备实行计件工资的企业、车间、班组实行了计件工资。
1983年以后,部分工商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以后,实行浮动工资。1985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工资构成表(附表16-10)
三、工资调整
继1956年实行工资制以后,1958-1960年又在小范围内,对少数职工的工资做了调整晋级。
1963年根据劳动部给40%的职工调整工资的精神,阿城县给4 264名职工增加了工资,升级面为51.87%,其中升整级的3 291人,占职工总数的40.1%,升半级的969人,占职工总数的11.7%。调资前人均月工资47.79元,调资后为50.24元。阿城县1963年各系统调资情况表(附表16-11)
1972年,根据国务院的通知,对1957年末以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1960年末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6年末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普调了一级工资,升级人数为7 380人。
1977年,根据国务院指示,对1971年末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1966年末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除个别表现不好外,都调升了一级工资。并对1977年末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不包括17级)按40%调整了工资,全县共有职工7 021人升级。
1979年,根据国务院指示,按照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给8 647人升级,升级面全民所有制工人占44%,集体所有制工人占45%。
1982年2月7日开始,国家机关、科学、文教、卫生等部门部分工作人员调资,总人数2 748人,其中升一级的2 573人,升二级的175人,1981年已升级再升级的158人,补1977年级差的168人。调资后冲销保留工资96元,冲销附加工资1 114元,实际净增工资额22 062元。
1985年7月1日开始到12月末,阿城县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中进行工资改革,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这次第一步改革,主要是实行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工资,全县参加这次工资改革的职工共7 679人,工资增长总额为17.52万元(其中包括教员、护士工龄津贴),平均每人增长17.40元。
1985年11月,全县企业工资改革开始,共249个单位,其中国营企业110个、集体企业138个,职工19 830人,其中国营企业12 798人、集体企业7 032人。月增工资额55 600元,平均每人增16.5元,改革于1986年7月结束。
1966-1985年,历年工资总额情况是:1966年工资总额1 177.5万元,其中县属职工工资额695.1万元,1976年工资总额2 317.3万元,其中县属1 318万元;1978年工资总额3 067.9万元,其中县属1 527.2万元,1981年工资总额4 337.4万元,其中县属2 084.3万元,1985年工资总额8 268.3万元,其中县属4 339万元。
1985年,平均每一职工年工资收入1 047元,其中县属职工为969元。按所有制划分,全民所有制职工平均1 095元(其中县属999元),集体职工944元。阿城县1985年各系统全部职工工资表(附表16-12)、阿城县1984-1985年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工资表(附表16-13)
四、奖金
1964年,根据《工业七十条》要求,对盈利企业实行了综合奖,综合奖数额为工资总额的7-10%,只在少数单位实行。1965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后期,停止发放奖金。1972年,恢复了奖金,变为附加工资,以工资形式固定下来,纳入基本工资,按人头摊派,平均分配。1977年工资调整以后,逐渐冲掉。1978年,恢复了奖金制度,实行综合奖,奖金种类不同,如节约奖、超产奖、满勤奖、小指标百分奖等,但不论实行哪种奖,奖金与经济效益结合,亏损单位不发奖金。1979年,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实行节支奖,每人年奖金不超过一个半月标准工资。1980年,全县发放奖金885 247元。有12 755名职工获得奖金,人均69.40元。1981年全县发放奖金793 800元。1983年,实行经营承包的单位,按合同办事,不控制奖金额,奖金增长不高于劳动生产率、利润、税金的增长幅度,没有实行经营承包的单位,本着对奖金指标总额不突破,单位不拉平,个人有升降的原则,根据企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调剂使用与核定。当年,全县已用奖金115万元。1985年,全县发放各种奖金495.8万元,其中县属全民所有制单位发放109.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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