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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县志》
 
 
 
 
 
 
第九章 自然灾害
 
      
    阿城县虽然地理位置优越,自然条件良好,但由于气候变化的特点和地势分布的复杂性,程度不同的自然灾害几乎年年发生。常见的自然灾害有水、早、风、病虫四种。水灾包括内涝、山洪和冰雹,多发生于6--8月份,早灾主要发生于春季,俗称"十春九旱",尤以丘陵及平原地区为重,春季干旱少雨的直接原因是春风为害,这是由于受大陆性气候的影响而造成的;病虫害的发生常受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的影响。另外,东部山区有些地方受"小气候"(局部地区的特有气候)的影响较大,低温和早霜是这一地区的主要自然灾害。
    1945年"九·三"前,统治阶级置人民疾苦于不顾,既无切实可行的抗灾措施,更无施之有效的抗灾设备,往往使轻灾酿成重灾。据《阿城县大事纪年表》载,从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至民国18年(1929年)的80几年间的不完全统计,严重的自然灾害达14次之多。从新中国成立至60年代初,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所以灾情也比较严重。1949年6月18日,料甸、蜚克图一带降了一场鸡蛋大小的冰雹,使4万余亩农田遭灾;1953年6月,全县农村普遍发生虫灾,粘虫、夜盗虫把大片小麦、谷子吃成光杆;1953-1956年,新乡之海沟河与小黄河之间的6万余亩农田,连续4年遭到严重内涝灾害;1955年7月,料甸、平山、红星等地遭受冰雹灾害,绝产面积达1万亩,1956年,平山、新乡等地内涝严重,平山一带农田受灾面积达2.25万亩,歉收九成。新乡一带农田受灾面积达3.67万亩,其中2.2597亩为绝产,其余歉收七成,1958年春,金龟甲为害严重,使8 500余亩农作物毁种,补种面积达1.1万余商;50年代蛴螬连年出现,年平均受害面积达4-5万亩,受害率为20-30%;1958年高梁蚜虫灾害严重,高粱减产五成以上;50年代,因病虫害而减产的农田数量相当于每年有10万亩土地绝产;1959年8月下旬,连降暴雨,并时有冰雹,致使14个社(镇)受灾,1960年6月中旬至8月下旬,因降雨集中,阿什河泛滥,7个公社遭灾,淹了12个工厂,其中阿城糖厂的厂房、仓库、住宅全部被淹,1961年8月上旬,阿什河泛滥成灾,致使两岸农田绝产而积近2万亩,1964年8月4-5日,全县普遍遭受暴风雨袭击。
    60年代以后,逐步了解并认识了县境内自然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干旱年年程度不同发生,冰雹年年局部地区发生,早霜2-3年内发生一次,虫灾每年6-7月份不同程度发生,洪涝灾害发生于7-8月份,以山区、沿江河区为主。根据灾害的发生规律,确定具体的防灾、救灾措施,可使灾情减轻,损失减少。1965-1985年,虽然年年有灾,仍取得了13个丰年,5个平年的好年景,只有3年歉收。1985年,虽遭受洪,涝、霜冻、冰雹、大风等多种自然灾害,其受灾程度为阿城县历史所罕见,但由于防、救得力,仍取得了粮豆平均亩产138.5公斤的平年收成。阿城县1965-1985年自然灾害基本情况表(附表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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