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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剧院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在县城柴市门外修建1座露天戏楼,戏楼为宫殿式建筑,主要供宗教祭祀活动或逢年节典礼庆贺之用,偶而用于演出戏曲。宣统元年(1909年),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从八旗兵演兵场地基内划出一段地(现柴市门里),修建戏园1座,名会芳茶园。民国17年(1928年)在县城内智勇胡同建戏园1座,名永乐舞台。伪康德元年(1934年)。永乐舞台易名中央大戏院,康德3年(1936年)复称永乐舞台,康德6年停业。1948-1950年,在县城内庆云长胡同浴池旧址改建剧院1座,多由外地剧团占场演出京、评剧。1956年,将县城内大十字街西口路南1栋旧房舍改设剧场,由新生评剧团占场演出。1958年,由省和县拨款14万元,在解放大街中段路北新建阿城人民剧院,建筑面积700平方米,设座席950个,为县评剧团的固定演出基地,原新生评剧团占用的剧场,移交给县民间艺术团。1962年,县民间艺术团剧场失火焚毁,翌年在原地重建,总面积350平方米,设座席720个,名为阿城民间艺术剧院,为县民间艺术团的演出基地。196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将民间艺术团砍掉,剧场改做它用。1981年,剧场归还县文化部门。
二、曲艺茶社
民国元年(1912年),在县城二道街始设茶社。伪康德4年(1937年),县城三道街有于家茶社1处。1945年"九·三"后,城内增怀家茶社、东兴茶社、国风曲艺茶社等3处,"文化大革命"期间,曲艺茶社关闭。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曲艺茶社逐渐恢复。1985年,阿城、玉泉两镇各有曲艺茶社1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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