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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县志》
 
 
第二十三篇 社会
 
 
第一章 风俗习惯
 
 
第二节 时令节日
 
   
    春节  农历腊月(十二月)三十(或小尽二十九)为除夕,正月初一为春节,俗称"过年",是民间最重视的传统节日。1945年"九·三"前,汉、满族在节日期间礼俗繁杂,如"祭祖"、"发大纸"、"接财神"等,封建迷信色彩浓厚。回族、朝鲜族不贴对联,不接"神"。"九·三"后,一扫过去封建迷信内容,把这一天当成一年到头家族团聚庆祝丰收、休养生息、辞旧迎新的一种有意义的活动,国家规定法定假日三天,三十晚上放鞭炮、吃饺子、挂红灯。近年来,全家围坐在电视机前看《春节文艺联欢晚会》节目,直到深夜。从初一到初五互相走访“拜年",机关、工厂、学校举办秧歌队到街头演出,恭贺新春佳节。
    元霄节  农历正月十五日,又名"灯花节"。过去,一般从正月十四到正月十六日的夜晚大商铺和富裕人家都在门前悬灯结彩,吃元霄,街头有秧歌、龙灯、早船、狮子舞以及燃放焰火,直到现在民间仍保留这些传统的形式,如家家挂灯,吃元霄等。县文化部门在节日的夜晚统一组织赛灯会、秧歌、焰火晚会等,节日气氛更加热烈。
    二月二  农历二月初二,俗称"龙抬头"日,旧时农家用五色花布条串成"龙尾"形,象征龙已开始行动,意在春节已过,新一年的工作应该开始了,汉族有的人家在这,天吃猪头肉和面食。
    清明节  我国农历二十四节令之一,农家认为这天是一年中最难得晴好天气的日子,故有"清明难得晴"之农谚。古代还有寒食节之说,为纪念介子推,三天不生火吃饭,因此后人在这天吃干粮并上坟扫墓,直到现在民间仍保留扫墓的风习。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民间多在这天日出前到野外采集艾蒿悬于耳边和门庭,用露水洗脸洗眼,家家吃鸡蛋,挂纸葫芦,祝愿一年内健康无病,这一天还沿袭了古代为了纪念屈原而吃粽子的风俗。
    仲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为仲秋节,人们把这个节日做为团圆的象征,多在这一天一家欢聚一堂共进"团圆饭",并吃月饼和水果,旧时还有"供月"的祭祀活动,今已废除。
    新中国建立后,还增添了许多新的节日,如新年(元旦)、"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中国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七·一"中国共产党诞生纪念日,"八·一"建军节和"十·一"国庆节等。近年又增加了"植树节"、"教师节"等节日。各节日期间都由当地政府举办相应的庆祝或纪念活动。其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等四个节日为法定假日,活动尤为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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