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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县志》
 
 
第二十三篇 社会
 
 
第一章 风俗习惯
 
 
第三节 衣食住行
 
   
    一、衣
    清末及民国时期,阿城县一带的汉族农民,夏天多穿粗布短衣,头戴草帽,脚穿家做的布鞋。冬穿棉袄棉裤,腰扎布带,头戴四耳(两大两小)毡帽,脚穿布棉鞋,室外劳动或赶车老板喜穿牛皮靰鞡,里充轨靴草保温。女人夏穿长衫、冬穿长袍。服装颜色以青、蓝两色为多,唯独女人内衣则多喜用鲜艳的花色。富者衣着奢华,男人夏穿丝绸缎长袍,上身套马褂或坎肩,冬季穿子羔皮或狐狸皮袄,、头戴貉绒或水獭皮帽,脚穿厚底毡鞋。女人夏着长衫,冬穿羊皮、貂皮、元皮大袍或呢面皮领大衣。
    伪满时期,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统治者对棉布等生活必需品全面实行"配给制",城乡衣着均大变,贫苦农民穿"配给"的更生布(用废旧布重新混纺的粗布)人称"麻袋片",既不耐磨又不保温,足穿草鞋、布鞋。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的衣着发生了很大变化。解放初期,城乡男女职工冬夏都穿蓝、青、灰色制服,干部穿中山服,戴制帽,脚穿棉胶鞋或大头鞋,女式制服与男式不同之处只是三开领、暗兜。"文化大革命"期间,青年男女多穿草绿色仿军装、扎皮带、肩挎草绿布背包。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衣着式样、颜色、质料都有新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经济改革,人民的衣着出现了新的变化。男人除穿制服和中山装者外,西装或港装也很流行。颜色也增加了许多,诸如咖啡色、米色、浅灰之类,质料也多是涤纶、尼龙、毛料。夏季多为的确良衣裤,泡沫塑料或皮制凉鞋,冬季着毛衣毛裤、绒衣绒裤、羽绒登山服、皮夹克、呢子大衣等。女青年的服装更为随时多变,夏季着各式连衣裙,旗袍,春秋穿化纤、呢绒、毛料套服,冬季则多为呢子大衣,头系各色花格、晴伦毛绒围巾或镶皮圆形帽,脚穿高跟或坡跟皮鞋,服装颜色有时流行红蓝色,有时流行绿黄色。
    满族  旧时男人喜穿上长下短窄袖袍褂,女人穿旗袍或以绸缎镶边宽袖口大开气儿圆角上衣,下配褶裙。现在满族的衣着已与汉族无大差异。
    回族  旧时多愿头戴黑或白色圆布帽,身穿白布衣裤外套黑色坎肩,妇女则喜欢湖蓝、沙绿、青莲色衣裤,上身外套黑色或白色坎肩。至今部分老年仍戴白圆布帽(礼拜帽),有的女青年仍喜欢穿流行式坎肩。
    朝鲜族  旧时一般男人喜穿白色素服,外套黑色或灰色、古铜色坎肩,其特点是上衣短小,下衣宽大,戴呢子礼帽,妇女则喜欢色泽鲜艳的花绸缎,短上衣斜襟无纽扣,以彩绸带打结,裙子长到脚面,脚上多穿船形胶鞋。现在,除少数老年人仍有穿民族服装的习惯外,其余与汉族相似,唯独在节日或结婚时,仍着本民族服装。
    二、食
    主食  阿城县人民饮食向来以小米、玉米馇、玉米面、大米、白面为主食,伪满时期,不准中国人吃大米、白面,只可吃高粱米、玉米馇子、杂合面。1945年"九·三"后,人民饮食恢复原有的习惯,高粱米多为集体伙食单位食用,民间日常主要吃小米干饭、玉米馇子粥、玉米面大饼子、粘豆包、白面漫头、大米粥或干饭。60年代初因自然灾害,国民经济处于暂时困难时期,曾以瓜菜代食。国民经济好转之后,人民生活普遍提高,近年来一般都以大米和白面为主食,有时也做二米饭(大米掺小米)、两合面(白面掺包米面)馒头等。
    蔬菜  春夏季有菠菜、黄瓜、西红柿、辣椒、西葫芦、茄子、豆角等。秋冬季主要有白菜、萝卜、土豆,并且家家户户渍酸菜,常年不断的有大蒜大葱。
    肉  食一般都吃鸡、鱼、蛋、豆制品。汉族、满族经常吃猪肉,偶尔也吃牛羊肉,回族只吃牛羊肉,不吃猪、马、驴、狗肉和形状怪异的海产品,如海参、螃蟹等,朝鲜族吃肉类无任何忌讳,最喜欢吃的是狗肉和明台鱼。
    咸菜酱  是一般家庭喜用佐餐小菜,尤其满族非常讲究。每餐桌上先放四小碟咸菜(如油炸干辣椒末、蒜茄子、芥菜丝、炸酱、韭菜花、酱黄瓜等)谓之四个压桌碟,朝鲜族的咸菜更是别有风味,主要是用辣椒末、姜、蒜和白菜、萝卜丝、苏叶、山野菜等制成的咸菜。
    饮料过去本地人日常生活中主要饮料有汽水、格瓦斯、啤酒、白酒、黄酒。近年来,汽水、爽口乐、香槟、啤酒、色酒,各类高低度白酒,品种繁多;满族常在夏季用小米面泡制豆汁,朝鲜族用大米酿造米酒,回族嗜饮茶。
    三、住
    1945年"九·三"前,农村多住两间、三间或五间的草房,土木结构。用松、杨木做房架,土坯或"拉哈辫"砌墙。通常都是三间房,东西屋住人,中间为厨房。庭院宽敞,前后都有一块园田。山区喜用暴马子、平原区多用秫秸夹杖子。富户人家正房五间东西两侧有厢房,四周用块石和黄粘土砌起围墙。旧时住房没有玻璃,窗棂外糊窗户纸,纸上涂豆油以防风雨。满族正房以西屋为大,室内南北火炕,西墙搭一面使两炕相连的通烟道,称"蔓子炕"。冬季室内以火炕和泥(或铁)制的火盆取暖,城内住房由于满族迁徙此地较早,所以砖瓦房较多,一般都是青砖瓦房,木板杖,黑板门。富户则为“四合院”。青砖瓦房,正房三间或五间,东西厢房各三间,门房三间两侧各一间,中间是大门洞,有对开黑色木板大门(一扇门中带小脚门),四周围建青砖院墙。清代,贵族院内有影壁,门口有上马石,有的至今犹存。
    "九·三"后,城镇一部分住房由国家房产部门统一管理,一般都改为独门独院的砖瓦结构房屋,有住两屋一厨或三屋一厨者不等。新中国建立后,国家投资、事企业投资为居民职工建造起很多的住房。近年来有很多个人自建房屋。经济条件好的已盖起宽敞明亮的小楼。进入80年代以来,城镇公建居民职工住宅楼(五至七层)不断出现;农村住房多为自家所有,近年来新建的砖瓦房或砖墙薄铁房盖日益增多。
    四、行
    清朝时期,全县各地的主要交通工具是骑马或用畜力(牛、马、骡、驴)驾驭的花轱辘车或铁轴车,冬季地面有积雪时亦可用畜力爬犁代步。民国与伪满时期,城内已有少数骑自行车者,从阿城火车站到城里往返接站的有二轮斗车或四轮马车以及18世纪的老式汽车。伪康德8年(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由于汽油紧缺,小汽车曾以燃烧木柈代替汽油。
    新中国建立后,县、乡道路,经30多年修建已四通八达,运输工具远途以汽车(分载人客车、载货卡车)、火车为主,辅以畜力胶轮车,近途以自行车为主。此外尚有摩托车、拖拉机等。旧式二轮斗车、四轮马车、花轱辘车、老式汽车已绝迹。农村个别地.区仍有使用铁轴车或爬犁者,但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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