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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县志》
 
 
第三篇 人口
 
 
第二章 人口构成
 
 
第六节 婚姻状况与家庭构成
 
       
    一、婚姻状况
    1945年"九·三"前,结婚年龄虽不受约束,但由于经济条件限制,有些适婚青年而不能结婚,终生未婚者亦不罕见,而个别人家尚有三妻四妾者,在婚姻问题上处于无政府状态。"九·三"后,国家颁布了《婚姻法》,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加之经济条件的改善,使多数适婚青年如期结婚。由于"早生子、早得继"思想的影响,新中国建立后,早婚现象仍较严重,尤其是农村,多数青年刚到适婚年龄就登记结婚,而且有些人无视婚姻法的规定,不到年龄就结婚成家。在早婚人口中,女性高于男性。全县平均初婚年龄为22.63岁,男性为23.84岁,女性22.19岁,致使六七十年代出现人口增长高峰。据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15岁以上人口中已婚人数占72.80%,未来的生育高峰仍在20-25年龄组内。60岁以上丧偶者占本年龄组的43.83%,多是有子女者,不会给社会福利院增加更多的赡养对象。阿城县15岁以上人口婚姻状况表(附表3-16)
    二、家庭构成
    1945年"九·三"前,由于家庭主要成员经济独立者甚少,家庭成员对家长的,依附性较大,所以几代同堂的家庭比较普遍,每户人口多在7-10人之间。在农村中,人口众多的大家尤为多见。新中国成立以后,家庭人口的构成有了很大变化,几代同堂的大家庭已渐渐被3-5人的小家庭所取代。一对夫妇和未婚子女组成的小家庭以及由两代以上,每代只有一对夫妇的小家庭已成为阿城县家庭户的基本类型。
    当前家庭关系的新特点是:1、妇女地位提高,夫妻双方基本条件(年龄、文化、职业、收入等)已日趋接近;2、家庭轴心由传统的纵向血缘关系(主要是父子关系)转移到夫妻关系,3、已分开的家庭,仍因各种血缘关系(父子、兄弟等)而互相依托、互相扶持。
    1982年人口普查统计,全县共126 138户,比949年增加70 844户,比1953年人口普查增加68 488户,比1964年人口普查增加52 807户。家庭户占99.88%,集体户占0.12%。家庭户每户平均4.42人,3、4、5、6口人的1家庭户占总家庭户的73.84%。户平均人口高于哈尔滨市0.34人,低于黑龙江省0.80人,比1953年人口普查低0.84人,比1964年人口普查低O.78人。全县只有巨源、阿什河两乡家庭户平均人口近5人。1985年,每户平均人口减至4.25人,阿城镇每户平均3.56人。阿城县1949-1 982年总户数增长状况表(附表3-17)、阿城县总户数与家庭户平均人数统计表(附表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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