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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县志》
 
 
 
 
 
 
第四篇 农业
 
         
    清代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时期的粮食生产,全供军民自食。民国与伪满时期,俄、日帝国主义者的入侵和争夺,使农业生产沦为半殖民地、殖民地经济。
    1949,1985年,新中国建立36年,中共阿城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组织农民坚持改革耕作方法和生产工具,组织使用农药、化肥,不断培育更新优良种子,推广和普及科学种田,全县主要粮豆作物亩单产,比建国初增产1倍左右,比民国与伪满时期增产2倍左右。阿城县部分年度主要粮豆作物亩产量表(附表4-1)
    1984年全县粮豆总产量24 388万公斤,比1949年粮豆总产14 890.5万公斤增产63.78%。全县人口1984年比1949年增长1.39倍,人均占有粮食则由624.5公斤下降为428公斤。农业人口人均占地也由7.2亩下降为3.5亩。
    1945年10月中国共产党解放阿城县,1948年春完成土地改革,1949年全县粮豆亩单产超过解放前最高年产水平,全县农业人口人均占有土地比伪康德9年少1.9亩地,全县人均占有粮食却比伪康德9年多75公斤。阿城县部分年度耕地、粮豆产量、农业人口占地表(附表4-2)
    1955年8月全县实现初级农业合作化,翌年2月全县农民全部加入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8年9月,全县不到十天实现人民公社化。从此,搞"一大二公"、"以粮为纲"、实行"集中劳动,统一管理,统一分配"。农村人均年收入:1958-1967年是50-60元;1968-1982年,粮食亩产量提高一倍多,三个丰收年达]20元,两个灾年分别为50、70元,十个平年徘徊在100元左右。
    1979-1985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7年,建立新经营管理体制。1983年农村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年农村人均年收入上升为224元。1984年高达320元。1985年,遇灾粮减产,由于林、牧、副业和农村工业、运输业、建筑业等企业增加收入,农村人均年收入仍达240元。
    调整了产业结构,农业内部的林、牧、副业产值占农业产值比重,1949年为5.72%,1985年上升为30.39%。1985年农村工业、运输、建筑等企业产值,略低于农业的种植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41.96%。阿城县部分年度农村社会总产值统计表(附表4-3)
    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发生新变化。1985年,农村12.6万劳动力,已有2.2万多人(占农村劳动力17.5%)从事农村工业、运输、建筑、商业及服务业等新产业部门的生产。阿城县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变化表(附表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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