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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城县志》
 
 
第四篇 农业
 
 
第一章 生产关系变革
 
 
第三节 社会主义改造
 
 
    土地改革,推翻了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实行了耕者有其田的个体农民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又变个体农民土地私有制为劳动人民集体所有制,彻底拔掉了农民种田受剥削、受奴役的根源。社会主义改造分三步进行,即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
    一、互助组
    1948年,土改运动结束后,党中央提出"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政策。1948年春,红石区新乡村后靳家屯崔德,组织8户翻身农民办起了阿城县第一个互助组。当年他们实行以马背地插犋,人换工,马工顶换人工,一遍地一结帐,欠工记帐,年终找钱的互助生产办法。在这一年全县又相继办起了红石区潘成友互助组、巨源区袁兆春互助组、料甸区刘少武互助组和王茂仁互助组、平山区张金山互助组、小岭区傅明互助组、三正区赵海楼互助组。这些互助组在各区和全县都起了示范作用。1949年,全县建立互助组7 643个。1950-1951年在组织互助组工作中,出现了强迫命令和歧视单干户等违反互利政策问题,有的区也有放任自流的现象,县委根据政策进行了调整,互助组数保持为4 494个,互助组的发展类型和规模,则是由小到大,由临时互助到常年互助,由牲畜插犋到劳力换工,由农业生产到副业生产结合。在互助组中三大忙季互助组(春耕、夏锄、秋收三大忙季插犋换工)和常年互助组,占全县互助组总数55%。1954年经过调整全县互助组总数为1 580个,其中常年互助组达985个。
    二、初级社
    1952年2月,中共阿城县委派工作组到红石区新乡村后靳家屯,以崔德互助组为主,吸收其他互助组的人参加,试办起阿城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名为新生农业生产合作社,人们习惯叫崔德农业社。全社33户,男女劳动力48人,耕地1 360亩,役马17匹,耕牛5头,胶轮大车3台,花轮车3台,新旧农具14台(副)。与此同时,根据群众要求,县委工作组又帮助这屯以靳万富互助组为基础,建立起第二个初级社——新兴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后又在巨源区以袁兆春互助组为基础建立起第三个初级社——永胜农业生产合作社。当年秋,新兴社与新生社合并。按照“积极发展,稳步前进","只准办好,不准办坏"的办社方针,由县到区、到村逐级试办,逐级发展初级社。1953年,12个区试办了29个初级社,全县共为31个初级社。其中有水田社1个,旱田社25个,水早兼营社5个。1954年春耕前,有375个常年互助组要求办初级社,春耕结束时要求办社的增至634个,其中有6个自己定主意办起了"黑社",还有36个互助组实行统一喂马、劳动力统一吃饭,描着社的脚步走。夏锄前,采取村试办区批准,一下办起96个初级社。入社农户2 869户,占总农户的5.41%。下半年,结束了初级社的逐级试办,进入了合作社大发展时期。1955年春耕前,全县初级社发展到671个,入社农户16 065户,占总农户的36.8%。1955年7月,又新建起328个初级社,全县初级社达999个,入社农户23 965户,占总农户的62.72%,平均每个初级社24户。
    三、高级社
    1955年7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召开全省区委书记会议,传达毛主席关于合作化的报告,8月全县实现了初级农业合作化,9月在崔德初级社搞建高级社试点,到1956年2月,全县农民都参加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原行政村为单位,全县共建立153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达43 693户,占全县总农户的97.8%。平均每个高级社为285户。未批准入社的都是地主、富农(暂缓入社,在社内劳动,不算社员)。1956年2月5日,阿城镇的各工厂、商店、机关、学校和各区农业社派来的代表,悬灯结彩、鼓乐喧天、鞭炮齐鸣,聚集到县体育场,欢庆阿城县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胜利完成。
    四、人民公社
    中共阿城县委于1958年8月26日,组织工作组到石槽乡搞建立人民公社试点,8月31日--9月1日在石槽召开了有工、农、商、学、兵等6 000人参加的办好人民公社的四级干部会议。9月2日在小黄河"七·一"水电站召开万人大会,庆祝石槽乡全乡建立起的阿城县第一个人民公社--先锋人民公社。会后,组织万人工作团,分赴各乡建立人民公社,9月10日全县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将全县34个乡镇并建成15个人民公社。名称是t阿什河、双丰、卫星(杨树)、红丰(舍利)、先锋(石槽)、松花江(巨源)、永源、东风(蜚克图)、红旗(料甸)、红星、红军(大岭)、玉泉、沙河、小岭、松峰(平山)人民公社。
    1958年,随着全国刮起的浮夸风、共产风,中共阿城县委犯了"大搬家"的错误。1958年1月,县委在制定"阿城县十年农业发展规划"中提出到1967年垧产达3 000公斤,4月在县人代会上改为"十年计划五年完成,苦战三年实现'八化’,基本改变阿城面貌"。为实现水利化,全县农村抽出1.2万劳动力,常年打"跃进井",修水库。7月估产放"卫星",椴树乡放出谷子、高粱垧产3万公斤、水稻垧产4万公斤、甜菜垧产13万公斤的三大"卫星"。白城乡接着就放出一棵白菜重11公斤、亩产2.5万公斤白菜的"卫星"。《阿城报》套红的"号外"接连出刊。9月人民公社化后,为追求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全县抽出8万人搞水利,红星、砬子沟等9个水库工程,一齐上马。社队办工业,提出"苦干三十天,实现社队工业万厂县"。发展猪禽,提出办“万、千、百猪禽场"(公社办万头猪场、万鸡山、万鸭湾,大队为千,生产队为百)。9月20日,庄稼收割刚结束,县委提出秋翻9万垧,高产田深翻1米,开展深翻大辩论,插红旗、拔白旗,一亩不少,一寸不浅地完成秋翻任务。搞深翻,将全县划分4个战区(玉泉、海河、小黄河、阿什河),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11月19日,在县召开农业彻底革命誓师大会,提出“全县种两万垧地,亩产三万斤,粮食翻百番”。在会上树立红旗单位54个、红旗手189人,拔了"白旗"47人,抓"反革命分子"和"极右分子"7人,确定全县办一个人民公社。命令各战区的大兵团在11月24日进入阵地,工程就近的屯子为前方,住在前方的居民搬到后方去,把房子让出来给大兵团住。于是"大搬家"事件就这样在全县发生了。"大搬家"事件严重的有石槽、杨树、舍利3个公社,红星、蜚克图、大岭、双丰、玉泉和阿城镇也搬动了一些村屯,涉及面较大。当时统计,共搬了4 800多户,占总农户的11%以上。损失粮食10万斤。冻坏鲜菜百万斤,杀掉猪、鸡3万多头(只)。各供销社收购社员砸碎的缸、锅和箱柜,堆积成山。"大搬家"事件延续到12月中旬,中共哈尔滨市委派人来县做了纠正处理。被错拔白旗的人,一一给予平反纠正。1961年,解决一平二调退赔问题时,全县共退赔240多万元,占一平二调总数的61.3%。
    在刮共产风的当时,县商业部门在红星,林业部门在亚沟和大岭,农业部门在双丰和杨树等公社,也以建多种经营基地、扩大林场、扩大农场为名,搞场社合一,把整村整屯的农户,过渡为全民所有制的农场、林场、渔场、猪场或采石场等等。这些错误作法,在党中央"农村工作十二条"下达后,有的当即停止过渡,有的于1965年退还给人民公社,恢复集体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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