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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苗生产
(一)国营育茁
1949年,在伪满的农林试验场旧址建立国营苗圃(俗称白城苗圃)。当年有4名工人,育苗8亩,生产苗木8万株。1050年,划定育苗地330亩,正式投入育苗生产。1958 1963年,随着国营林场的发展,1O个国营林场全建立了苗圃。1984年,全县国营实际育苗地为508亩,比1950年增长7.47倍,比1963年增长88.15%。"文化大革命"期间,苗圃经营管理混乱,无政府主义猖獗,育苗面积增加40%多,但苗木生产量却减少了15.86%。每千株苗木成本比1965年提高10%。1979年,经过拨乱反正,苗圃育苗生产恢复了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强计划、技术、劳动、生产、财务五大管理,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苗木生产率,亩产松树苗12万株,又恢复到了1965年亩产量。1983年实行承包生产责任制,创亩产松树苗16万株的高产量。阿城县部分年度国营育苗统计表(附表4-41)
(二)群众育苗
1955年前,群众造林由国营苗圃供应苗木。1956年,农业实现了合作化,国家采取定点委托办法组织群众育苗。.即国家与群众签订包技术、包工、包产、包成本的"四包"合同,生产出的苗木,除优先满足承包者的植树造林外,苗木全由国家负责调出包销。1958年实现人民公社化,国家对集体造林采取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的"三自"方针,推动农村集体培育苗木,发展植树造林。"文化大革命"期间,受无政府主义和"大锅饭"的影响,苗木生产成本偏高,但由于广大群众尝到了造林的甜头,坚持办苗圃,培育出大量的杨树和果树等优良苗木,发展了造林。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苗木生产承包责任制,发展群众育林专业户。1981年,全县农村办苗圃达856处,育苗总面积为9 100亩。1985年,群众育苗承包户1 225户,育苗总面积1.13万亩,比958年增长24.2倍,比1978年增长1.91倍,生产苗木18 180万株,比958年增长17.36倍,比1978年增长85.81%。阿城县部分年度群众育苗统计表(附表4-42)
(三)苗木种子采集
从1950年起,每年组织群众采集当地杨、榆树种子和搞杨柳插条,为植树造林解决苗木。1964-1976年,县人民政府三次抽调农民组织采种队,每次200人左右,由县林业局技术人员带队,去大小兴安岭的红花尔基、牙克石、伊春的五营等自然保护区采集落叶松,红松和樟子松树的种子。1977年以后,本县人工栽植的落叶松、樟子松等成龄母树林开始产种子,每年秋季按林场落实采集种子任务,交县林业种子站,经过种子检疫处理,统一分配调拨给国营、集体和群众承包的苗圃进行育苗生产。阿城县部分年度林木种子采集量表(附表4-43)
二、植树造林
1956年农业合作化后贯彻"依靠社队造林为主,积极发展国营造林,并鼓励社员个人植树"的方针,以及"国造国有、社造社有、队造队有、合造共有、社员群众在房前屋后栽植的零星树木归社员个人所有"的发展国营与集体经营的公有制造林政策,阿城县的植树造林逐年有发展,造林成活率低,人工林发展缓慢。1979年,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国家定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开展群众义务植树活动。1979年为农村集体和个人划拨了"两荒"造林地。1982年,又通过发放林权证进一步稳定山权林权。1984年提出“改革体制、下放权利、内包外联、综合经营”的林业改革方针。1983-1985年,三年全县义务植树392万株,人均6.81株,三年全县共计造林29.07万亩,为1979年前造林保有面积的2倍多。
(一)国营更新造林
1950年,建立中和森林经营所,至1953年共更新造林1 100亩。1958-1963年,全县山区以公社为单位先后建立了国营林场,从此逐年进行更新造林。1958-1978年,国营造林累计面积为12.97万亩,1979-1985年,林业体制改革,打破统一经营的"大锅饭",实行以户经营承包生产责任制,累计造林13.87万亩,年平均造林1.98万亩,比1979年前年平均造林数增加了2.2倍。造林成活率达85%,创历史最高水平。阿城县部分年度国营造林统计表(附表4-44)
(二)群众造林
新中国建立后,组织群众造林,1957年前造林面积少,成活率低。1958 1966年,农村集体造林面积增多,年平均达9 400多亩,比957年前年平均造林面积增长4.76倍。"文化大革命"期间,年平均造林面积又下降为4 200亩。1979 1985年,林业体制改革,调动广大农村群众的造林积极性,累计造林29.23万亩,超过前27年累计造林15万亩的94.86%。年平均造林面积高达4.17万亩。特别是发放林权证之后的1983-1985年,年平均造林面积又创7.63万亩的造林高速度。1985年一年造农田防护林602条,造林面积达1.21万多亩,为1982年前造防护林总面积的8.68倍。1985年,群众专业育苗户有1 5 86户,造林专业或重点户达5 688户,群众办林场17户。小岭镇石发村的共产党员、县造林模范刘录,1967年任生产队长时,造落叶松林40亩,10年后间伐一次就为生产队增加收入3万多元。1974年派他到大队经营参场,栽植的1万株落叶松又郁闭成林。1982年他承包荒山265亩,签订合同20年,带全家5口人进山办家庭林场,当年栽植落叶松5 0OO株,育落叶松换床苗5万株。1983年栽植落叶松3.5万株,育杨柳插条1万株。阿城县部分年度群众造林统计表(附表4-45)
三、育苗新技术与苗木新品种
落叶松全光育苗,经过十多年的实验在县白城苗圃获得成功,1972年在全县各苗圃推广。全光育苗,去掉了育苗用的避光日覆帘子或日覆草,减少了作业程序,节省了人工,每亩育苗节省人工和物料费300元。幼苗出土就在日光照射下生长,增强了抗病害能力,实行全光育苗前,松苗立枯病达11-20%,推行全光育苗后立枯病减少了一半。
1973年,县白城苗圃改手推21行播种机为机引16行播种机,将开沟器改为压沟器,增宽了播幅,适应落叶松幼苗喜群生的特性,提高了苗木产量和质量。改制的机引播种机每天播种28亩,比用人工手推播种机提高工效4倍。
1978年,县白城苗圃改制的机动喷药、追肥、播种多用车,受到省营林局的奖励。
1979年,全县推广县白城苗圃的樟子松幼苗换床经验。樟子松幼苗换床是70年代新兴的一项育苗技术,白城苗圃从实践摸索出换床保活的三条经验,一是严格掌握换床时间,一定要在松苗反青生长时换床,绝不许在休眠期起苗换床。反青时换床不缓苗,不耽误幼苗生长。反之在休眠期换床,缓苗占去一个月时间,缩短了幼苗生长期,达不到成苗标准,造成大批幼苗枯死,二是随起随换床,早不过午,晚不过夜,三是栽植深浅适宜,防止栽植过深。
杨树,是群众造林的“当家"品种。县自城苗圃从1955年开始引进外地杨树新品种,经多年栽培试验,选出适应县内栽植的适应性强、速生、丰产的优良树种-北京杨605和小黑杨两个品种在全县推广。1985年全县道路、村屯四旁绿化林、防护林和群众造的大片林地,绝大部分为杨树林,杨树造林面积占全县造林总面积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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